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六日】(明慧网通讯员云南报道)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江泽民流氓集团发动的这场对法轮功的迫害,集人类邪恶之大全,其邪恶手段,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它做不出来的。为了强制法轮功学员放弃对“真、善、忍” 宇宙大法的信仰,中共不法人员什么邪恶手段都使得出来:绑架、抄家、洗脑、关押、劳教、判刑,以及各种酷刑、活摘法轮功学员的器官等等。这里揭露其中一种邪恶手段——精神药物迫害。
一、将法轮功学员绑架到精神病院“治疗”
精神病院是专门收治患有精神分裂类疾病的专科医院,而医院本应是治病救人的地方,但是在这场中共对法轮功的残酷打压迫害中,“610”(类似文化大革命中的“中央文革小组”,法西斯“盖世太保”组织)和公安部门却把精神病院用来作为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间地狱。被人们称为“白衣天使”的一些医护人员也参与到这场迫害的罪恶之中,完全丧失了人善良的本性,彻底违背了医护人员的基本职业道德和做人的基本准则。其中案例:
案例1、中国有色金属昆明供销公司职工徐燕被绑架到精神病院
徐燕,女,年龄未知,中国有色金属昆明供销公司职工。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江泽民流氓集团打压法轮功开始,在谎言欺骗下,徐燕一时糊涂交出了大法书。当她醒悟后向单位领导表示要坚持修炼法轮功,信仰“真、善、忍”时,单位领导许某就说她是精神病,要把她送到精神病院;她到昆明盘龙国保大队想向警察讲明真相,但想不到的是国保大队长邱云昆不由分说,叫来了三个警察强行将她绑架到昆明市精神病院,并强迫她丈夫交了四千元的住院费。
酷刑演示:注射不明药物
案例2、昆明高速公路收费员张晶艳被单位610伙同公安绑架到精神病院
张晶艳,女,四十多岁,二零零三年三月从劳教所被释放回家不久的张晶艳被单位610人员:副经理汪洪、指导员李朝鲜三番五次的找“谈话”,威逼她“转化”,由于她坚持信仰,单位就让其下岗失业,只发生活费。丈夫在单位的高压下,请来了一些亲戚住在家里看着她,同时单位还派了几名职工二十四小时对她进行监控。为抵制单位随意侵犯人权、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违法行为,二零零三年七月,张晶艳准备离家出走,单位610人员李朝鲜、汪洪、曹得辉等人和其丈夫配合公安警察将她劫持,强行推进警车,把她送进了云南省精神病院。
在精神病院,主治医师张洪喜、孟某某要她放弃修炼法轮功,她不从,他们就强迫她服“博乐新胶囊”和一种黄色药片(药名不清),每次服药时护士都要守在旁边,直到服药后,张口检查完才肯离开。每次服药后,张晶艳都出现了昏睡、胃痛、呕吐、全身骨头疼痛、四肢麻木和情绪急躁、恐惧等症状,他们还不断的给她抽血“化验”。一个多月中,在张晶艳不断的强烈要求和抵制下,医院才让出了院,这次住院费花了八千多元。
案例3、云南省中医院退休主治医师王启慧被骗至昆明市精神病院
王启慧,女,七十多岁,云南省中医院退休主治医师。自九九年七二零以来由于坚持对法轮功的信仰,无故受到单位610、公安警察的监控,每到节假日和所谓敏感日子就被单位保卫科看守起来。二零零二年不法之徒还将王启慧骗到昆明市精神病院接受所谓的“治疗”,遭到了残酷的精神和肉体折磨。
案例4、昆明德和罐头厂工人余琼华被非法拘留后再被劫持到精神病院
余琼华,五十一岁,昆明德和罐头厂工人。二零一九年五月五日晚骑自行车外出时摔伤,路人看到后报警。五华区月牙塘派出所警察来了之后,发现她包里有法轮功真相资料,不但没有将她送医院救治,反而将她非法关押到昆明市第一看守所。
五月六日,一个女警送拘留通知书给余琼华的父母,还威胁老人说;你姑娘要被判三、四年。吓得老父亲几天都吃不下东西。
