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三日】(明慧网通讯员综合报道)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以下简称:“女二监”),位于昆明市西郊五华区教场北路447号,一九九九年十二月正式挂牌成立。该监狱本是关押女性重刑犯和外籍犯的监狱,十多年来积极执行中共邪党政法委、610(中共为迫害法轮功而专门设立的非法机构,凌驾于公检法司之上)邪恶组织的指令,成为云南直接迫害女性法轮功学员最主要的黑窝。云南省被非法判刑的女性法轮功学员都被劫持到女二监迫害。
据明慧网消息不完全统计,二十年来,云南省被非法判刑的女性法轮功学员有300人,至少有250名法轮功学员在女二监遭受过各种迫害,已知有四名法轮功学员被直接迫害致死,多人被迫害致伤致残,许多学员被迫害致生命垂危才被“保外就医”。女二监的迫害手段邪恶残酷,方式多样,其使用最多的是坐“小凳”和强迫服用破坏中枢神经的药物等,其罪恶罄竹难书。
所属地区 | 人数 | 姓名和被冤判刑期年限 |
昆明市 | 148 | 赵飞琼(3次4+4+4.5)、杨德英(2次3+3)、宋丽霞(2次4+5)、李惠萍(2次3+4)、高惠仙(2次3+6)、李文英(2次3+5)、倪美珍(2次4+5)、宋黎霞(2次4+5)、张惠芬4、郭伶4、郭玲娜3、凌莉5、王岚4(离世)、朱德超6、江润麟3、缪青(2次5+4缓刑)、石云7、叶茂(2次3+4)、杨明清(2次3+4)、何其琼4、谭玲芳3、王汇真(2次3+4)、张小玲4、郭娟3、韩俊毅(韩俊玉)3、王自兰3、谢梅3、普宝玉3、赵晨宇3、赵雪梅3、赵咏梅3、李国萍8、李平3、杨淑华3、耿淑华1.5、杨德英5、陈艳艳7、龙华鲜3、周晋3、王洪芬4、寇巧云3、董桂芬3、王琼华3、段非4、夏晓英3、孙永芬3、刘荣仙3、刘红4、代琼仙3、高明仙4、车泗坤3、罗民湖3、朱玉莲(2次2+3)、邓桂英3、邓琼仙3、赵翠萍4、谭美琼3、张静如4、蔡文慧3、吴芸3、林天青5、叶春燕3(2次)、吕慧芝3、李君萍1.5、肖玉霞5、何佳蔓3、李桂(音)芝3、高翠芳3、高琼芳3、李金芬3、李世珍/李士珍3、杨木花3、杨万仙4、吴奇慧5、李祖英(判刑不详)、金志梅3、张清秀3. 许春凤3 、马玲4、张稷4、刘艳3、袁轶群3、杨励(判3缓4)、杨惠兰(判3缓4)、蒋雪梅5、刘翠仙8、彭学萍8、刘晓萍10、冉晓曼7.5、张晓丹4、王进仙4+3、刘蓉3、郭友芝(判3缓5)、高翠莲3.5、郑翠兰(判3缓3)、王菊珍7.5、毕金梅7.5、李晓玲(判3缓4)、尹淑媛4、李竹秀3、唐玉(2次1.5+3.5)、魏云梅5、瞿泽碧(判3缓3)、周叙琳(判3缓5)、罗白秀3.5 、纪福仙3、和双凤4、向冬1、李世霞(判2年缓3)、高琼仙(判2缓3)、吕长英(判2缓3)、瞿月仙(判1.5缓2)、周迎建3.5、欧雪昀3、吴永巧3、余国仙3、计梅仙4、计梅英(判3缓1)、苏绍巧(判3缓1)、杨正兰(判3缓1)、李焕珍(判3缓3)、夏晓英3、王志梅4、孟秀兰(判3缓2)、童先珍4、郑声玲(判2缓3)、张秀英3(监外)、李瑞华3、彭素芬1(监外)、张美兰1(监外)、吴奇芬5、孙显馨3.5(监外)、朱恩华4、王树兰4(监外)、杨功秀4(监外)、张如琼(刑期不详)、贺桂珍3年、李惠民3、童云涛3(缓刑)、刘晓英刑期不详、董竹英刑期不详、段旭英刑期不详、王玉莲刑期不详、张如芬(海口)刑期不详、王莲芝(离世)刑期不详、刘亚琼刑期不详、李丽芬刑期不详、郭琼刑期不详。 |
玉溪 | 12 | 邓翠苹6、沈跃萍5(离世)、化岚仙3、顾丽清3、黄韬(黄涛)4李琼珍4、邓智旭5、李海艳1、杨锁仙3、张桂荷3.5、李琼美4、穆绍琼刑期不详。 |
普洱 | 6 | 王艳红4、张林4、杨丕芝2、吕荣芳4、罗虹5、张清3. |
曲靖 | 14 | 王宇平3、李小美5、太琼仙4、梁国芬12、梁云(2次5+4)、黄喜兰12、赵秀芝刑期不详、何莉春7. 秦瑞英3.5、苏淑珍4、汪瑞岚3、李红梅4、韩晓秋1.5(浙江判)、普梅娥刑期不详。 |
红河州 | 36 | 何莲春(2次7+10)、陈象征(陈象珍)2次5+5)、蒋玉华(蒋艳华)(2次5+5)、刘燕10、罗芳8、苏琼波8、沈绍清7、李惠琴5、徐丽萍3、马林3、高孟园5、万乔英5、李慧珍5、段玉芬7、钱淑芳5、李亚萍4、王兰芬4、常平3、崔玲(崔琳)3、万琼6、何亚力5、张桂仙刑期不详、邓如诛3.5、刘凤美3、赵凤媛3 白美芬2、许凤英1、王晖4、杨丽文3、张丽云3、张焰云3、万桂芬3 王宇中7、谢曼华3、肖建蓉2.5、张公勤7. |
楚雄州 | 23 | 朱兰(2次3+6)、邓丽华4、廖丽清4.5、李惠珍2、涂思茹3、李绍芳2、唐蕊2、王美玲3、刘枝萍4、李谦3、赵加芳4、何秀芬(2次,判3缓4+4)、刘宜君2、何高琼1、吴基美刑期不详、王萍7、安兰波3、徐丽娟3、代乐3、黄萍判2缓3、刘云珍3、于兰茹刑期不详、孙怀凤刑期不详。 |
大理州 | 7 | 张志如4、黄玉芳5、李现英5、刘国花3.5、苏慧芝4、肖竹5、王顺仙3.5. |
文山州 | 16 | 李琴(李群)(2次4+5)、方世梅5、兰穆昌3、周会芬3、严正书(袁正书)2、叶彦珍3、康永兰3、陈桂芬3、陈桂芬的女儿(姓名无)2、王春兰3、李国芳7、杨翠芬5年(离世)、周波7、王文英3、骆玉华刑期不详、叶艳芬刑期不详。 |
西双版纳州 | 9 | 李秀芝3、邰惠4、李建英4、唐贵琴(判3年缓4)、姜红玲7、张沙荣4、李桂仙4、李琼5、戴麦香7. |
德宏州 | 2 | 顾正芬5、徐玉珍3. |
保山 | 1 | 杨光菊3 |
临沧 | 6 | 杨凤珍4.5(离世)、杜映芳7、李鲜7、纪建萍(判3缓5)、张顺英(判3缓5)、常成美1.3. |
昭通 | 3 | 邝德英4、颜佳丽2年、赵祖荔3. |
外省籍在云南 | 12 | 肖丹凤四川彭州市(2次3+1.5)、杨兴春四川米易3.5、张磊安徽5、张继美四川米易4.5、宋南瑜攀枝花3.5、游全芳四川1、位艳燕河北省辛集市3、张瑞玲佳木斯3、李慧敏福建3.5、李静广州刑期不详、刘玉娥广州刑期不详、张雪霞广州刑期不详。 |
地区不详 | 5 | 许建霞3、邓家凤3、李桓贤刑期不详、高会芬刑期不详、高红(高虹)1.5. |
因篇幅原因,本文所述案例只是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中的冰山一角。文中法轮功学员的遭遇是无数法轮功学员受中共迫害的一个缩影。
目录
一、迫害手段
二、迫害致死案例
三、迫害致伤致残案例
四、典型迫害案例
五、女二监参与迫害的主要责任人及犯罪恶行
结语
一、迫害手段
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在入监集训监区(九监区)专门设置一个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专管队”,在其它九个监区,也设有专职包控法轮功学员的狱警。女二监的党政头目、教育科负责人,各监区的负责人和专管队的狱警们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转化”、“攻坚”任务,成为610机构操控下的最前沿的行恶者。女二监虐待被监管人员,体罚虐待法轮功学员,臭名昭著。她们采用各种或赤裸裸或隐晦的方式对坚持信仰、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实施残酷的肉体折磨和精神摧残,从而逼迫她们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
女二监《罪犯分级管理实施细则》第二章第六条第七款规定:“法轮功人员不认罪伏法的实施严管”。女二监违法私定的这条对“法轮功学员的严管”制度,用杀人不见血的关禁闭、坐小凳,电击、毒打、吊铐、打毒针(注射不明药物)、野蛮灌食等酷刑,体罚虐待折磨法轮功学员;用长时间不让睡觉、限制上厕所等手段剥夺人的吃、喝、拉、撒、睡、洗等基本生存权利,使人的尊严和人的基本权利全部丧失。
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
1、利用恶警恶人作帮凶
(1) 用经济奖励诱惑狱警参与迫害
每“转化”一名法轮功学员,610都会给监狱数万元的奖金。平时每个月,610也会按被非法监禁的学员人头数给予监狱一定数额的“专项拨款”,协助监狱专款专用,实施迫害。在经济利益的诱惑下,在权力凌驾于公检法司的610机构的直接操控下,女二监的领导和狱警们知法犯法,已成为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帮凶和打手。
(2) 实行 “包夹”制
安排多名(多是五大三粗比较蛮横、听狱警话的)刑事犯人二十四小时看守、监控法轮功学员,并流水账按时间顺序详细记录被监控法轮功学员24小时的一言一行,若有违反所谓规定,就要受到严厉处罚。有许多法轮功学员仅仅因为与别人接触或者炼功,就遭酷刑折磨。
