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江苏报道)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古田新村法轮功学员卞江,男,四十三岁,祖籍江苏姜堰市,从小体质不好,一九九七年修炼大法后身体得到改善。卞江于二零一零年到上海打工,二零一三年放真相资料遭绑架构陷、非法判刑四年半,在上海市提篮桥监狱遭受种种迫害。
一、遭绑架构陷、非法判刑四年半
二零一三年,卞江暂住在松江区乐都路675弄玉树南苑小区138幢401-6号。这年三月三十一日,卞江在闵行区上海交通大学(闵行区东川路800号)校园内发放真相资料、翻墙卡片时被不明真相的大学生钱金涛、王木恶意举报,后被校区的上海市公安局文保分局闵行高校派出所(闵行区东川路801号)的警察张某某(现已退休)和另一个警察、两个保安绑架到该派出所,所长郭建中下令送文保分局,当晚被劫持到虹口区中山北一路801号上海市公安局文保分局非法关押,并受到审讯科马科长、张洁,承办警察张某某(一年后退休)、张昆、周波等人非法审讯,副局长郑宇下令送市第二看守所。
第二天卞江被张某某、张昆、周波等人劫持到建工医院、同济医院强迫体检,晚上劫持到静安区灵石路900号上海市第二看守所,因尿检不合格,看守所不收,又被连夜劫持到浦东区周浦镇上海市监狱总医院迫害半个月,后又被马科长、张某某、张昆、周波等人劫持到杨浦区复旦大学附属的燕园宾馆内监视居住一星期,离开宾馆前宣读了非法的批捕书,下午又被劫持到静安区灵石路900号上海市第二看守所关押迫害。
二零一三年四月四日,上海市公安局文保分局派人对卞江在松江区的暂住地进行了非法查抄,非法扣押了笔记本电脑、手机、银行卡等,非法没收了大法书、真相资料等,身份证被他们故意弄丢。文保分局又将卞江租住的房间非法封住半年左右(房租每月460元),松江区乐都路街道综治办又对房东非法罚款两千五百元,给房东造成经济损失五千多元。后来,街道综治办和派出所又经常对出租房间和租住人进行骚扰检查,导致房间长期租不出去,造成上万元的经济损失,使房东加深了对法轮功的误解。卞江对此也深表同情。
二零一三年七月左右,构陷卞江的案子被提交黄浦区检察院,十月被黄浦区法院审判长孙明德非法诬判四年六个月,上诉后被上海市一中院驳回上诉。十月左右,江苏省姜堰市610主任拜志强指使国保到卞江家进行非法抄家。
二、在上海市提篮桥监狱遭受种种迫害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日,卞江被劫持到上海市虹口区长阳路147号上海市提篮桥监狱七监区一中队继续迫害。
在提篮桥监狱中,卞江因不放弃信仰而受到监狱、七监区监区长周俊华、副监区长王浩成、队长黄维嘉、犯人对他的种种迫害。
队长黄维嘉强迫卞江每天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不认罪者白天干完活下午收工后还要在监舍内坐在缠绕铜丝漆包线所用的小塑料盘上,直径9-20cm不等,高度20cm左右,一直坐到晚上十点睡觉为止,长期如此。卞江拒绝参加劳动后,黄维嘉强迫他每天坐在小塑料盘上十六个小时,除去吃饭、上厕所、睡觉,其余时间全部坐在小塑料盘上,不准动,一动就挨打。卞江绝食抗议后遭受灌食迫害。
此外,卞江被剥夺申诉的权力。被剥夺与家人接见的权力。被剥夺向监狱长、驻监监察室投诉的权力。睡觉不准翻身,一翻身就被包夹犯踢醒,这是副监狱长殷光辉下的命令,故意折磨大法弟子。教育科倪红彬指使监区把小塑料盘做成表面为锥形、塔形的,逼迫卞江坐在上面,折磨卞江。
二零一四年五月,小队长黄维嘉指使恶犯吴成忠、王建荣不让卞江睡觉,一闭眼就被恶犯王建荣踢醒或用针扎醒,累计二十多天不让卞江睡觉。
二零一五年一月,一个月中,黄维嘉把卞江每天关在小房间中,在马桶中大小便,没有手纸,也不让用水洗,卞江只有用手擦,然后抹在桶上,或者用马桶中的尿水洗。
在这一个月中,黄维嘉每天还把一台医用紫外线消毒灯(双灯管1.2米长)搬进小房间中,近距离一米远,每天强行近距离直射卞江全身一小时,由于被强烈的紫外线近距离直射皮肤,一天后导致卞江的头部、面部、颈部皮肤大面积出现红肿、剧烈疼痛、脱皮,眼睛剧烈疼痛,一个月中反复出现多次。
二零一五年冬天的一天,黄维嘉让卞江坐在谈话室中,一整天不让卞江小便,也不让卞江出房间,卞江无奈只有把小便尿在了地上,黄维嘉竟然让犯人把卞江的被子拿来仍在地上擦尿,擦完后让犯人把被子盖在卞江身上。被子脏了也无法洗,二名包夹犯嫌脏,把被子扔掉了,整个冬天卞江只剩一床薄被子,只有盖一半、垫一半,过完整个冬天。
二零一五年七月,一个月中,黄维嘉每天逼迫卞江中午坐在太阳底下暴晒两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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