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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位吉林法轮功学员生前遭受的迫害

【明慧网二零一一年三月十日】

寇桂华,女,五十五岁,原吉林省白城市洮南市第三毛纺厂下岗职工。她修法轮功后,身体多种病全好了。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因去北京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在北京天安门前因喊“法轮大法好 真 善 忍好”被警察按在厚厚的雪地上,成大字型脸朝地,并用电棍电击头部,后来被送回当地非法劳教二年,送到长春黑嘴子女子劳教所。

在劳教所里强行干外贸出口活,超负荷的劳动,使其身心备受摧残,导致经常头痛,一只耳朵失去听力。二零零三年回当地后,警察、社区人员还不断去家骚扰,精神上备受压力,二零零五年因脑部出血,含冤离世。

赵清莲,女,八十二岁,吉林省通榆县人,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身心受益。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后,当地公安分局派出所先后无任何手续将其户口本、身份证扣压,限制人身自由。

派出所并以看到大法真相资料条幅为名对其住所进行抄家、罚款,并派便衣监控、回访等骚扰手段加重对她的迫害。在中共邪恶长达十一年的迫害当中,老人饱受了扣押人身不让睡觉、威逼、恐吓、惊吓,老人终于在长久的迫害中于二零一零年六月九日带着遗憾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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