每个法轮功学员至少由两个包夹监控。警察要求包夹们要互相之间“配合”,有“情况”要在第一时间反映给警察以便她们掌控。包括一些细微的生活小节,每天吃饭情况、身体状况、是否出过监房门、行为举止、思想动态等都要以书面或者口头的形式进行汇报。每天下午晚饭过后,五点多钟,包夹们按要求在一份《信息采集表》上详细记录法轮功学员的一言一行,小到吃了什么,讲了什么话,做了哪些动作都要一一写上。包夹手中都有一本写有被包夹的法轮功学员姓名的《信息采集表》。狱警们把这份记录作为一项保密资料,每天晚上由值班警察对当天的记录进行审阅,作为对法轮功学员的第一手管控资料,每天进行累积保存,并严禁包夹们泄露相关情况。
(3) 以减刑作诱饵利用犯人作帮凶参与迫害
上头有指示,狱警们应尽量避免直接对法轮功学员下迫害指令,所以包夹们就充当了“白脸”的角色。狱警们对专管组的包夹们进行仇恨教育,要求她们与法轮功学员保持距离,不允许她们随便和法轮功学员单独说话,严禁包夹们听法轮功真相,要求她们把法轮功学员的一言一行及时汇报给警察,“越详细越好”。狱警们不许包夹们暗中帮助法轮功学员,吃不完的饭菜、用不完的热水、要丢弃的私人物品,宁可倒掉、扔掉,也不能借给、赠与法轮功学员,更不能给予其精神上的鼓励。要“划清界限”、“不能让她们(指法轮功学员)过得太舒服”,要对其严密监视,“必要时可以采取强制暴力措施”。
为了使包夹们积极“靠拢政府”,除了年终时发放物质奖励以外,狱警主要采用行政奖励手段(多记功减刑)来刺激包夹们做违背良心的告密者,并把是否积极“靠拢政府”作为审核包夹们的重要依据。告密揭发的特务行径被视为“靠拢政府”而受到鼓励和宣传。
协助狱警做“转化”的包夹,每“转化”一名法轮功学员,可获得五分的考核分“奖励”,并且在年终“劳动积极分子”的评选中获得优先权。狱警授意有文化的包夹写污蔑法轮功的文章,每一篇中稿文章可获得零点二分至二分的奖励不等。女二监专门针对包夹们制定了一套《包控不转化法轮功学员的奖惩办法》,用考核分数的奖励或扣除来威逼包夹行恶。那些违反了监规纪律的包夹们往往以“我积极汇报了‘三人’(即法轮功学员)的情况”而获得从轻或免予处罚。而那些“对法轮功学员太好”的包夹们,则被狱警们用各种借口从重处罚,并不失时机的教育她们“为自己的改造负责”。那些仇恨法轮功学员、肆意侮辱打骂法轮功学员、爱打小报告的包夹成为狱警标榜的典型,积极分子。
长期处在严密监控下的法轮功学员被完全剥夺了人身自由、言论自由,而包夹们也在承受着服刑与充当告密者的双重精神压力,大部份患上了高血压和不同程度的心理障碍,经常情绪失控,把压抑、怨恨和愤怒转移到法轮功学员身上,对法轮功学员采取恶毒的言语攻击。有的为了取得警察的青睐和记功奖赏,故意刺激法轮功学员,制造事端。有的为了完成警察交给她们的“转化”任务,不断给法轮功学员施加压力,挑衅、找茬、拉帮结伙、搬弄是非、冷嘲热讽、指桑骂槐、喊叫发泄等。在警察们的纵容下,有的包夹俨然成为狱警的耳目喉舌、打人工具。
2、强制洗脑手段
女二监对入监的法轮功学员逼迫写 “三书”或“四书”(悔过书、揭批书、决裂书、保证书),对于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使用各种手段折磨和迫害,以下是常用的洗脑手段:
(1)强迫看污蔑法轮功的光盘、文章,逼写“认识”
对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关进集训监区强制洗脑,从早到晚,强迫看诽谤法轮功的光盘、录像,听诽谤法轮功的录音,逼迫法轮功学员骂大法师父、骂大法,在纸上写侮辱大法、侮辱大法师父的话,贴在墙上,逼迫写对法轮功的认识等。
(2)大音量洗脑
近距离放大音量逼听洗脑内容,在禁闭室用收放机叫法轮功学员抱着,音量开到最大,连看守法轮功学员的刑事犯都受不了远远的站在一边。如抵制不听,狱警就亲自或者指使“包夹”(狱警利用来监管法轮功的囚犯,一般由两个暴力重刑犯人组成)打人,并禁止向外宣讲。
如对法轮功学员何佳蔓,狱警唆使狱犯把录音机放到最大音量,强行贴着何佳蔓耳边不断重复播放监规等,使她的一只耳朵几乎失聪。瑞丽市顾正芬在被强行洗脑时,在监房用架子把录音机固定在离她耳朵一尺的距离,以最大音量逼她听,造成她耳朵失聪,顾正芬经常因为承受不了而昏迷摔倒。
(3)全封闭式的洗脑
将未“转化”的法轮功学员与他人隔离,限制在特定的空间,除了狱警指派的包夹或其它洗脑人员,法轮功学员不能接触其他任何人。不准看电视,听广播,不准参加任何娱乐活动,除监狱强迫看的诽谤法轮功的书及录像外,不准看其它书、报,定期写思想汇报。
(4)用邪悟人员和所谓的“专家”做洗脑“转化”
聘请所谓的“专家”,用“帮教费”和转化法轮功学员后的高额奖金作诱饵,采用欺骗迷惑加威逼利诱的种种手段,极尽鼓舌摇唇之能事,散播谎言、混淆视听、颠倒黑白,让邪悟者用假经文欺骗,用歪理邪说动揺以达到改变法轮功学员信仰的目的。
(5)定期开批斗会侮辱人格
每两个月召开一次所谓揭批法轮功的会议,污蔑大法、污蔑大法师父,还针对法轮功学员召开批斗会,指使犯人发言,要求法轮功学员自己也要发言,用文革式揭批模式,侮辱人格的洗脑,制造精神压力,违背良心,毒害世人,极其恶毒。
(6)参与迫害者也要被洗脑
洗脑不仅仅针对坚守信仰的法轮功学员,为了防止直接参与迫害的狱警明白真相,对这些狱警同样进行定期洗脑。狱警们被要求“无条件服从上级指令”,接受忠诚教育,定期参加“培训”。培训的内容包括心理学,论辩术,如何有效的做转化工作,与邪悟者交流、学习邪悟理论等。
女二监除了《罪犯分级管理实施细则》之外,还有一份在610机构操控下制定的专门针对法轮功学员的“管理细则(或办法)”。在这份内部保密文件中,所有侵犯人权的做法形成文字,得到了认可,赤裸裸的歧视打压就此披上了“合法”的外衣。狱警们被要求认真学习这些管理规定。当她们被质疑“严管”法轮功学员的做法侵犯人权时,她们就搬出这个细则,却不知此细则正是监狱侵犯人权、践踏在押人员合法权利的最有力证据。狱警们不被允许有自己的思想,即使有也不能讲出来。对上头的命令只能无条件服从,不得质疑。
(7)病危中仍被胁迫“转化”
有的法轮功学员在非法监禁中,身体无法承受非人的折磨,奄奄一息,监狱方不仅不放人,还要对其摄像,怕人死在监狱里不好向其亲属“交待”,极力推卸责任。不仅不伸出援手,还胁迫病危中的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否则不予释放,并借此要挟在外面心急如焚的法轮功学员家属。
(8)所谓“转化”后仍严密监控
即使是在被逼无奈的情况下写了“三书”的学员,“转化”后仍然受到严密的监控,包夹们还是要对其每天的言行进行暗中记录、汇报。“转化”的学员每天要完成长时间(经常超过八小时,达到十小时以上)的劳役和繁重的生产任务,成为监狱手中的赚钱工具。“转化”之前,狱警们会“劝导”:“转化了就可以记功减刑,早点回家。”其实记功减刑本身就有许多限制,而且“转化”的法轮功学员在申报减刑时会被再次要求写“三书”,有些思家心切的法轮功的学员为了能早点回家,做了违心的事情。减刑的结果却使她们大呼上当,有的还没有出狱就已经清醒明白了。
有的法轮功学员在被逼无奈下写了“三书”,是违心地流着泪写的。而女二监对外宣传中所鼓吹的什么“大爱感化”、“春风化雨”,掩盖了多少惨无人道的血腥罪恶。
3、酷刑折磨手段
(1)隐形的酷刑手段“坐小凳”
中共酷刑中有一种听起来似乎文明,却是一种隐形的酷刑手段,叫“坐小凳”。小凳一般高约二十厘米,宽约八厘米,不同的地方也略有差别。
坐小凳作为一种酷刑得到强化和推广是从辽宁省马三家劳教所开始的。二零零五年,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派人到马三家劳教所学习“转化”法轮功学员的手段,这一灭绝人性的酷刑方法“坐小凳”便被学习了过来,后来成为女二监普遍使用的折磨“转化”法轮功学员的手段之一。
长时间罚坐小凳子
凡是被关禁闭后还不放弃信仰的法轮功学员,就强行每天被迫坐在小凳上(有塑料或小木凳),双手平放在两膝,两腿并拢,身体保持正直,被强制一动不动的坐着,每天早上六点半起床,要坐到晚上十一点。罚坐期间,若手指交叉、伸胳膊、伸腿、移动身体、闭上眼睛、打呵欠,改变姿势等,都会遭到包夹们轻则辱骂,重则动手拉扯、殴打。
中共刑具:强迫法轮功学员坐的小凳
塑料凳面上往往刻有凹凸不平的花纹。被强制在这样的凳子上长期罚坐(还有一种特制的小木凳(长五寸、宽二寸、高四寸),不出一个月,臀部皮肤红肿、出血泡,继而溃烂流血,疼痛难忍。臀部坐烂了、裤子也坐烂了,因为长时间久坐,大部份法轮功学员出现血压升高,四肢浮肿,甚至出现全身浮肿。这种杀人不见血的精神和肉体的折磨是一种较为隐形的酷刑,罚坐者身心备受摧残。
不放弃信仰就一直这样坐下去,有的法轮功学员一直坐到出狱。昆明市土产公司退休职工郭伶被罚坐小凳两年多,导致股骨头坏死;云南冶炼厂的职工家属韩俊毅老人一直在监狱坐小板凳坐了三年多,坐到最后臀部上全是老茧,化脓;吴奇慧坐小凳共坐了三年十一个月,臀部都是两块黑的,包夹们叫作屁股长了眼睛,其实就是肉已经坐死了;邓丽华被罚坐小板凳三年零十四天,臀部坐烂、流脓长好又烂,最后臀部上长了厚厚一层老茧;昆明图书管理员郭玲娜被罚坐小板凳两年,臀部上面全是老茧,疼痛难忍,就象是针扎着一样刺痛,腿坐的又麻又肿,监狱里的医生检查时说,郭玲娜因为坐的时间太长,臀部就象被刀子削平削下来一块肉一样;宜良县高翠芳被罚坐小板凳五个半月,出现身体麻木等症状,最后病危……
