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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法轮功学员李桂芹被迫害经过

【明慧网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李桂芹,女,六十一岁,原九台市车辆厂职工。在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份去北京证实大法,被北京当地警察劫持北京站前派出所之后,又送往北京房山拘留所,李桂芹当天被那里的警察用大法书打李的大嘴巴子,还用拳头打李桂芹后脑勺、无理的搜身、给李桂芹戴上手铐,逼问姓名。李桂芹在那里绝食二十多天,恶警强制灌食,李桂芹一切都不配合,后来给放回家中。

二零零二年二月十四日晚十一点多钟,李桂芹家突然来了一帮警察,大约七、八个人,是九台南山派出所的,他们非法私闯民宅,非法搜家,抢走李桂芹家的大法书等,由于李桂芹拒不配合,七八个警察连拥带拽再推强行将李绑架,送到九台拘留所,十五天后,又送入长春黑嘴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

在劳教所期间,恶警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真、善、忍”信仰,进行精神迫害。恶警还强行奴役,每天十五——十六个小时做苦力,而且对法轮功学员进行包夹,每天三——四个人看着不让与其他法轮功学员说话,剥夺人身自由。

二零零四年某晚七点多,九台市公安局去两辆警车十人左右非法私闯民宅,抄走大法书四到五本强行把李桂芹绑架到公安局,非法审问,逼供,同时逼迫诽谤大法师父,李桂芹拒不配合,他们自知理亏,放回李桂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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