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八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北报道)原河北迁安市政协副主席范惠英,因坚持修炼法轮功,自中共一九九九年“七二零”迫害法轮功后,被当地政法委、“610”、公安局迫害近十八年,几次生命垂危,最终于二零一九年一月八日被迫害离世,终年78岁。
范惠英女士,毕业于西安政法大学,曾任河北省迁安市政协副主席,是副县级干部。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开始疯狂迫害法轮功以来,由于遭受中共邪党多次迫害,几乎丧命。且因一双儿女都在国外工作,无法在身边照顾,多次想为母亲办理出国手续,都被当局非法阻止。自二零零一年二月份至二零一九年一月八日,范惠英被非法扣押的工资总额高达近百万元不止。还有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一切福利待遇从未发放过,都被非法扣押。不知她这些年个人应该所得的资金去向何处?!
因长期被迫害,致使范惠英生活日渐不能自理。在她离世前三年多,儿女只能聘请两个保姆照看,只能每天下班后与母亲视频,思亲、担忧之情使儿女无法安心工作,精神压力太大,期间经常回国看望母亲。对两个儿女的身心及经济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和损失。
范惠英生前自述
以下是范惠英于二零一五年四月自述自己遭迫害经历:
我叫范惠英,原在河北省迁安市政协工作。修炼法轮功之前,我身患多种疾病:严重糜烂性胃炎、胃下垂、慢性结肠炎、肾盂肾炎等等,常年奔走于迁安、首钢、唐山、秦皇岛、北京等各大医院求医问药,不但没有疗效,而且病的越来越严重,药费虽然给报销,但病痛还得自己担着,真是痛苦不堪。
一九九七年,我有缘接触到法轮功,努力按照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做一个好人。不久之后,奇迹发生了,我二十多年的各种疾病在修炼法轮功之后不翼而飞,是法轮功使我获得了新生,也为国家节省了大量的医药费。可正因为我修炼法轮功、做好人,一九九九年七月之后,我遭到了中共邪党惨无人道的折磨和迫害。
从二零零一年一月到二零零四年上半年,迁安市公安局对我家无数次的骚扰、搜家,还把我关进洗脑班、看守所,受尽侮辱和虐待,三次强制灌食,造成我生命垂危,体重不足六十斤,而且对我经济上的迫害也是非常严重的。
二零零一年一月中旬,单位领导原政协主席雷勤、副主席杨玉秋问我还炼不炼法轮功,我说:“按真、善、忍做一个好人,这有啥呢?”就因为这一句话,他们把我强制关押在刘季庄的洗脑班,实际上是变相的监狱。公安人员把守大门,不准我们进出,不准家人探视,有时白天把我们关在屋里,晚上睡觉屋门也是反锁上的,大小便都不能去厕所。
在洗脑班里,我们不仅被剥夺了人身自由,同时受到无尽的侮辱和虐待:
1、那些监管我们法轮功学员的公安和各单位的负责人盘盘碗碗的大吃大喝,可我们从没有吃过一顿饱饭,还强迫我交了一千元的伙食费;
2、表面上说是军训,实质是体罚,每天长时间的跑步有时还让背着沙袋子跑,我们有不少学员两腿红肿,那时我两腿肿痛,行走都困难,还让我们两手着地,两腿被人抬起,象爬行动物一样的往前爬(俗称推小车);
3、罚站,罚我们两手抱头蹲腿;
4、在洗脑班里,公安人员和当时的监管人员,可以任意打骂法轮功学员,扇嘴巴子。
二零零一年的新年过后不久,公安局政保科以所谓的“扰乱社会秩序罪”的罪名,把我非法关押在迁安市看守所。那年冬天下大雪,天气十分寒冷,身上穿的羽绒服、皮鞋被强行拿走,晚上没有被褥,冻的我天天晚上直打哆嗦,就这样熬过了冬天。而在夏天,由于关的人太多挤不下,我和一起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睡在地上,我的头紧靠厕所的便池,两只胳膊被蚊子咬的都是红点点。