被非法关押在女二监不放弃信仰的法轮功学员都遭受了“坐小凳”的折磨迫害。
(2)关“禁闭”迫害
强制“洗脑”和施用酷刑最“方便”的地方是“小号”或禁闭室。严管、禁闭、关“小号”,既可以说是一种单独的“酷刑”,又可为其它酷刑提供最方便的“条件”。 玉溪法轮功学员沈跃萍就被关“禁闭”三年,后被迫害致死。
沈跃萍
禁闭室本是对有严重违规行为的犯人进行惩罚的地方。监狱规定,关禁闭时间一般为七至十五天,而且还可以在室内自由活动。而自从云南女二监成为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黑窝后,狱中的禁闭室就专门用来迫害法轮功学员。法轮功学员如拒绝“转化”、坚持信仰、不配合狱警的无理要求,就被关进禁闭室加大力度折磨。
禁闭室共有八间,每间都摆一台播放污蔑法轮功师父和大法的收放机,叫法轮功学员抱着,音量开到最大,从早上六点三十分一直放到半夜十一点。禁闭室非常狭小,约五平方米左右,墙上贴着橡皮,除了一张床外没有其它设施,内设监控器,每天二十四小时监控,两个包夹二十四小时监视。而入监后不放弃信仰的法轮功学员一律被关“禁闭”四个月,在禁闭期间更无人性的是“罚坐”,每天十六个小时被强迫端坐在光床板上,双手必须放在膝盖上,不准动,不准讲话,若有移动,由“包夹”轻则辱骂,重则拳脚相加,或者电击等。
原集训监区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队长杨欢,二零零五年到辽宁马三家劳教所学习迫害法轮功的经验后,迫害更没有人性,规定在“禁闭”期间不准刷牙洗脸、梳头洗头,不准卫生用水、不准洗澡、不准换洗衣服、限制上厕所(只能三次或四次)、不准吃饱,在禁闭室必须穿一种冬不贴身夏不透气的特制“咔叽布”囚衣,脚穿拖鞋,不准穿袜子。冬天寒风刺骨,脚穿着拖鞋被冻裂开口、淌血,夏天不准穿内衣,只能穿一件外衣。不准挂蚊帐,任凭蚊子毒虫叮咬。
更不人道的是月经期不准用卫生纸、染有血迹污渍的内裤不准换洗,有的长达连续四个月没有换洗内裤,等等。
长期被封闭在阴湿狭小黑暗的小屋里,精神压力大、屈辱压抑、卫生条件恶劣,在夹缝中生存,法轮功学员的身心健康受到严重摧残。致使被关的法轮功学员臀部生褥疮、溃烂,会阴部糜烂,有的出现全身水肿,血压升高、心跳异常、关节酸痛,四肢瘫软无力等症状,有的被迫害致死。昆明法轮功学员缪青被关禁闭几年,一直到释放,受尽了折磨。
在禁闭室里,狱警们撕下平时在其他犯人面前的伪善面具,对法轮功学员使用粗俗恶毒的语言进行人身攻击,往往几个狱警相约为伴,轮番围攻,斯文扫地,面目狰狞。甚至对法轮功学员肆无忌惮的殴打,把法轮功学员吊在窗子上,用电棍电击,或者指使数名犯人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毒打。
听犯人说在建禁闭室时,专门用了一些对人体有害的放射性元素,使人在里面整天都感到浑身疼痛难受。
(3)严管迫害
对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实施严管,在此期间不准与人交谈、不准与家人通信、不准探视、限制购物等等基本人身权利被剥夺。
被严管迫害的法轮功学员自己不能出去打饭、打开水,包夹们负责打饭送水,克扣饭菜,哄抢热水,牢骚满腹,骂声连连,法轮功学员每天都要受到诸如此类的难堪和压力,包夹们受到唆使,利用饭菜下药毒害法轮功学员。
严管期每天安排上六次厕所,遇到生理期或特殊情况需要增加如厕次数时,需通过包夹报告,经允许才可,而包夹常常利用此事刁难法轮功学员,进行羞辱谩骂,致使许多法轮功学员因为不愿麻烦包夹而选择憋尿,继而出现肾水肿。如厕时必须要在包夹“陪同”监视下才可出门,不许法轮功学员和任何人讲话,目的是防止法轮功学员之间见面,防止其他犯人听真相。在走廊上行走,也不准东张西望、看远方、停步或出声。
购物需要单独写申请,由狱警批准,而且不得购买食品。因为经常被克扣饭菜,许多法轮功学员长期处于饥饿之中,严重缺乏营养,身体日渐虚弱。
红河州蒙自市法轮功学员何莲春遭十多年冤狱虐待,其中有五年被严管迫害。
(4)野蛮灌食
有的法轮功学员以绝食的方式抵制无理迫害,狱警们就指使狱医和包夹们对其野蛮鼻饲灌食。从鼻腔插入一根未经消毒的粗塑料管,通过食道进入胃部,然后往管子里注入掺了辣椒面的冷水或稀食,往往造成被灌食者的鼻腔、食道、胃部溃烂,痛苦不堪。给被灌食者输液时,使用的是无标签针水,针水输进体内时,剧痛随之而来。更甚者,有人威胁道:“给你输了这针水,你出去后等死吧”。
酷刑演示:野蛮灌食(绘画)
昆明市的何佳蔓因为一直绝食抵制迫害,狱警就持续对她鼻饲灌食,用不消毒的同一根粗食管反复对她鼻饲,用冷水和着稀食,加辣子面对她进行野蛮灌食,每天对她插管两至三次。直到右边鼻孔严重溃烂,无法鼻饲,她们就强迫她整天插着食管,持续了四十多天,直到她正常进食才作罢。红河州蒙自市法轮功学员何莲春被上百次野蛮灌食(详情见后)。
(5)高压电棍电击
高压电击:狱警一人或多人同时用电棍电击头,脸、眼睛、脖子、胸部、手上、全身及敏感部位,烧出肉焦味来。有的被电击后眼睛青肿、严重充血,视物不清。
酷刑演示:电棍电击
如:安宁市法轮功学员赵飞琼被警察用手铐铐在办公室窗子的铁条上,多个警察同时用六个不同型号的电棒电击她身体的敏感部位,脖子后面、身后、腋下、脚跟等处,一连两天。第一天电了两个小时,第二天电了近三个小时,皮肤都烧焦了,结的疤一块块的往下掉。
瑞丽市法轮功学员顾正芬被狱警们用几根高压电棒疯狂电击脸部、颈部、腋窝、胸部、脚跟等身体各敏感部位,直至昏死七、八个小时不醒。
四川米易县攀莲镇法轮功学员杨兴春被电棍电击后右脸嘴角被电起两个泡,后来淌黄水,牙齿松动,牙床萎缩。上牙被拔光,进食困难。法轮功学员杨云也多次被电棍电击。
(6)殴打、“吊铐”
吊铐:将双手用手铐从前或后铐上后,将人吊在床架或其它高位物体上。
在女二监,梁云遭到二十四小时严管,被关小号、戴手铐,有一次她被两手上下铐吊在床框上五十多分钟,致使她双手中指、无名指、小指、手背失去知觉多年。
狱警夏昆丽、谢玲用两副手铐把安宁昆钢的法轮功学员高惠仙吊在上顶楼的铁栏杆上,一只手铐一边,人呈大字状,双脚都几乎不能着地,就这样吊了四、五个小时才把她放下来。
(7) 穿约束衣、“苏秦背剑”
酷刑演示:背铐(苏秦背剑)
吴奇慧因抗议迫害被狱警彭舒在办公室给她穿上了约束衣,约束衣袖子特别长,从身后扣上。吴奇慧穿上约束衣后被拖着揪回监室,从后面把她捆起来(袖子就像绳子),捆在高低床上下的楼梯上,让她没法动弹。
此后放下来彭舒怕吴奇慧炼功,又把她两手从后面一上一下(苏秦背剑)的铐在床的铁栏上。
(8)其它折磨手段
烈日下暴晒:有的被在烈日下暴晒站军姿,有的被在烈日下野蛮集训。大热天有的被强迫穿着棉衣出去操练。
罚站:恶警还采取长时间跑步、罚站的方式,不许说话不许动。夏天在太阳下站军姿,冬天穿着单衣一站就是数小时。罚站导致两腿肿大发亮。
冻刑:大冬天,只允许穿短睡衣、单薄衣服,其它狱犯却都穿着厚厚的毛衣、棉衣,故意把门窗打开冻法轮功学员;或者把法轮功学员的衣服全部脱光,光着身子冻;或者抢走被褥等。
约束:使用透明胶带封嘴,封脸,用透明胶带、尼龙绳、绷带等捆住手脚等。
酷刑演示:用胶带封嘴
做夹生饭:如一监区监区长朱玲等为了实施迫害,曾连续九天做夹生饭。
给婴儿饭:每天只给一点食物,不给吃饱,让人长期挨饿。
4、不明药物毒害
狱警为达到“转化”目的,妄图操控法轮功学员的思想,在坚修的法轮功学员饭菜里拌入破坏中枢神经的药物,或者用精神控制类药物冒充血压药逼迫法轮功学员服用。用药的方法有:直接强行注射、或狱警指使“包夹”偷偷在食物或水里投放。用药后出现症状有:精神恍惚、意识淡漠、反应迟钝、记忆力下降、抑郁、呆痴木讷、呕吐,甚至有的出现神志不清,或全身衰竭死亡。如七旬老人王莲芝被施放不明毒药致精神失常死亡;六十多岁昆明市法轮功学员史喜芝被狱警长期使用破坏中枢神经类药物,致狱中死亡。
史喜芝
对被迫害后出现病症的法轮功学员,狱医以治病为由给法轮功学员开具的药品和病历等却属于保密资料。法轮功学员不能知道自己服用的是什么药?在知情权被剥夺的情况下,有的法轮功学员拒绝服药或不吞咽药品,狱警就要求法轮功学员吃完药后把嘴张开,检查是否已经吞下药物,还要用力搓揉几下,人的尊严被随意践踏。
(1)注射不明药物
王春兰被强行注射不明药物:恶警王丽唆使犯人李彩、刘跃新、余自香等人把文山县法轮功学员王春兰按倒在地,强行注射不明药物,致王春兰高烧不退,烦躁不安,精神恍惚,记忆力减退,出狱后记忆力仍然没有恢复。
何佳蔓绝食,被强行给她输液十多天。不告诉她输的是什么针药,但被输进身体里感觉很疼,后来何佳蔓的两只手肿得针都扎不进去。有一个包夹告诉她:“就是你出去了也活不长”。 何佳蔓出狱后出现了记忆力减退、健忘、严重脱发、耳朵疼痛、听力下降等不良反应。
在出狱前对一些法轮功学员也注射不明药物,导致她们出现头昏、嗜睡、记忆减退、反应迟钝等精神受损症状。
(2)注射胰岛素
女二监通常把迫害成糖尿病症的法轮功学员不管适合不适合打胰岛素的,都通通打大剂量胰岛素,被打过的人身体里一点血糖都没有了,处于濒临死亡的状态,浑身是汗,又吐,这时医院又叫几个犯人马上给学员灌葡萄糖,并从静脉推葡萄糖,有的法轮功学员就被监狱医院如此来回迫害几次。
