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沈阳市法轮功学员王丽清被非法拘留15天
2019年7月16日上午九点半左右,王丽清在和平区玉屏路附近讲真相时,被不明真相的人恶意举报,恶人把4个警察直接领到王丽清面前把她绑架,随后绑架到沈阳市和平区砂山派出所。王丽清于2019年7月17号被送往皇姑区拘留所,非法拘留15天。
沈阳市和平区砂山派出所电话:23301348
辽宁省沈阳市姚秀兰、李淑萍被非法关押在沈阳看守所
大东区法轮功学员姚秀兰7月10日下午5点左右在家中被绑架,和平区国保大队去了6、7个人去抄家绑架。第二天才给出刑事拘留通知书。至今没出具查抄物品清单。姚秀兰现在被非法关押在沈阳看守所。
沈阳市皇姑区法轮功学员李淑萍现在被非法关押在沈阳市看守所。
1沈阳市拘留所(男所):
电话:2486678148
2沈阳市第二拘留所(女所):
电话:2486673010
沈姓所长15502409506
3沈阳市第一看守所(男、女)
电话:2489241898
4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看守所: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白塔堡毡匠屯 邮编:110000
电话:2423759627
所长王兆滨 13998327366、15502412828
教导员张鹏鹤13591401185
5沈阳市和平公安分局: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民主路109号,邮编110001
电话:024-23526637、23523556、23507464、235265337
值班室:024-23863537
秘书室:024-23507448
政治处:024-23507441
法制科:024-23507554
政保科:024-23864045
局长王大海2423507469
政委邹飞15714315662
副局长马晓伟2423526255
局长赵秀海
指挥中心主任李蔷2423517330
国保大队:
电话:2423507464 23525400 23523556 23526341 23518027
大队长万柏昌13504033222
副大队长刘洋13940515000、15502411327
国保警察张心赤13130238260(办案人)
警察:于翱、王加旭、张宏伟、刘洋
铁西区公安分局:
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北街42号,邮编110025
电话:024-25855432
国保大队:队长柳青、警察曹凤军
6辽宁省政法委610人员
辽宁省政法委书记:于天敏
联系人顾江阳:23239915;17740040011(可能有变化)
刘宏 政法委副书记,主任:23239991;13840000128
国长青 政法委副书记,主任:23239586;18104000017
周聪 巡视员:办23239926;13998110016
杨文学 副主任:办23239367;13940005858
陈书龙 副主任:办23239368;13940068006
马廷栋 副主任:办23239366;13940122566(曾去省内各地督促迫害)
汪德凯 副巡视员:办23239907;13904053377
王忠杰 办公室主任:办23239617;13889395353
王晶冰 书记办公室秘书:办23239033;13700027928
7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公安分局 局长 王世辉
8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国保大队队长 赵洪涛13904024113,024-24850789, 宅024-24849412
9辽宁省沈阳市公安局沈河区分局 局长 吴东风 24865151
10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国保大队队长 杨文清 024-24842260
11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公安分局 局长 李学民 024-28512626
12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国保大队队长 沈洪江 88508088,13998832666,15502414477 17702492155
13辽宁省沈阳市公安局 局长 杨建军 024-23105188 18741427555
15辽宁省沈阳市国保支队队长 马立新(音)15904065273
16辽宁省沈阳市委常委、政法委 书记 宋 诚
辽宁省营口市孙文庆被非法扣养老金 起诉案开庭
(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二零一九年七月十八日,辽宁省营口市法轮功学员孙文庆起诉辽宁省营口市社会保障中心非法扣发被非法判刑期间养老金一案开庭。因整个过程违反法律程序,孙文庆没有签名。
二零一九年四月十八日,辽宁省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非法扣押法轮功学员孙文庆遭冤刑期间的养老金,孙文庆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向营口市西市区法院行政起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候阅卷时间七天。
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孙文庆到营口市西市区法院听信,得知西市区立案厅人员冯志勇将他的诉状返回,不予受理。为了生活,孙文庆只能继续上诉。
最后,西市区法院定于二零一九年七月十八日上午九点三十分开庭。
七月十八日星期四上午九点三十分,孙文庆准时到营口市西市区法院301室等候开庭。孙文庆在进入法庭大门时,被法警将全身检查遍。
参加开庭人员有:
审判长,冯智勇
陪审员,汪芝羽(女)
陪审员,朱华虹(女)
书记员,姜超永
助理员,杨晓庆(女)
三名法警,(男)(一般情况下,民事法庭不设法警)
刘育伟:(女)辽宁省营口市海润律师事务所律师,
宋宁宁:(女)营口市社会保障中心社会化管理科长
林子钰,(女)社会保障中心社会化管理科员,
起诉人:孙文庆,
开庭时,审判长冯智勇不让孙文庆念起诉状,先让社会保障中心汪(王)子钰念了答辩状。在孙文庆正念要求下,冯智勇在十点三十分快休庭时,才让孙文庆念了起诉状。最后,孙文庆本着善念,请对方明白法轮大法好的真相,让他们做出对得起法律、历史、良知的决定,给自己带来幸福美好的未来。
营口市社会保障中心社会化管理科长宋宁宁说,孙文庆的儿子,于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日,曾申请返还养老金。孙文庆说儿子代表不了孙文庆自己。
孙文庆指出社会保障中心出示的证据清单金额与银行账面不符。
审判长冯智勇毫无依据说法轮功是“反动组织“(注:法轮功是教人修心向善、做好人的佛家上乘修炼大法),冯智勇还叫来几名法警威胁、恐吓孙文庆。因整个过程违反法律程序,所以孙文庆没有签字。只签了“违法”两个字,姜超永就说不用签了。
坚持信仰 孙文庆遭上床板、抻刑、熬鹰等酷刑迫害
辽宁省营口市法轮功学员孙文庆,在法轮大法中修炼二十多年了。他在工作中兢兢业业,为单位预防、排除了生产事故。在家中,用他的姐妹的话说,他是姊妹六人中的大孝子,他们父亲每次病危住院,都是孙文庆护理。孝敬父母,关心孩子,法轮大法这个高德大法使孙文庆心胸宽阔,境界升华。
在中共迫害法轮功期间,孙文庆因坚持信仰,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两次进京上访,两次被非法劳教,一次被非法判刑,遭受警察毒打,他们给孙文庆戴手铐脚镣,把他定在床板上、抻刑抻、熬鹰、因不“转化”,被罚站四个月等等,遭受各种酷刑折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