余琼华的父母都是高龄老人,老父亲已九十二岁高龄,母亲七十九岁,一直和余琼华相依为命,余琼华被非法拘留,两老人无人照管。老母亲和家人多次到月牙塘派出所要求警察放人。五月十一日月牙塘派出所的警察叫家人到月牙塘派出所去接余琼华。家人到派出所接人时,警察不准直接把人接回家。要家人给他们一个台阶下,先把人送到精神病院住上一个星期,然后再从精神病院把她接回家。家人说:我家的人又没有病,去住什么精神病院?警察说:如果不送去医院,就再把她带回看守所继续关押。家人没有办法被迫同意住院,最后三个警察强行把余琼华送到精神病院住院。
二、强行使用抗精神病药物
被非法判刑关押在省一监和女二监的法轮功学员,狱警为了创造“转化”率的政绩,强迫法轮功学员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监狱除了对坚持信仰的法轮功学员采取“禁闭”、“严管”、坐小凳子以及各种体罚、酷刑,还会强行注射或者在食物、水中掺拌抗精神病药物,妄图通过药物进行神经干预来达到转化法轮功学员的目的。
被监狱使用药物后,法轮功学员通常出现:昏睡、胃痛、呕吐、四肢麻木和情绪急躁、恐惧、精神萎靡不振、意识淡漠、反应迟钝、记忆力下降等症状。可以看出这是使用了抗精神类药物后药物的副作用症状。作为精神病病人,使用抗精神病药物是通过阻断中脑-边缘-皮质DA通路D2受体,发挥抗精神病作用,达到暂时缓解精神病病人的症状,但是其具有明显的副作用。作为正常人,如果使用了这些药物,会影响到人的神经系统、运动系统、消化系统、心血管系统、内分泌等系统,会破坏中枢神经,导致各种不良反应,甚至造成脏器衰竭死亡。
监狱这种行为不但是一种违法行为,因为强迫人的身体在正常情况下使用药物特别是抗精神药物“治疗”,已经侵犯了公民基本的生命权利;而且从医学治疗角度上来讲,是属于医疗责任事故,说白了,就是故意应用“药物”进行杀人。其中案例:
酷刑演示:打毒针(注射不明药物)
沈跃萍迫害前后对比
家人接到监狱“沈跃萍病危”的通知赶到医院时,沈跃萍的肺已穿孔,奄奄一息,连睁眼、说话都非常困难了。在病情没有得到控制的情况下,监狱又强行将沈跃萍转到条件极差的监狱管理局医院。在家属强烈要求下,监狱才办理了“保外就医”手续,家人将她送到昆明市第三医院,终因抢救无效含冤离世。
案例2、昆明市七十三岁的王莲芝在女二监被注射不明药物后突然“精神失常”去世
王莲芝老人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监狱通知儿子去监狱,儿子看到母亲情况说:“十几天前母亲还好好的。”警方告之市精神病院鉴定得了“精神分裂症”,并说:“你母亲不吃高血压的药就拌在饭里。”儿子怒责:“另外还拌有什么药?”狱方不敢回答。二零零九年一月七日,家人费尽周折,将体质非常虚弱、几乎成了植物人的王莲芝“保外就医”接回送到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抢救,期间老人一直处于昏睡状态,因救治无效含冤去世。
案例3、原昆明市法轮功辅导站站长、在女二监被食物投放不明药物
王岚
酷刑演示:长期坐小凳子
案例4、昆明市海口工人张如芬被强行灌药后七窍流血
张如芬,女,五十多岁,昆明市海口工人。在女二监关押期间由于吃了拌有不明药物的饭后,导致七窍流血。狱警看到她没有死,竟说:“你命真大,没有死掉。”后张如芬由于出现生命危险而被“保外就医”。
案例5、文山县王春兰被强行注射不明药物后精神恍惚记忆力减退
王春兰,女,当年三十多岁,文山县法轮功学员。由于不配合狱警的要求,被狱警王丽唆使其他犯人把她按倒在地,强行注射不明药物,使她高烧不退,烦躁不安,精神恍惚,记忆力减退,至今她的记忆力仍然没有恢复。
酷刑演示:打毒针(注射不明药物)
在此善劝那些还在对法轮功学员干着这些罪恶的人们,你们该收手了,“人在做,天在看”,“善恶有报”,人在世上所做的一切,最终都得要自己去承担,你们现在唯一的出路是立即停止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将功补过,这才是你们明智的选择!
在此也呼吁一切有良知的人们,起来参与制止这场危害人类命运的迫害,同时也是在善与恶的面前为你自己选择一个美好的未来!
本文章或节目明慧网版权所有,非盈利转载请注明
来源明慧网,并包含明慧网原文标题及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