(3)强行灌药和偷放药物
每位法轮功学员一被投入女二监,就被恶警要求放弃信仰“转化”,被强制量血压,狱医谎称每人都是高血压,要吃药、要打针,法轮功学员说自己没病,不用吃药,不吃就叫犯人强行灌或偷放在饭菜中。以下仅举几例:
张如芬,昆明海口法轮功学员,被迫吃了拌有剧毒药物的饭,结果七窍流血,恶警管教看到她没有死,竟还说:“你命真大,没有死掉。”张如芬保外回家后,恶警威胁不允许曝光监狱的罪恶,不准接触任何法轮功学员。
李国芳,文山州退休幼儿教师,被非法判刑七年。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九日被劫持到女二监集训监区,当天晚上狱警谢玲叫囚犯把李国芳按倒,由狱医赵萍强行灌药打针,李国芳强力拒绝,并将灌药的碗打翻在地,谢玲就叫囚犯用透明宽胶布将她的头、嘴全部包裹起来,送小号关禁闭。两个包夹将破坏大脑神经的药物秘密拌在李国芳的饭食中,时间一长,李国芳出现头晕、头疼、眼花、耳鸣、眼袋黑紫、四肢乏力、浮肿、行动迟缓、神经呆滞、木讷等症状,人也变了形。
方世梅,文山州法轮功学员,恶警为逼她“转化”,就在她的饭里拌入损害神经的药物,致使方世梅神志不清,变得呆痴木讷。
王岚
王岚,昆明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四年关进女二监集训监区,集训监区专管队长杨欢、副队长郑频指使牢头刘跃新等人将破坏中枢神经的药物多次放入王岚的饮食中,导致王岚大脑萎缩,出现记忆减退,精神萎靡、神情呆滞等精神障碍,使她身心受到极大伤害,原本精明的她过早衰老成一个六、七十岁的老太婆。于二零一二年元月一日在家中含冤离世。
张静如,云南光学仪器厂退休职工,监狱偷偷在她的饭里下药,吃完饭后就感到头刺痛,半小时后就打瞌睡,睁不开眼睛,耳底也疼,渐渐的张静如感到记忆力明显减退,不思饮食,全身冰冷,左眼不断流眼泪,目光呆滞,牙床出血,全身无力,体重由刚到监狱时的五十四公斤减到四十二公斤。二零零四年一月六日,张静如被保外就医,然而在女二监的保外就医“证明书”上却诬陷张静如是炼法轮功所致精神障碍。
刘翠仙,六十五岁,昆明市红庙村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八年,于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一日被强制戴脚镣手铐劫持到女二监九监区。
刘翠仙被逼迫吃所谓的降压药,每天三次。服药前血压120/80左右,服药后血压在150/90,有时160/100,服药后为什么血压反而升高了?而且服药后刘翠仙出现了恶心、呕吐的症状,服药一段时间恶心、呕吐的症状越来越严重,有时一天要吐上百次,成天恶心呕吐,无法入睡,刘翠仙被这种药物摧残得鼻膀脸肿,精神萎靡。在九监区刘翠仙每月被抽血,在四监区年年都被抽血。
(4)毒药喷眼、辣椒水喷脸
大理宾川县法轮功学员刘国花于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四日被劫持到女二监,因不转化,被狱警文婧和监区长夏昆丽等三次用象辣椒水一样的不明药物喷眼睛,刘国花鼻涕、眼泪都被呛出来了,双眼十分疼痛,喷药的人戴着口罩和防毒面具都受不了。第一次就有八人把刘国花捆起来喷辣椒水样药物,折磨了她四个小时。喷药后刘国花痛不欲生,两眼浮肿,致使视力模糊,几乎失明,后来家人探监都看不清人。
第二次九监区的监区长夏昆丽带来辣椒水样药物,来了三个警察将刘国花的手反铐,辣椒样药水喷得刘国花眼睛都睁不开,十分疼痛;手铐也铐得刘国花撕心裂肺的疼,最后致刘国花晕过去。铐时间长了,导致手铐无法取下,只好用电锯锯开,刘国花手被锯烂,现还留下疤痕。
昆明市的何佳蔓被狱警用香蕉水喷她的眼睛,在办公室里被狱警李国英用香蕉水喷她的嘴。
楚雄市法轮功学员王美玲被狱警张青(音)操控几个犯人,把她的手扭到后背,往她的眼睛里喷毒药,顿时王美玲的眼睛就看不见了。
昆明市法轮功学员吴奇慧脸上被狱警彭舒喷辣椒水;曲靖市法轮功学员梁云的脸被恶警喷洒不明药物,使得她整个人都喘不过气来。
5、剥夺和限制基本人权进行折磨
(1) 限制基本人身权利
凡是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监狱规定不准与周围人员讲话,不准随意走动,不允许到澡堂洗澡,只能一个星期(有的更长时间)允许在房间里用水壶打水擦身体。不准炼功,不准看电视,不准参加任何娱乐活动,除监狱强迫洗脑看的诽谤法轮功的书外,不准看其它书、报,不准与家人通信,不准亲人探视等等。
(2) 剥夺基本生理需求制造痛苦
限制大小便:通过剥夺人的基本生理需求来制造痛苦。普遍一“招”是限制上厕所,每天只准上三次或四次厕所,并限制大小便的时间。
不准买卫生纸、卫生巾:对于女性,更狠毒的一“招”是不准买、用、换卫生巾或卫生纸,也不准别人借,任经血湿透裤子、或顺裤腿流出来,还不准用水洗,也不让换洗内裤,往往穿着被血污弄脏的裤子好长时间。被羞辱、谩骂……
如况德英,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底被劫持到女二监,因不“转化”遭身心两方面摧残,不给买东西,来了例假只有撕自己的旧衣服,冬天寒冷,衣服都没有穿的。
限制用水:限制或不让洗澡、洗头、洗衣服,不准洗脸、洗脚造成脚丫严重霉烂,发臭流水。有的三个月才给洗一次床单被子,有的洗床单被子只给一盆水或一桶水,衣服刚下水,就把水吸干了;有的一天就给一小瓶水喝。
(3) 剥夺生活购物权利
监狱其他犯人可以买菜买食品吃,却规定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每月只能用五十元钱,买东西要申请,而且规定只准购买生活必需品,不能购买任何食品,本人也不能外出购买东西,只能由包夹人员代购,监狱里的加菜、水果等因为不“转化”也不能买,监狱伙食极差,在此情况下许多法轮功学员一方面遭精神、肉体折磨虐待,生活上常常吃不饱,导致体质下降,有的出现了病状。
(4) 利用亲情和经济压力等施压
监狱不仅对法轮功学员实施肉体和精神上的双重折磨,还配合地方610对其家人进行威逼恐吓,施加经济压力(凡坚持修炼的法轮功学员均被开除工职或者截扣退休金),使法轮功学员家中亲人无人照顾。有的家人在思念狱中亲人的痛苦中含冤离世。而监狱和610却把这些它们一手造成的家庭悲剧,变成强迫法轮功学员“转化”的“筹码”,狱警往往以老人高龄需要人照顾,亲人病危或病故等要挟法轮功学员写“三书”,并扬言写就放人,不写就不放人,更不许回家探视,还反过来说“你们炼功人没有人情味”。
(5) 禁止挂蚊帐让蚊虫叮咬
女二监地处靠山、监后有竹林,蚊子特别多,竹林里的蚊子是又毒又凶,在这样的环境里,其他犯人包括杀人犯都可以挂蚊帐,唯独法轮功学员被禁止挂蚊帐。叫蚊虫叮咬让你睡不好觉,被叮后,皮肤又痒又疼,甚至溃烂,留下红肿的疤痕。有一天夜间,有位学员被叮的实在受不了,就顺手拉过身旁一个犯人的蚊帐角遮了一下脸,就被关了一个多月的小号。一位老年法轮功学员,脸上被叮的疤痕与疤痕之间几乎分不出界限。
(6)剥夺正常休息权利强迫超时做奴工
每天高强度的做奴工,每天要干十五、六个小时,有时更长。不准和别人讲话,干不动了也不准抬头,警察用诱惑的手段说多苦点,好减刑。
巍山县苏慧芝遭四年冤狱,二零零五年三月劫持到女二监,到集训监区罚坐小板凳两三个月后转到第五监区,分在缝纫组,剪衣服上的线头,整理半成品,做手工,串珠子,缝包包上的装饰品、衣服上的装饰。因为高强度的奴工,一天苏慧芝在车间休克,劳累昏倒。送到监狱医院抢救,两个多小时后苏醒过来,医生知道她是疲劳过度,给她吸氧,即使这样,警察还总是将她叫去逼迫她放弃修炼。
(7)剥夺家属探视和律师会见权利
不转化法轮功学员的会见(亲属)权利随时都有可能被剥夺,即使允许接见,狱警也要在现场严密监听,做笔录,限制谈话内容,生怕监狱里的非人性做法被曝光。王美玲在女二监冤狱三年 家属难相见。
同时也拒绝律师会见法轮功学员,曾有狱政科副科长吴吕答复黎律师说“虽然你的会见手续完全合法,但是我们得执行610的通知,不能批准律师会见。”
早在二零一五年六月四日,受家属委托,黎雄兵、王全璋、李春富三律师前往省女二监,要求亲自会见和调查了解张桂仙、何莲春、刘燕等法轮功学员被虐待的真实情况,同样遭到监狱的无理拒绝。律师们先后来到女二监行政大楼三层的狱政科和六层监狱长办公室,提交并办妥律师会见手续。监狱方审核完毕,副监狱长李红钢当时的答复是:律师会见影响监狱监管安全;除非有上级部门的命令或者“批准手续”,否则一律禁止会见。
长期以来,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虐待被监管人员,拒绝律师会见,拒绝家属接见等违法违规行径,一直得不到纠正。
监狱是刑事诉讼执法单位,理应严格执法严格守法。省女二监以610办公室的“通知”为挡箭牌,长期公然剥夺律师会见权,虐待被监管人员,是侵犯人权的严重违法行为。
(8)活摘器官疑云:频繁体检验血
监狱对部份法轮功学员在不需要验血的情况下,每星期或者每个月做一次体检、抽血,不知是何用意?
