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迫害法轮功 辽宁610头目姜庆明被举报

【明慧网二零一九年十月三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明慧网二零一九年五月三十一日发表《通告》,美国政府将严格审核赴美签证,对人权及宗教迫害者、迫害法轮功者,拒发签证,拒绝入境。国际社会已从对中共停止迫害法轮功的呼吁,走向实质性的具体拒签行动。多年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辽宁省“610”头目姜庆明被民众举报。

一、姜庆明个人信息

姜庆明(JIANG,QINGMING),男,汉族,一九七三年四月出生,一九九八年五月参加工作,一九九七年一月入邪党,研究生学历,家庭住址:营口市。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之前,姜庆明曾任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员会调研处处长;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姜庆明任辽宁省防范办公室(即“610”)副主任;二零一七年二月至今,姜庆明任辽宁省营口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

二、姜庆明在辽宁省任职期间的恶行

二零一五年至二零一七年,姜庆明任辽宁省防范办公室(即“610”)副主任)期间,亲自操控对辽宁省法轮功学员的绑架、抄家、关押、判刑、洗脑等系统性迫害,积极推行迫害政策。

二零一六年七月,姜庆明所任职的辽宁省“610”伙同政法委,操控大批警察,采用跟踪、盯梢、蹲坑、定位、电话监听、网络监控等手段绑架了一百多名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六年至二零一七年期间,据明慧网统计,在辽宁省“610”的操控下,辽宁省有35名法轮功学员因迫害离世;400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117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庭审;47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起诉;180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批捕;49名法轮功学员取保候审;656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抓捕、强制洗脑及超期关押;705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行政拘留及刑事拘留;1890人次的法轮功学员被骚扰及绑架未遂。被迫害的4080人次法轮功学员中,至少有622人被非法抄家,被抢劫财物、被勒索的现金额至少为511.2万元;二零一六年遭迫害的法轮功学员为1460人次;二零一七年为2620人次。

以下是这期间法轮功学员遭迫害部份案例:

◎35名法轮功学员因迫害离世


2016、2017年辽宁地区部份被迫害致死法轮功学员遗照
上排:锦州王玉泉、大连程富华、阜新高连珍、丹东邵忠业;
中排:抚顺杜景琴、抚顺田彩英、锦州任桂霞 锦州王艳秋;
下排:鞍山沈振兰、大连吴敬美、辽阳许桂霞、沈阳路远峰、牡丹江王桂玲
◎医院变“法院” 本溪市宋月刚被按在病床上庭审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上午,溪湖法院法官赵玉兰采取毫无人道的方式,把医院当成法院,把病房当成法庭,指使法警把法轮功学员宋月刚按在病床上,在地上放了三张小桌子,就所谓的开庭。

开庭过程中,宋月刚往地上倒,法警急忙把他按住,护士给他测了血压(157/116),血糖五点三。律师看见宋月刚遭受如此的迫害,心里非常难过,也看清楚了法官就是想把这个庭开完。律师担心宋月刚太难受,把辩护时间缩短了。律师提醒法官说,你把宋判重了领导也不能说你好,你判轻了领导也不能说你坏。律师还跟法官讲了很多道理。在此期间,“法官”未打断律师的辩护。

在整个庭审过程中,法警始终就按着宋月刚,直到结束。完全可以看出来,法官和法警及医生、护士都把重心放在宋月刚身上,只要他不出意外,他们就完事大吉,年前完成任务。法庭将宋月刚被迫害当天抄收的9000元以上货款(至今这些钱也没有给他的家人),其中有4666元真相币作为所谓的违法“证据”,还将宋月刚依法控告江泽民也定性为犯罪行为,更可笑的是,编号为2016第1号搜索住宅及车辆,变成2016第165号,明显造假。

◎朝阳法官粗暴对王庆二审非法开庭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二日上午九点半,北票法轮功学员王庆在北票市法院被二审非法开庭。朝阳市中级法院孟凡石担任审判长,陪审员是华政通和陶蕊。庭审过程中,孟凡石非常跋扈、嚣张,多次打断王庆的陈述,孟凡石叫嚣:“不许说法轮功”、“不许说起诉江泽民”、“不许说习近平的依法治国”,几乎王庆说的每一句话都被打断多次。

