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抚顺市贾乃芝在看守所被迫害致无法站立
七月三十一日上午,律师到抚顺市南沟看守所会见贾乃芝,管教几次提审贾乃芝,贾乃芝被迫害的已起不来。律师等了很长时间最后也没有见到贾乃芝。律师与家属联系,与家属一起到办案单位要求放人。
抚顺市法轮功学员贾乃芝,出生于一九五零年,今年七十岁。于一九九七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当时她身患绝症,末梢神经炎,喜得大法后生命得以延续。在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功后,贾乃芝坚持修炼法轮功,曾八次被绑架,在辽宁女子监狱遭受十年冤狱迫害。由于坚持自己的信仰,拒绝转化,贾乃芝在劳教所、抚顺公安一处、看守所、辽宁女子监狱遭到种种惨无人道的折磨和酷刑迫害。
二零一九年四月十八日夜间十一点,贾乃芝与七十九岁的赵玉兰刚走出家门,就被守在家门口蹲坑的两个警察绑架、非法抄家。随后,来三辆警车,将两位老人绑架到新抚派出所。贾乃芝问警察,你们是哪的?警察回答说刑警队的。
两位老太太被分别提审后,第二天晚上被劫持到抚顺市南沟看守所。第九天,赵玉兰老人被释放,贾乃芝被非法批捕。
信仰自由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法轮功学员修炼法轮功,向世人讲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是公民的合法行为,没有触犯任何法律,警察抓人是违法的,是对公民信仰自由权利的肆意践踏和侵犯,相关办案人员已涉嫌非法拘禁、滥用职权、徇私枉法。
在此我们正告还在迫害法轮功的人,立即悬崖勒马,立即停止迫害法轮功,立即停止这种犯罪行为,立即释放周玉芳等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以免将来自己被追究法律责任。
辽宁沈阳市法轮功学员高敬群面临非法庭审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法院欲于2019年8月8日9点半开庭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高敬群。高敬群于2018年10月12日被绑架。法院办案人李红,检察院公诉人吴霞。
沈阳沈河区法院:
新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11号,邮编110011 刑庭庭长李红(办案人)024-84119701
院长李万涛024-84119777
副院长王崇明024-84119998
负责刑事案副院长吴连鸿024-84119997
张桂宏 副院长 行政审判负责02484119996
执行局局长周全02484119993
焦玉玲024024-84119981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检察院: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正阳街254号,邮编110011
电话:024-24843920 024-24854178
吴霞(办案人)024-24854965 15640510509
吕奎(助手)024-24863509 15640510519
检察长黄伟(2018年2月27日任职)
副检察长王世航024-24843323、024-24253799、13604925960
副检察长王世元024-24844532、024-24863791、13940020639
副检察长李阳024-24843302、024-86129624、13940333331
副检察长徐广东024-24848245、024-24133808、13066500032
副检察长张晨宇024-24843959、024-24854965、1564051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