有一位曾被非法关押在女二监的法轮功学员说:在她二零零八年出狱前几个月,监狱对她进行非一般性的频繁体检,直至出狱,其中有心电图检测和抽血化验等,每次抽血三针管。
二、迫害致死案例
1、优秀妇幼保健医生沈跃萍被迫害致死
沈跃萍
沈跃萍,女,49岁,玉溪市妇幼保健站医生,沈跃萍在家是位贤妻良母,在单位是医术精湛深受病人爱戴的优秀医生。二零零四年十二月沈跃萍、普志明夫妇等被绑架,沈跃萍被非法判刑五年。
在五年的监禁中,沈跃萍被非法关押在女二监集训监区,因拒绝所谓的“转化”,从二零零六年下半年开始沈跃萍就被关“禁闭”,一直被关了三年。
沈跃萍每天被强迫坐小板凳十五、六个小时,保持一个姿势不准动,坐姿不正随时被监视她的犯人殴打、辱骂,被掐和用针扎等。半个月才准洗一次澡,平时不准洗脸脚。每天只准上三次厕所,来例假也不准买卫生巾,关禁闭后,沈跃萍账上的钱狱警一分钱也不给她用,不能买任何食品,每顿只给二两饭。强迫沈跃萍吃不知名的药,沈跃萍不吃,狱警就把药磨碎了拌在饭里,沈跃萍吃了这样的饭,就整天不停的咳嗽,肺都咳疼了,这样被折磨了八个月,活生生的把肺给咳烂了。沈跃萍在女二监这个暗无天日的魔窟里被折磨了四年多的时间,直到奄奄一息才被从禁闭室送到医院,送医院之前,沈跃萍已经休克了五个多小时。
二零零九年五月十二日上午,沈跃萍的丈夫普志明接到女二监狱政科的电话,说沈跃萍已经下病危通知了,当时沈跃萍已经被送到昆明市工人医院附二院抢救室,家属赶到医院看到沈跃萍已经奄奄一息,普志明一到医院就让他签病危通知书。
急救中的沈跃萍
沈跃萍已经病危了,狱警仍然24小时看守着。当天下午沈跃萍被转到劳改局监狱医院,在医院每天只准沈跃平萍的丈夫普志明看望五分钟。住了两天后,二监副监狱长王丽美、狱政科雷煜等跟家属谈条件,跟普志明签了保外就医的协议。
二零零九年五月十五日家属给沈跃萍转到昆明市第三人民医院传染科,科主任说沈跃萍的肺部已经烂完了,就像一床烂棉絮,已经晚了。此时家属才从沈跃萍口中得知,之前在工人医院附属医院和劳改医院,二监的狱警根本就没有让沈跃萍吃什么东西,每天就只给一碗稀饭或者一碗米线,就这么饿着,正常人都受不了,何况当时的沈跃萍已经下了病危。家属送去的营养品、水果什么都没有给沈跃萍吃,此后沈跃萍一直在昆明第三人民医院治疗,但病情日渐恶化,二零零九年七月十六日晚沈跃萍含冤离世。
2、史喜芝被狱警长期施予毒性药物,狱中死亡
史喜芝,女,60多岁,昆明市法轮功学员,家住昆明市银福小区2栋402号,于二零零二年四、五月间在家中被绑架,非法秘密判刑四年,先后被非法关押在女二监四监区,五监区(集训监区)。由于史喜芝坚持对真善忍信仰,被狱警长期使用破坏中枢神经类药物,导致血压增高,二零零五年在被关“禁闭”期间每天从早上6:20起床到晚上11:00被强制坐在光板床上,要保持一种姿势,后来又被强制从早到晚站军姿,不准洗脸、刷牙,每天只准上厕所三次,限制喝水,剥夺了人基本的生存权。二零零五年三月八日深夜,监狱突然打电话给其女儿说史喜芝病危,据知情犯人透露史喜芝是被狱警用电棒电击后出现生命危险后送医院抢救,于二零零五年三月十七日凌晨抢救无效含冤离世(监狱对外称患病死亡)。
3、七旬老人王莲芝被施放不明毒药致精神失常死亡
王莲芝,女,73岁,昆明市法轮功学员,被云南女二监迫害致死。王莲芝二零零八年四月十五日被绑架,二零零八年八月七日被劫持到省女二监迫害,为了“转化”王莲芝,集训监区管教队长杨欢等把王莲芝关进禁闭室,在禁闭室王莲芝每天被强迫端坐在光板床或小木凳上16个小时不准动,不准闭眼,身体稍有移动,就会被“包夹”谩骂、殴打,还不准洗脸、刷牙、卫生用水、洗澡,不得换洗衣服等等。家属去见人,说要三个月才能见。
经过三个多月折腾,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日,王莲芝的儿子终于见到母亲。此时王莲芝虽然憔悴,但精神正常。之后女二监狱对王莲芝施以不明药物,导致其“精神失常”,身体状况日渐恶化,整口牙齿松动脱落,持续剧烈头痛,最后几乎成了植物人。十一月二十七日,监狱为了推卸责任,通知儿子去监狱,儿子说:“十几天前母亲还好好的。”警方告之是市精神病院鉴定的“精神分裂症”,并说:“你母亲不吃高血压的药就拌在饭里”,儿子怒责:“另外还拌有什么药?”警方不敢回答。二零零九年一月七日,家人费尽周折,将几乎成了植物人的王莲芝保外就医接回家中,后送到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抢救,期间老人一直处于昏睡状态,后抢救无效,于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含冤去世。儿子就母亲被迫害死亡向有关部门提出了控告。
4、杨翠芬狱中突然死亡
杨翠芬,女,一九四九年出生,文山州丘北县林业局退休职工。年轻时杨翠芬就患上了不治之症——红斑狼疮,头发都掉光了,周围的人躲她远远的怕被传染,住院医治无效,直到杨翠芬炼了法轮功,没有花一分钱就彻底摆脱了被医学上判死刑的红斑狼疮。
杨翠芬两次遭到中共非法判刑,二零零三年被非法判刑四年,二零零九年被非法判刑五年,二零一零年一月十日将杨劫持到女二监。
在女二监,杨翠芬被强迫长时间坐小凳,后被分到女二监五监区干奴工。至二零一三年八月三十一日杨翠芬已被关押迫害整整四年,二零一三年九月三十日杨翠芬打电话回家给老伴说自己明年三月就能回家了,然而仅仅过了两天,十月二日晚,杨翠芬的家属接到监狱的电话,说杨翠芬病危,家属赶到医院后,杨翠芬已经完全失去意识,也没了气息。监狱将责任推卸的一干二净,家属不签字,监狱威胁不签字狱方就将自行火化尸体和处理遗物,悲痛之余,家属也要求监狱必须对杨翠芬的去世负责,凶手一定要绳之以法,女二监罪责难逃。
三、迫害致伤致残案例
1、万乔英被绑成“大十字”强行注射不明药物奄奄一息
酷刑演示:打毒针(注射不明药物)
万乔英,当年六十岁左右,个旧鸡街冶炼厂法轮功学员。二零零六年在女二监被四个“包夹”看守,不准炼功,长期被罚站、关“禁闭”,被关押在称作“黑洞”的小号里,她曾被绑成“大字形”强行注射不明药剂,狱警还在饭中加入不明药物,让人用勺子撬开万乔英的牙齿强行灌药。致使万乔英出现全身极度衰弱,监狱害怕承担责任,赶快通知家人接回“保外就医”。被接回家的万乔英,身体极度虚弱,走路无力,直不起腰,两眼发直,脚手僵硬,直挺挺的睡着或站着,多数时间只能躺在床上,神志不清。失去记忆, 生命垂危。
2、关禁闭室长达一年多,方世梅遭迫害致生命垂危
方世梅,文山州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三年被绑架,遭非法判刑五年,被秘密劫持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因拒绝写三书:《认罪书》、《悔过书》、《保证书》被四次关禁闭,长达一年多时间,在禁闭室,每天罚坐十七个小时,不准与任何人接触、讲话,不准吃饱饭,不准洗脸、刷牙,不准卫生用水,不准洗澡和换洗衣服,来例假不准换卫生纸,几个月不让换洗有血迹、污渍的内裤,每天只准上三次厕所,头发结成“饼”,双下肢浮肿,不让换洗全身腥臭,包夹受不了把鼻子捂上。每天还被强迫听诽谤大法的录音,声音开到最大,以进行肉体和精神的双重折磨,迫使她“转化”。
长期折磨和药物迫害使方世梅神志不清,变得痴呆木讷,身心受到极大摧残 极度衰弱,生命垂危,监狱为推卸责任,给她办了“保外就医”。
3、残疾人郭伶被罚坐“小板凳”两年多致股骨头坏死
郭伶,昆明市土产公司退休职工,九个月时患上了小儿麻痹症,郭伶修炼法轮功后成为一个健康的人。
郭伶二零零三年被非法判刑七年,二零零九年八月被非法判刑四年。在女二监被罚坐小板凳两年多,造成股骨头坏死。
郭伶在女二监多次被关“禁闭”遭受非人虐待,二零零三年三月郭伶被劫持到女二监,每天狱警逼迫她看诽谤大法的书,下午做奴工,郭伶因拒绝参加奴役劳动,被四监区队长赵小霞等关到禁闭室,关禁闭不让吃早餐,饭菜减量,每天夜里十一点给一床单薄的被子,不让洗澡和换洗衣裤,这一次关了十天左右。
二零零四年正月十五日后,六监区狱警刘燕又把郭伶关进禁闭室,郭伶绝食抗议,四天后,五、六个犯人把郭伶拖到监狱医院,用绷带把郭伶的手脚捆住,狱医谢怡梅用胃管从郭伶鼻孔扎进胃里一尺多深,血都扎出来了,之后狱警还找郭伶收奶粉钱,这次在禁闭室郭伶被迫害两个多月。
二零零九年九月八日郭伶再次被劫持到女二监。郭伶一进监狱就被强迫坐小板凳,从早上六点半坐到夜里十一点,不准动,坐了两年多的时间,到二零一一年六月,监狱医院检查出郭伶股骨头坏死,八月,郭伶的腰又扭伤,人动不了了,监狱怕承担责任,十月让郭伶“保外就医”。郭伶回到家后,人也不能动了,每天躺在床上,社区和派出所仍然紧逼监控。
