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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1)【迫害致死】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机车厂——郑炫淑

【明慧资料馆】

姓名:郑炫淑
性别:女
去世时年龄:69岁
遗照:
关键词:
案例编号: 4301(Case No. 4301)
案情简述: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机车厂的朝鲜族妇女。二零零八年七月,郑炫淑遭警察绑架,再被迫害致脑溢血,手术后一直生活不能自理,瘫痪十一年,二零一九年一月十六日含冤离世。二零零八北京奥运会前夕,牡丹江多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抓捕。七月二十日,郑炫淑与赵老太太正在家中学法,阳明区前进派出所所长郑春江带领刘军、刘志刚等七、八个警察闯进来,强行绑架二人。警察勒索赵老太太的女儿五千元钱,于当晚将人放回家,而将五十八岁的郑炫淑劫持到看守所非法关押。

郑炫淑的家属每天都去牡丹江前进派出所(现在改名为前进社区警务大队)和看守所要人,副所长刘军要勒索一万元,家属说只有七千,刘军不干。后来刘志刚(现在调到华电分局)说要个吃饭的钱吧,他俩人要三千元,家属给了,但并没有放人。郑炫淑的丈夫多次请求警察放人,一再申明:“郑炫淑曾经患脑溢血,生活不能自理,吃饭得人喂,修炼法轮功才成了正常人,你们关她,犯了病咋办?人命关天哪。”但刘军、刘志刚在明知关押郑炫淑会有生命危险的情况下,不顾家属恳求,一直拒绝放人。

八月二十四日晚,郑炫淑在看守所突发脑溢血,昏迷不醒。前进派出所刘志刚告诉家属:你老伴脑出血了,在牡丹江骨科医院(牡丹江公安医院)。家属赶到后,主治医师王大夫说病人瞳孔扩散,已经完了,没有抢救价值了,活过来的希望非常渺茫,即使能活过来也是植物人,问家属想不想抢救?家属说救,于是推进手术室做开颅手术。警察逼家属签了字,所有医疗费用全部推给郑炫淑的家人自己承担,累计七点八万元。手术期间警察仍监视着,不许随便探望。

手术后郑炫淑昏迷不醒。本来郑炫淑炼法轮功恢复了健康,迫害发生后,刘军和刘志刚经常去郑家要辣白菜吃,现在却把郑迫害成生命垂危。家属接受不了,情绪非常激动,气愤至极,要跟刘军和刘志刚拼命。刘军两人赶紧推卸责任,拿出市里的批条,称他们做不了主,市里说不给郑送哈市劳教所了,办理了释放手续。

郑于二零零八年十月六日出院,回家后不能动、不能吃东西、不能说话,一直生活不能自理。郑的丈夫精心伺候着她,他后来做心脏支架手术,期间郑炫淑被家属送到了敬老院。郑的丈夫出院后到敬老院,郑抱着丈夫哭,要回家,就把她接回了家。后来郑的丈夫再次做支架手术,不能自理的郑炫淑又被送到敬老院,于二零一九年一月十六日在敬老院离世。

参与迫害的牡丹江前进派出所副所长刘军已遭报死亡。

相关原始资料: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4/20/被迫害瘫痪十一年-牡丹江朝鲜族妇女郑炫淑离世-385318.html
牡丹江恶警刘军、刘志刚迫害郑炫淑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10/13/1875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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