担任王庆无罪辩护律师的石伏龙,对审判长孟凡石剥夺王庆陈述权和辩护权的恶劣行为提出抗议,并义正词严地强烈要求代表检察院的检察官,对审判长孟凡石粗暴野蛮的违法行为行使监督权力。之后,孟凡石的枉法行为才有所收敛。

当提到法轮功学员王庆只是修炼法轮功、祛病健身时,石伏龙说:“公民有信仰自由,这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干涉”;当提到法轮功学员王庆依法起诉江泽民时,石伏龙说:“公民有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建议和依法诉讼、控告的权力,以任何理由抓捕依法诉江公民都是打击报复的违法行为”;当法院提到王庆在公共场所宣传法轮功时,石伏龙说:“从检方提供的证据看,对王庆非法抄家时,除了发现两把扇子、一副对联和至今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是王庆本人的一个U盘外,一无所获。对联和扇子是在王庆的私人场所——居住的家中发现的,并不是公共场所,也就根本谈不上在公共场所宣传法轮功。以两把扇子、一副对联和一个说不清来源的U盘作为王庆重判五年徒刑的定罪证据,实在荒唐!纯属诬陷!”

◎丹东宋桂香遭非法庭审 法官狂言越辩判越重

丹东市元宝区法院于二零一六年七月七日,对法轮功学员宋桂香进行非法庭审。家属聘请的北京律师为宋桂香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充当审判长的是元宝区法院刑事庭庭长马述和,此人曾多次对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判刑。在此案开庭前,马述和电话通知宋桂香的丈夫,说只能让他一人旁听。他更语出惊人地对律师说:“一、不许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如做无罪辩护,越辩判得越重。二、不能对法轮功的定性问题进行辩护。如果律师非要辩,他就要敲法槌,辩一次敲一次,敲三次后就要将律师赶出法庭。”马述和还要律师听他的,说只能在情节上做简单辩护,不要给他找麻烦,要按照他的要求去做。

非法庭审在上午九点三十分开始,宋桂香87岁的老父亲没有听马述和的,和宋桂香的丈夫一起坐进旁听席。旁听席其他二、三十人都是被安排的政法委、“610”人员及便衣警察。庭辩阶段,律师也没有听马述和的,做的是无罪辩护。

◎不骂人不让进的法庭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日,葫芦岛市绥中县法院对法轮功学员张继红非法开庭。张继红的姐姐被挡在庭外,国保警察刘唤宇问:“炼法轮功吗?”回答说“不炼”。刘唤宇要求其骂三声法轮大法师父才能进庭,张继红的姐姐拒绝,并问他:“你怎么还让人骂人?”国保大队长王宝民给张继红的姐姐拍照,张继红的姐姐也拿手机给王宝民拍照。结果手机被王保民抢下,并把张继红的姐姐扣下,数小时后张继红的姐姐才重获自由。

逼张继红姐姐骂人的是国保警察和国保大队长,这些公安怎么跑到法庭门口做这事来了?这不明摆着是公安与法院联起手来迫害好人吗?提前安排逼人骂人才能进法庭的程序,本质上暴露出中共对法庭的劫持。人们自然会想到:骂人才能进的法庭,那里面的工作人员及周围的护卫人员是不是都是用骂人作为攻击有信仰的中国人的手段了呢?骂了人才能进的法庭肯定不是一个主持正义与公平的法庭!中共为达到迫害法轮功的目的,把法庭也放倒了。在骂人才能进的法庭上,审判席上高坐的法官,公诉席上坐的检察官,那些早已被安排进去参与旁听的人,周围站立的法警,与被告席上的法轮功学员,形成的对比太强烈了。这样的庭审,不用审判,善恶已判。

◎沈阳陈岩被非法开庭,公安局、检察院恐吓证人

沈阳市法库县法院原定于二零一六年六月十四日,对法轮功学员陈岩非法开庭,律师通知法院,证人将出庭为陈岩作证。二零一六年六月十二日,陈岩的妻子和证人王桂芝按照主审法官孙凯的要求来到法院,办理了证人出庭的相关手续。孙凯告诉她们,由于证人出庭作证,开庭时间需要延后两天,延到六月十六号。