更多详情请参见《大法中从获新生,残疾人郭伶屡遭迫害后股骨头坏死》
4、昆明市代琼仙被迫害的几乎失明
代琼仙,一九四七年生,昆明法轮功学员,云南火电建设公司职工。一九九五年七月修炼法轮功,以前的肩周炎、足部囊肿、子宫肌瘤、便溏等许多疾病都不治而愈。
二零零八年八月二十六日被昆明市官渡区公安局阿拉乡派出所、云南省火电建设公司派出所绑架,二零零九年三月三十一日被昆明市中级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二零零九年五月十五日被关进女二监。因不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代琼仙被“严管”,自入监后一直遭受每天十六小时坐小凳子的残酷体罚,臀部坐起了泡,疼痛难忍,
由于长期坐硬板凳,不能活动,不能见阳光,导致代琼仙臀部坐烂,下肢双脚浮肿,两脚趾麻木,没有知觉,大脑供血不足,头重,视力急剧下降,视物不清、畏光,颈椎退行性改变压迫神经,导致右上肢麻木,手掌掌指关节胀痛麻木。还不准她与家人通信,也不准家人探视,二零零九年八月二十五日经过代琼仙家属的多次要求,女二监终于同意让一位家属见到了代琼仙。代琼仙被迫害的双目几乎失明,不论远近都看不清楚东西了!人也瘦的皮包骨头,身体极度衰弱,惨不忍睹。
四、典型迫害案例
1、何莲春遭十多年冤狱虐待、五年严管,上百次野蛮灌食
何莲春
何莲春,一九七零年十一月七日生,蒙自市文澜镇法轮功学员,何莲春十五岁就患十多种严重的疾病,一九九六年七月修炼法轮功后全身疾病消失,重获新生。
何莲春两次被中共法院非法判刑,累计刑期十七年。二次在云南女二监共遭受了十五年半冤狱、“严管”五年,上百次野蛮灌食的残酷迫害,九死一生。
何莲春于二零零九年十月十五日第二次被劫持到女二监六监区,因拒绝“转化”,遭监狱五年多的严管迫害,严管期间被长时间罚坐“小凳子”,每天十六,七个小时不准动,不准说话,被限制上厕所、喝水、睡觉、洗漱等。二零一二年有十个月的时间不让她洗漱,近一年不准上卫生间,只能尿在裤子里捂干,有一次她尿在装垃圾的簸箕里,被包夹犯徐红英把她推倒并把头按到尿里,还用穿皮鞋的脚使劲踢她,导致臀部全部青紫。由于长期憋尿,大小便早已不正常了。
何莲春经常遭到包夹的殴打,他们用暴力打她的肚子和头部,有的用枕头捂住她的嘴和鼻子,让她喘不过气来。一个叫朱石新的犯人用凳子毒打她至凳子都打烂掉。狱警利用刑事罪犯每天二十四小时监控她,两次开批斗会侮辱她。
何莲春身体和精神受到极大的摧残,法轮功学员刘翠仙在狱中亲眼见证包夹犯人在何春莲的饭碗里放入白色粉末的无名药粉用水调好后和饭拌在一起。为反迫害何莲春进行了二十多次绝食抗议,监狱对何莲春进行了上百次的暴力灌食,灌食时使用监狱特制比嘴巴大几倍的大勺子塞进嘴,插至喉咙,喉管都插烂了,每天灌三次,灌食导致她口腔、鼻腔溃烂、流血,使她内脏的很多器官受到损害。长期胃痛、吐血,灌食导致她牙齿松动脱落进食非常困难,何莲春受尽种种酷刑折磨、虐待,几次生命垂危,被迫害后两次病危住院,医院下了病危通知。
酷刑演示:灌食
监狱还剥夺了何莲春通信、会见家人的权利。第二次入监后,何莲春经十年的残酷迫害,九死一生,于二零一九年二月二日出监狱回到石屏县家中。
何莲春遭受迫害的更多详情请见明慧网:《云南49岁农妇遭十多年冤狱虐待、上百次野蛮灌食》、《云南蒙自市何莲春再遭冤狱残害 家人控告》、《云南七旬老人:女儿能活着出来吗?》等相关报道。
2、赵飞琼遭关禁闭、毒针、电击等酷刑折磨
赵飞琼,一九七零年生,昆明安宁市法轮功学员。
赵飞琼六次被绑架,曾被非法劳教两年,被非法判刑三次,三次刑期共计十二年半,由于不放弃信仰,赵飞琼在女二监长期被关禁闭、严管、坐小凳子,遭到打毒针、高压电棍电击等酷刑迫害。她的苦难经历,是无数法轮功学员受中共迫害的一个缩影。
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赵飞琼
长期关禁闭、严管、坐小凳子迫害
二零零四年八月赵飞琼被绑架,非法判刑四年后关押在女二监九监区九个月,有七个多月在禁闭室受刑,她被强迫坐光床板,双手放膝盖,不准动,不准讲话,若有移动,轻则辱骂,重则被“包夹”拳打脚踢殴打。严管中连续数月不准赵飞琼刷牙、洗脸、洗澡,每天只允许上四次厕所,不准卫生用水、月经期不准用卫生纸,血顺着腿淌流到地上,还罚她站军姿,不让换洗染有血迹、污渍的裤子,导致赵飞琼全身腥臭。每天只给一点食物,不能吃饱,每天一瓶水,冬天只能穿两件单衣裤,不准穿袜子,只准穿拖鞋,夏天不准穿内衣,只能穿一件外衣。赵飞琼遭到非人的折磨,身体状况极差,身体虚弱。
六只高压电棒电击酷刑折磨
赵飞琼因不“转化”,常被狱警处罚和酷刑折磨。有一次赵飞琼就被集训监区监区长丁莹和专管法轮功的队长杨欢等铐在办公室窗子的铁条上,六个狱警同时用六根不同型号的高压电棒电击她的脖子、身后、腋下、脚跟等处,狱警一直电了她两个小时。第二天,由于赵飞琼不妥协,监区长丁莹和队长杨欢又指挥狱警继续用六根高压电棒电击赵飞琼,这次又连续电击了三个小时,导致赵飞琼皮肤广泛烧焦,结疤后一块块的往下掉,一直到释放后结的伤疤还红肿、痒痛。
第二次冤狱长期遭关禁闭、殴打,出狱前遭打毒针
二零零九年五月赵飞琼又被绑架判刑四年,在女二监再遭长期“禁闭”、“严管”、坐“小凳子”迫害。二零一零年一月十八日在禁闭室,赵飞琼被反铐到后背(苏秦背剑),酷刑折磨几个小时;二零一一年四月十七日,赵飞琼还被扒光衣服,抢走被褥,夜里下大雨很冷,狱警李金会故意打开门窗,赵飞琼全身被冻的青紫。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四日赵飞琼被转至八监区老、残、病组,赵飞琼被关进隔离室,见不到阳光并禁止出门,一间仅三、四平米的小房间,吃喝拉撒都在里面,关在隔壁的都是艾滋病人、肺结核病人。赵飞琼在这里一直被关到刑满出狱。长期非人的折磨,不让洗澡、洗脸,赵飞琼头发结成了饼饼,面黄肌瘦,憔悴不堪。
在赵飞琼临出狱前,二零一三年四月末,赵飞琼被一伙不认识的警察和犯人按倒,强行注射不明药物。在胯根部位,有三个一字形状大针眼,几天后,赵飞琼出现昏睡,记忆减退,木讷头昏等不良反应。很多东西都不太记得了。
酷刑演示:打毒针(注射不明药物)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八日赵飞琼再次被绑架抄家, 后被非法判刑四年半。目前赵飞琼还在女二监受迫害。
更多详情请见明慧网《赵飞琼两次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被酷刑折磨》、《出狱前遭毒针 出狱后被关精神病院》等相关报道。
3、退休护士张磊被注射不明药物、殴打致“半身不遂”
张磊,原新疆建设兵团护士,二零零八年五月三十一日到云南丽江县看望儿子时被绑架,非法判刑五年,儿子被判刑两年。
张磊被劫持到云南女二监九监区,因坚持信仰,八次被狱警指使的犯人殴打,三次被“吊铐”,三次关“禁闭”、长期“坐小凳子”、被强行注射不明药物,身心受到严重摧残,后被殴打致半身不遂“保外就医”。
多次被殴打、“吊铐”
张磊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十六日被劫持到女二监,十七日早上狱警谢玲叫十几个犯人冲上去把张磊压在地上,给她戴手铐,把张磊的手臂折的钻心的痛,张磊接着就出现心慌、头晕、眼前一片黑,身体无力的倒在了地上。谢玲就命令几个犯人把她拖到双层床边,将她铐在床上,半悬挂着。
二零零九年一月十二日早上,狱警谢玲带了三个医生强制给张磊测血压(目的是想根据身体状况加大迫害),叫了木新梅等十几个犯人加两名狱医,把张磊拖拉,打倒在地,打过后把张磊双手朝背后铐上,反悬挂在双层床上。
此后谢玲把张磊关入禁闭室,当天是雨夹雪天气,谢玲命令犯人强行把张磊的毛衣和裤子脱掉,张磊这一次被关禁闭十二天。
打毒针
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一日,谢玲带来狱医又要给张磊测血压。被张磊拒绝。谢叫了雷素芬等很多犯人,冲上去又把张磊打倒在地,给张磊注射了不知药名的针水。注射后张磊一直要想解小便,接着就开始出现头晕、心慌,手、脚不由自主的发抖,自己根本控制不住。由于心慌、头晕的厉害,爬不起来,张磊只好躺在冰冷的地上。
张磊后来呼喊,谢玲亲自拿了卷封箱带,一层一层缠在张磊的脸上、头上,企图用这种手段来阻止她呼喊。后来把张磊铐上手铐悬挂在床上,因吊铐时间太长,张磊的手臂直到两年后还疼痛。后来她们又多次殴打张磊
抵制抽血被殴打致“半身不遂”
