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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13)【迫害致死】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蒋忠

【明慧资料馆】

姓名:蒋忠
性别:男
去世时年龄:近五十岁
遗照:
关键词:
案例编号: 3913(Case No. 3913)
案情简述:
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法轮功学员蒋忠,因坚持修炼法轮功,十多年来屡遭绑架、关押,被非法判刑五年、非法劳教两次、洗脑班迫害,还曾流离失所,被迫害得家破人亡,身心遭严重摧残。于二零一五年九月,含冤离世,死时不到五十岁。离世前,他向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控告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对他和他家人造成的极大伤害。

一、“这就是我等待已久的”

蒋忠,男,一九六五年十二月生,修炼法轮功前,一直想找个修炼的法门。一九九八年,他找到了法轮功,看了《转法轮》后就放不下了。他说:“这就是我等待已久的,终于给我找到了。”于是他天天看书、到炼功点炼功、和同修交流,原来身体不好,修炼不久,就感到身心受益,一身轻松,心性提高很快。一九九九年二月,在室外打坐,感到身体微微发汗,有暖融融的感觉。

二、打出横幅:“法轮大法好”,被非法劳教一年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江泽民发动对法轮功的残酷迫害后,二零零零年初,他去北京,到金水桥打出了“法轮大法好”的横幅,被天安门便衣绑架到天安门分局,登记之后转入东城区看守所非法关押二十多天,再转北京屯河转送站非法关押,二十多天后,被转送到江苏省盐城市大丰方强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

在方强劳教所,他遭受非人折磨,不让睡觉,干挖河泥等重体力活,被强迫看诬蔑大法的录像,强制洗脑。二零零一年回家后没几个月,因不放弃修炼法轮功,遭派出所不断骚扰,并企图绑架到洗脑班迫害。为此,他从家里后院翻墙走脱,被迫流离失所。

三、刚从劳教所回家,小孩刚出生,又被非法判刑五年

流离失所的蒋忠在同修的帮助下,在南京汤山租房复印真相资料,揭露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半个月后,被公安绑架到玄武区派出所,后转到南京市看守所。

二零零一年九月,蒋忠被非法判刑五年,被送苏州监狱监狱,此时距离他从劳教所回家才几个月,小孩才刚出生。在苏州监狱,蒋忠继续遭迫害、被打、做奴工、被强制“转化”,妻子与他离婚,母亲因伤心过度去世。

四、再遭洗脑班、劳教迫害,家破人亡,含冤离世

二零零五年,蒋忠从监狱出来后,妻子与他复婚。然而,安稳的生活没过多久,二零一二年,蒋忠因发放翻墙软件,被居委会带一帮警察闯入家中绑架,在派出所被非法审问,后转到看守所,再到洗脑班迫害,两个月后,被非法劳教一年,再次被关押进江苏省方强劳教所迫害,直到二零一三年劳教所解体,才被放回家。

在江泽民对法轮功的十多年迫害中,蒋忠因屡遭迫害,身心遭受巨大摧残,给家人也造成了极大痛苦,他母亲因伤心过度离世,二零一五年初,妻子再度与他离婚。蒋忠被迫害得家破人亡,没有工作,没有经济来源,家不成家,身体也每况愈下,从劳教所回家不久,二零一四年,就出现腿肿、不能行走症状,身体时好时坏,之后拉肚子、吃不下饭。大约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一日,含冤离世,死时不到五十岁。

五、生前控告江泽民

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七日,蒋忠于去世前,向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提出刑事控告,控告元凶江泽民迫害法轮功,触犯了中国《宪法》、《刑法》及国际法有关条款,已构成群体灭绝罪、酷刑罪、反人类罪、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滥用职权罪、徇私枉法罪、非法拘禁罪、虐待被监管人员罪、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等多项严重罪行,希望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立案调查后依法严惩江泽民。

并希望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们珍惜得救的机缘,早日明白真相,明辨正邪,退出中共党团队组织,不要为江泽民的罪恶陪葬。我们同样希望蒋忠先生生前的愿望早日实现。

相关原始资料: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11/8/遭迫害离世-南京市蒋忠生前控告元凶-3188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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