在看守所里,我们时不时被看守所里的恶警指使女犯人搜身,六十多岁的我遭到看守所副所长惠志江用塑料底鞋打手背,当时手背就被打的黢青,还被一个二十多岁的警察扇耳光;最可恶的是副所长惠志江还让犯人给我铐上手铐和脚镣,两手被铐在看守所走廊的铁窗上,连续好长日子,连内衣、内裤都不能换洗。
在这种残酷的迫害下,我们法轮功学员以绝食进行抗议,我先后遭到野蛮灌食三次。第一次灌食在二零零一年五月份,绝食到第八天的中午,政保科强制给我们插管灌食,七、八个武警将我按倒在木板床上,从头到脚给我箍的紧紧的,屋子里站满了公安人员和看守所警察督阵,政保科又从医院弄来了四个医护人员,专门插管,从我左鼻孔插管直插到胃里,晚上带着插的管子睡觉,非常的痛苦。
十月一日过后不久,看守所又指使女犯人对我强制搜身,好多法轮功学员被拖、被打,就这样我们又进行了第三次绝食抗议。在绝食的第八天晚上,看守所叫两个男犯人用床单把我抬出牢房,其中的一个犯人说:“这老太太连六十斤都没有了(我身高一米六六)。”他们仍象上两次一样,将我按倒在木板上,穿白大褂的医务人员竟用铁钳子戳我的嘴,把嘴唇戳开了,又别我的牙。这一次他们想从嘴、喉管直接往胃里插管,但我死死的咬紧牙齿,没别开,只好从右鼻子孔往胃里插管,不知怎么的,就是插不到胃里,就在我的右鼻孔来回乱戳,戳的我难受极了,鼻子里流出黑脓血,管子阻在嗓子里出不来气,我喊叫,这时憋的嗓子声音嘶哑,喊不出来。他们见我快憋死了,才把管子扯出来,即使这样,也没有放过我,又从左鼻孔插了进去。这个时候,我气息奄奄,生命垂危,到绝食第九天晚上,见我还没吃,又怕我死在看守所里,这才把我放了出来。
我回家后,政保科、分局派出所人员每年都对我家进行无数次的搜家、骚扰,弄得我全家人不得安宁。不仅如此,他们还将黑手伸到我远在北京工作的儿子家中,迁安政保科恶警两次到北京搜我儿子的家,我的儿子被迫辞去北京的工作,移居国外。
二零零七年在“十七大”开会的第二天,公安局国保大队来了几辆车和很多警察,其中四人把我从家中强行抬上车,绑架到公安局五楼。到公安局院后,一人架着我的右臂把我拽到五楼。到办公室后,我被两个年轻女警察搜身,身上的一百三十元钱被她们抢走。后来又被两个男警察架起,让那两个女警察对我进行第二次搜身。同时家里价值六千多元的电脑、DVD、一本《转法轮》、师父法像被抢走。到了晚上,我被骗到拘留所,非法拘留了十五天。之后又被非法关押到洗脑班十天,据说到那时工资损失就有二、三十万元,截止到现在至少有四、五十万元。
一开始,我找过本单位政协主席雷勤,雷勤说单位没有扣我的工资,让找南院(当时的县委,政协在北院)。我到南院,找到组织部,当时的部长是高树春。我问:“扣我的工资是上面让的?还是有文件?还是咱们县自作主张扣的?”他说:“不是,就是班子的几个人碰头说的,就把你的工资停了。”我又找到市长刘桂东,给他讲述我以上写的亲身遭受的迫害经历。他让我找主抓政法系统的、市副书记李再东,他说:“如果没有文件,我就签字发给你工资。”后来,我又找了书记姚自敏两次,讨要工资。当时姚自敏在开会,秘书工作人员说:“我先跟书记说一声,我电话再通知你。”就这样等了几天也没有回音。一天,我骑着自行车又去找姚自敏书记,秘书正好看到我停车,就说:“姚书记让你找李再东去。”有一天晚上,我去李再东家里找他,家人说他不在家。第二次去,怎么敲门都不开,没声音,但是,屋里的灯还亮着。有一次,终于在他家楼下把他堵上了,我说:“李书记,有点事跟你说。”他说:“上我办公室吧。”我就到他的办公室,给他讲自己遭受的迫害真相,告诉他那些警察打人等事实,他却说:“这是特殊时期。”我说:“特殊时期,你说我是好人还是坏人?”他无言以对。在他往楼下走时,我追着他走,他说:“你炼法轮功就不是好人。”
在多次讨要工资无果后,二零零三年我就写控告信,寄给国务院、全国人大、政协、最高检察院。信中我提出三点问题需要解决:一、一九九九年七月,单位领导张书平非法扣押了我的身份证(后来胡锦涛曾亲自下达命令督促此事,但至今仍无结果);二、我今年已经七十四岁了,直到现在也不给我办理退休手续;三、补发被迫害期间至今非法扣押的工资。后来,听说信件被退返到迁安,至今也没给我一个公正、合法、合理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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