二零零九年六月十七日早上,因张磊不配合狱警谢玲等抽血,被一群犯人和姓段医生等按倒,拖拉殴打,张磊被打失去了知觉。
张磊醒来后感到全身疼痛,身上都是青一块,紫一块的伤痕,翻不动身。同时张磊感到右侧半边身子麻木。到了第二天早上起床,身体的右半边、手、脚麻木加重,舌头也发木,说话都不灵活了,牙老是咬舌头,右脚尖走路老是拖地,提不起来,手拿不住卫生纸。狱医来检查:右侧肢体的健反射都消失了,上嘴唇沟也变浅了,由于邪恶的迫害,张磊出现了“中风并伴半身不遂”的症状,后期症状更加恶化。
此外张磊还多次被关“禁闭室”,每天强迫坐小凳十五、六个小时。身子稍有移动就遭到包夹的破口大骂,甚至殴打。张磊还被限制如厕,张磊多次憋不住尿到裤子里,长期憋尿导致她“尿路感染”。有一次张磊肚子痛不准她如厕,张磊痛苦的跪在地上,憋的她大冬天的冷汗直流。这一切摧残给张磊的身心造成了极大的痛苦和伤害。
4、瑞丽市顾正芬炼狱中九死一生
顾正芬,曾是德宏州瑞丽市畹町经济开发区紫胶厂一名化验员,各种疑难杂症缠身,职业病也久治不愈,令她痛苦不已。一九九八年底在炼法轮功几个月后,各种病痛都不治而愈。
二零零四年六月二十八日顾正芬被绑架,被诬判五年。二零零五年一月十九日,顾正芬被劫持到女二监狱迫害。
被专管队“严管”,电击昏死
“专管队”由当时的队长郑频,区长丁莹,队员谢玲等恶警组成,恶警授意狱犯吴洁等用透明胶带封顾正芬的嘴,用尼龙绳捆住顾正芬的手脚,还强迫顾正芬坐特制的小木凳(长五寸、宽二寸、高四寸),不准她炼功。恶警用手铐把顾正芬的双手呈大字型铐在大窗框上,用几根高压电棒电击她的脸部、颈部、腋窝、胸部、脚跟等身体各敏感部位,直至顾正芬昏死七、八个小时。恶警谢玲在用电棒电顾正芬时说:“你在这五年,时间不算短,每天都会给你新花样,让你生不如死”。后来狱警就指使包夹犯在顾正芬的饭菜汤中加拌不明药物进行毒害。
禁闭室受刑致生命垂危
顾正芬在集训监区九个月,就有七个月十天在禁闭室受刑,恶警谢玲不让顾正芬使用卫生纸,顾正芬大小便被迫撕烂被子,或在地上捡烂布片来用,被恶警知道后罚顾正芬站军姿,一站就是二十多天不许动,造成顾正芬腰肾水肿,腿肿得像小水桶粗,因久站使排尿受限造成膀胱沉重,腰腹剧痛,非人的迫害导致顾正芬血压升高,心率加快 。
有一次顾正芬在监舍炼功,被恶警雷雅梅等又关到禁闭室,用尼龙绳将顾正芬捆绑得严严实实,用透明宽胶带封住顾正芬的口脸使她无法呼吸,整个人几乎窒息。恶警指使恶犯向彦荣等猛烈地打击顾正芬的头部、胸部、腹部,用拳头猛击顾正芬的太阳穴和胸口,造成顾正芬呼吸困难,人到了死亡边缘。惨无人道的迫害使顾正芬被打的面部严重变形,满口是血,脸上和身上随处可见青紫瘀伤,血压升高,心律忽快忽慢,接着又抓住顾正芬的头发猛地往坚硬的墙壁上撞击,顾正芬立刻进入了昏迷状态,送到医院抢救,人刚苏醒还未恢复意识就又被强行关押到禁闭室继续残害。
这些惨无人道的行为是由恶警汤敏现场指挥,她却信口雌黄放言:“我一直在现场,没见人打她。”
高音量的强制洗脑造成耳朵失聪
顾正芬在一监区时每天在监舍被罚坐并强行洗脑,用一架子把录音机固定在离顾正芬耳朵一尺的距离,以最大音量逼她听洗脑谎言,惨无人道的折磨造成顾正芬耳朵失聪,顾正芬经常因为承受不了而昏迷摔倒。恶警谢玲等还辱骂顾正芬装疯,指使狱犯打她,还不准喊叫。
顾正芬还被狱警罚在烈日下暴晒,站军姿;在火辣的太阳下“操正步”野蛮集训,集训中,从早到晚不停的来回奔跑,顾正芬的身体遭到极大的摧残。
顾正芬在女二监五年多,各种体罚、药物毒害、精神摧残、肉体折磨造成了她反应迟钝、记忆力下降、意识模糊、精神萎靡、痴呆、木讷等严重病态,并经常出现昏迷不醒、血压升高、心律不齐等症状,药物毒害和卫生情况等还造成肝肾病变,伴随四肢浮肿甚至全身浮肿,医院曾下过病危通知。
五、女二监参与迫害的主要责任人及犯罪恶行
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部份责任人目前已有74人上了“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的追查名单(网址http://www.zhuichaguoji.org/),追查国际的宗旨是:“无论时日短长,无论天涯海角,必将追查到底” !在未来所有参与迫害者都将面临人间天理的制裁。74人中其主要参与迫害者的部份犯罪恶行如下:
1、监狱长杨明山
杨明山,男,原监狱长(后任党委书记、政委)。杨明山继王齐任女二监监狱长后,紧跟江泽民集团,积极执行邪党政法委、六一零迫害法轮功的指令,为了取得“转化”法轮功学员的政绩,公开执法犯法,将处罚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每天坐小凳子长达十五个小时)的违法行为,以及对法轮功学员使用破坏中枢神经药物的邪恶行径说成是监狱的权利,是合法行为,诡辩说这不叫体罚,且坦言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等等。
如:当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家属指控在女二监《罪犯分级管理实施细则》第二章第六条第七款“法轮功人员不认罪伏法的实施严管”规定违法时。杨明山回答说:“我们是按省610指示办事的,我作为监狱长有权制定监狱管理规定,我们不谈法轮功学员信仰有没有罪的问题,这是法院的事情,只要是经过法院判决的送到监狱里的人都是有罪的,都要服从监狱规定。”当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家属指控:监狱对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每天十五个小时坐小凳子是违法的体罚行为时,杨明山说:“关于你们的控告检举信中说的对法轮功学员严管‘坐小凳’是体罚,你怎么界定?那是一种学习,你有体罚证据吗?我对这些负法律责任,你们有什么不服的可以找上级反映。”
杨明山还多次在有昆明市中级法院人员参加的监狱召开的减刑会上吹嘘说:“我们对法轮功的转化工作取得很大成绩,并且得到了省610的充分肯定。”
二零一一年女二监还组织了两次所谓唱红歌活动,并且编排了侮辱、污蔑法轮功的小品,对法轮佛法造下了罪业。
杨明山对女二监迫害死玉溪法轮功学员沈跃萍、昆明法轮功学员王莲芝、史喜芝;使个旧鸡街冶炼厂法轮功学员万乔英致残,以及违法对坚持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使用破坏中枢神经药物,侵犯法轮功学员人身权利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2、副监狱长王丽美
王丽美,女,原副监狱长(警号:5355008)。自二零零二年起专门负责迫害法轮功学员。在女二监积极执行六一零的指令,为了取得“转化”法轮功学员的政绩,参与组织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各种行动。王丽美在多次监狱有关大会上、在媒体上(王丽美与原教育科科长李冬冬、副监区长莫瑞曾经在《云南网》上与网友互动时大谈所谓人性化管理)标榜如何关心、体贴、帮助服刑人员。但实际上对待法轮功学员却公开知法犯法、执法犯法,是推行处罚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每天坐小凳子长达十五个小时的推手;是对坚持信仰真善忍法轮功学员使用破坏中枢神经药物的指挥者。
王丽美已于二零一八年退休,但她对玉溪法轮功学员沈跃萍、昆明法轮功学员王莲芝、史喜芝在女二监被迫害致死,对个旧鸡街冶炼厂法轮功学员万乔英被迫害致残,以及侵害法轮功学员身心健康等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3、原教育科科长李冬冬
李冬冬,女,原教育科科长(警号:5335128),现任女二监副监狱长。她创造性的积极执行女二监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各种政策措施,每两个月就组织一次所谓的“揭批”法轮功大会,她每次都要在大会上造谣污蔑法轮功,她曾歇斯底里的喊叫:法轮功在我的车上贴什么“善恶报应”,我生病也说是我遭了报,我根本不相信什么“善恶报应”,我现在不是好好的吗?……等等。
二零一一年的一次减刑会后,昆明市法院有人问李冬冬:为什么有的法轮功在监狱里写了“三书”,回去后又发表声明继续修炼法轮功?李冬冬气急败坏的说:我怎么知道,回去后她要炼我怎么管得了?可见她也知道,在高压下有多少人是真心转化的呢?