六月十五日晚上,陈岩妻子到王桂芝家商量出庭事宜。没想到王桂芝的丈夫向陈岩妻子大声吼叫:“你还敢上我家来,我家都被政法委、派出所监控了。”还找来他的亲属威胁陈岩妻子。当时王桂芝非常害怕,她小声说村政府的车刚走。当时陈岩的妻子对王桂芝家的亲属说:你们谁阻拦证人出庭,都要承担法律责任。这些人根本不听,还要把陈岩妻子报告给派出所。后来经核实,法库县公安局副局长侯东波亲自下令,并派人通知王桂芝家,不许王桂芝出庭作证,谁来找王桂芝出庭作证,就抓谁。

非法庭审陈岩的过程中,为使冤案成立,公诉人姚天驰只采信对陈岩不利的证词,而对当事人家属提供的对陈岩有利的证词、录音等一概不采信。法庭当庭播放了一段四年前公安提审证人法轮功学员王桂芝(指控陈岩给她的资料)的视频,没想到却露出破绽:视频显示审讯过程中没有双方的一问一答,都是调查人员自己编写,办案人员和当事人唠家常,不是与本案有关的问题。然后办案人员拿着自己编写好的材料,让不认识字的当事人王桂芝签字按手印,以此来作为抓捕陈岩的证据。律师当庭指出这种取证存在造假嫌疑,这样的证据不能采信。

三、姜庆明在辽宁省营口市任职期间的恶行

二零一七年二月,姜庆明被任命营口市政法委书记,又开始了对营口市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他亲自参与、操控当地法院对营口市法轮功学员的诬判。

被非法庭审、被诬判的营口市法轮功学员

◎营口市法轮功学员李秀芬,于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五日,给营口市站前区新兴派出所送国家相关文件时,被警察强行扣押,被非法关押在营口市看守所。二零一八年八月六日李秀芬遭站前区法院非法庭审。在法庭上,律师为她做了无罪辩护,李秀芬自己也认为自己无罪(她被非法关押在营口市看守所九个多月)。尽管如此,家属从辩护律师处听说,李秀芬被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法院非法枉判三年徒刑。李秀芬被劫持到沈阳女子监狱六监区迫害

◎营口市鲅鱼圈区法轮功学员孙桂兰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九日在盖州市陈屯镇集市上讲真相时遭陈屯镇派出所警察绑架,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鲅鱼圈区)法院于二零一八年六月五日上午开庭对孙桂兰进行非法庭审。

◎营口市鲅鱼圈区法轮功学员闫春香于二零一七年十一月的一天去盖州市双台子发放真相台历,被非法抓捕,关押在营口市看守所。二零一八年五月十八日鲅鱼圈法轮功学员闫春香在辽宁省营口市盖州法院被非法开庭,并非法判刑七个月。

◎营口市法轮功学员高秀华被劫入狱。高秀华,女,65岁,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被营口站前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建设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在营口市看守所。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遭营口市西市区法院非法庭审,二零一八年三月十九日被营口市西市区法院非法判刑两年半,被劫持到沈阳北马三家子监狱迫害。

◎二零一九年九月十日,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法院对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法轮功学员牟艳萍下出传票,定在九月二十三日上午八点三十分在站前区法院开庭。

◎二零一九年七月三日上午九点左右,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法轮功学员单宝贵在站前区法院遭非法庭审,当庭指出:修炼法轮大法无罪,你们所谓的“证据”都是揭露江泽民迫害法轮功,让世人了解法轮功真相的,只是我个人物品。

◎二零一八年五月二日晚八点三十分左右,辽宁省营口市老边区法轮功女学员刘兴艳、马素媛在老边区真实惠超市门前被老边区派出所、老边区公安分局、老边区特警等四个单位联合绑架。非法体检后,刘兴艳被非法关押在营口市看守所;马素媛因体检时突发心脏病,当天回家。她们被辽宁省营口市老边区法院非法判刑:刘兴艳被非法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马素媛因身体状况,被非法判处三年,监外执行。

以上迫害法轮功的恶行,只是冰山一角,那些迫害法轮功修炼者的中共官员,不管当时是多么的飞扬跋扈、不可一世,最终都落到悲惨的下场。

'姜庆明'
姜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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