李冬冬是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指挥者之一,她对坚持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使用破坏中枢神经药物,用每天长达十五个小时坐小凳子体罚摧残法轮功学员,对迫害死玉溪法轮功学员沈跃萍、昆明法轮功学员王莲芝、史喜芝和个旧鸡街冶炼厂法轮功学员万乔英残疾等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4、原集训监区专管队长杨欢
杨欢,女,原集训监区专管法轮功学员的队长,后任教育科副科长,现任女二监二监区监区长。杨欢自二零零五年到外省学习了马三家迫害法轮功的经验回来后,担任了集训监区专管法轮功学员的队长,她心毒手狠,常常对法轮功学员大打出手,她直接指挥和参与用关“禁闭”、“坐小凳子”、“使用破坏中枢神经药物”等手段迫害坚持真善忍信仰的法轮功学员,更没有人性的是:在“禁闭”期间不准洗澡、不准洗脸、更恶毒的是不准卫生用水(在月经期也不准用卫生纸),四个月不让换洗衣服(有血迹、污渍的内裤都不准换洗),昆明法轮功学员缪青由于不服从狱警的无理要求,被关禁闭几年,一直到释放。
杨欢与丁莹曾经两次指挥曾觉、谢玲、马丽霞、郑频、孙凌爽、周颖、杨永芬等狱警,用手铐将法轮功学员赵飞琼铐在办公室窗子的铁条上,六个狱警同时用六个不同型号的高压电棒电击赵飞琼身体的敏感部位,狱警一直电了她两个小时。第二天,由于赵飞琼不妥协,表示仍然坚持修炼法轮功,监区长丁莹和专管法轮功的队长杨欢又指挥着狱警继续用六只高压电棒电击赵飞琼,这次又连续电击了三个小时,导致赵飞琼多处软组织、皮肤灼伤。
杨欢纵容狱警谢玲指挥服刑人员八次殴打、手铐吊铐安徽籍法轮功学员张磊,犯下了迫害修炼人的天大之罪过。
杨欢对关押在禁闭室里的文山州法轮功学员方世梅大打出手:一次由于方世梅对值班狱警讲《九评》,杨欢见到后气急败坏的叫来六、七个犯人把方世梅按倒在地上,骑在她身上,用透明胶封住她的嘴,脚踢拳打。杨欢还指使包夹在方世梅饭中暗暗拌入被磨碎的损害中枢神经的药物,吃了饭后,方世梅整个大脑象要裂开似的疼痛,整天迷迷糊糊,昏昏沉沉,身体日渐衰弱,后来监狱怕承担责任,让家人作保外就医。
杨欢的恶行却得到了上级的青睐,二零一九年一月三十日杨欢在中共邪党司法部召开的全国司法行政系统表彰大会上,获得“全国监狱工作者先进个人”的表彰奖励,然而今日的“光荣”,也许正是明日的罪恶。
5、原集训监区专管队恶警谢玲
谢玲,女,原集训监区专管法轮功学员的恶警。警官学校毕业的谢玲,由于受邪党“斗争哲学”、“无神论”的灌输,性格蛮横,天不怕、地不怕、敢于诽谤神佛,肆无忌惮的迫害真善忍信仰者。集训监区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件中几乎都有谢玲的恶行身影:
她两次参与用六个高压电棒电击法轮功学员赵飞琼,致使赵飞琼多处软组织、皮肤灼伤;
谢玲唆使包夹刘淑琼说:“赵飞琼不‘转化’,你用小凳子把她砸死。”
有一次天很冷,谢玲指使包夹将赵飞琼的衣服全部脱光,让她在禁闭室光着身子蹲了一整天,直到晚上才给她衣裤穿上。
谢玲说:监狱什么都不多,就是人多。她亲自参与、指挥犯人木新梅、李文琴、陶庄、章珍花、杨映霞、于玉兰、雷素芬、马云梅、韩德玉等犯人八次对安徽籍法轮功学员张磊拳打脚踢,三次用手铐吊铐,有一次她见犯人用手铐铐不住张磊,就骂说:你们白吃饭,我来!她用腿踩住张磊的手,最后将张磊强行銬上,并且将张磊吊铐在双层床上,致使张磊多处软组织损伤。由于张磊遭受到非人的折磨,致使身心受到很大伤害,体质衰弱,监狱怕承担责任,以保外就医将张磊送回安徽原籍。
二零零六年五月份,安宁昆钢的法轮功学员高惠仙被关进禁闭室,狱警谢玲用各种方法侮辱她,让她大热天的穿着棉衣出去操练,每天从早上七点就开始,专门要她晒着太阳,每天只让上三次厕所,全天只给一小瓶水喝,高惠仙在禁闭室被关了近五个月。
6、原集训监区监区长丁莹
丁莹,女,原集训监区监区长。丁莹对其领导下的杨欢、谢玲等狱警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负有参与、指挥的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
7、女二监被追查国际追查的其他狱警名单
女二监除了以上6名主要责任人被列入“追查法轮功国际组织”的追查名单外,还有以下68人被列入追查名单:
孙凌爽、林小婉、景娥、宋建丽、司晓燕 、李翔 、曹锐、妥红芬、张迎芯、靳娟娟 、沈丹、叶融慧、郭琼生 、王艳、杨永芬、马丽霞 、曾觉 、王丽 、周颖、景绒、郑频、倪丽宏、李莹瑞 、孔茵茵 、李金会 、张定芳、雷亚梅、王琳琳、梁敏、朱梅、王国燕、王昆鸽、王红、朱玲、丁桧、丁一、李吉、李燕、周莹、王黎黎、杨永芳、龙雪松、张楠、黄涛、于桂云 、吴旭英、万雪梅、汤玉芳、张燕华、赵晓霞、雷煜 、张英、倪丽江、文晓琴、刘振华、孙晓红、吴剑波、张瑛、王燕、赵峰 、刘燕、刘彬山、刘淑琼、夏昆丽、林晓雯 、张顶芳 、陈竹芬、梁洁。
结语
人在做,天在看,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每个人的言行都被记录在案。天理人间的制裁与行恶者同行。云南省因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各级人员遭恶报者不少于131人,原云南省副省长沈培平被判刑十二年;原云南省委书记白恩培被判死缓;二零一九年五月,原云南省省长、省委书记秦光荣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在接受中共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只要参与了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再高的官位也保不了他,其恶行还会殃及家人,如原云南省长李嘉廷遭报被判死缓入狱,其恶行殃及妻儿,妻子王骁上吊身亡,儿子李勃被判刑十五年。
而今中共迫害法轮功已四面楚歌,全球谴责迫害。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日,美国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发布一份声明,要求中共停止迫害法轮功,立即无条件释放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并要求中共允许国际社会对法轮功所遭受的迫害进行独立和透明的调查。
七月二十日,德国外交部官员考夫勒在德国外交部网站发表新闻公告,代表德国政府公开谴责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
七月十七日,美国总统川普在白宫接见了27位来自17个国家的宗教迫害幸存者,包括法轮功学员张玉华。川普总统说:“我将永远与你们并肩站在一起”。
今年五月,一些宗教及信仰团体被告知,美国政府将对人权及宗教迫害者拒发签证,禁止入境。人权迫害者的配偶、子女亦在惩罚之列。美国国务院官员告知法轮功学员可以提交迫害者名单。七月,法轮功学员将前中共政治局常委刘云山等一批迫害者名单递交美国国务院。
目前世界有28个国家已经制定或准备制定类似于美国的《马格尼茨基法》,对人权迫害者拒发签证、冻结海外资产。
奉劝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参与迫害的所有狱警以及所有还在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各级人员,上天留给作恶者的时间不多了,请立即停止迫害法轮功!真心悔过!否则你们的言行也会给家属子女带来灾难。法轮功学员苦口婆心劝善,是真心希望你们不要成为邪党的陪葬,珍惜得救的机缘吧,善恶有报是天理,唯有认清真相,站在正义一边,弃恶从善,在职责范围内提供各种方便保护法轮功学员,将功补过,顺天意自救,才能有一个平安光明的未来!
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
通讯地址:昆明市五华区教场北路447号
邮政编码:650102
工作电话:0871-65137285
电子邮箱:ynsnejxjk601@sina.com
监督电话:0871-65126144
女二监人事领导机构成员信息(含照片、电话等):
赵桂芬(ZHAO,GuiFen),党委副书记,监狱长,手机号码:15969411646
杨星(YANG,Xing),党委委员,副监狱长,手机号码:13888416169
雷雅梅(LEI,YaMei),党委委员,副监狱长,手机号码:13888288899
李冬冬(Li,DongDong),党委委员,副监狱长,手机号码:13888590909
赵峰(ZHAO,Feng),副监狱长,手机号码:13888992513
施万华(SHI,WanHua),政委,手机号码:13769430009
张瑛(ZHANG,Ying),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手机号码:13608711428
杨明山(YANG,MingShan),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党委书记、政委,云南坤宇服装总厂厂长兼中国服装协会理事,云南省服装行业协会副会长,云南省监狱系统服装生产协作会会长,手机号码:13888589739
孙晓红(SUN,XiaoHong),监狱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
胡惠珍(HU,HuiZhen),党委委员,副监狱长兼公司总经理
付志琼(FU,ZhiQiong),党委委员,督查专员兼公司总经理
莫瑞(MO,Rui),教育科科长,自2002年一直负责迫害法轮功学员,2018年调任
曹蕾(CAO,Lei),教育科副科长
吴吕(WU,Lv),狱政科副科长
吴玉娥(WU,YuE),原主管所谓教育的队长,2018年调到教育科任副科长
罗娅婷(LUO,YaTing),专管(法轮功)分监区监区长,2016年调到教育科
陈苗(CHEN,Miao),专管(法轮功)分监区监区长,2016年接任罗娅婷,2018年调任
工会委员:刘丽柟 赵予撰
机关一支部:雷煜 莫瑞 赵小霞 陆斌 吴宇 吴吕
机关二支部 赵郁荣
机关三支部:吴剑波 王红 张忠伟 李春梅
指挥中心:黄凯 张晓露 谢蕾
其它相关责任人狱警名单:
段兴锯(DUAN,XingJu),十监区副监区长
钟琼(ZHONG,Qiong),一监区党支部书记
杨欢(YANG ,Huan),二监区监区长
何昕楠(HE,XinNan),二监区教育副监区长
徐秋月(XU,QiuYue),三分监区分监区长
陈晓琴(CHEN ,XiaoQin),五监区教导员
黄毅(HUANG ,Yi),八监区监区长
孙凌爽(SUN,LingShuang),九监区监区长
王丹(WANG ,Dan),十监区监区长
张卿,监区警察
赵学良,基层警察
专管(法轮功)分监区下设三个组,每个组由两个狱警负责,其成员有:
一组:罗娅婷,杨忆曼
二组:李国英、夏昆丽
三组:杨红彦(2018年调到其它监区) 魏闻(2016年调到其它监区)
2016年专管(法轮功)分监区由三个组变成五个组,每个组由一个狱警负责,其成员有:
一组:杨忆曼
二组:谢玲(2018年调到其它监区)
三组:李国英
四组:杨红彦
五组:杜元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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