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资料馆】
姓名:王兴国
性别:男
去世时年龄:年龄未知
遗照:
关键词:
案例编号: 3883(Case No. 3883)
案情简述:
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朱里镇西东坡村的法轮功学员王兴国,遭警察打毒针而被迫害致死。在二零零二年到二零一零年间,王兴国和妻子于素芝一直在外靠打工挣饭吃。王兴国炼功后身体很健康,干起活来跟年轻人一样快。
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日早上,王兴国下了夜班在回家的路上,被昌邑市国保大队及都昌派出所绑架,八天后,六月二十八日上午,亲属接到通知让到河滩民政所领人。他哥哥把王兴国领回时,他完全变了一个人,目光发呆,脸色黑青,全身皮肤呈黑色,问他什么也想不起来。被抓前他一直很好,脸色白里透红,记性也很好,回家后他几乎失去了生存能力,出了门连家也找不到。有一天他突然说:“警察给我蒙上眼,给我打了针。”妻子检查他的头上头颅部位,发现有三个针眼,发红、还疼。
二零一三年九月十五日上午,警察张强从网上打印了几篇文章,问我文章是谁写的,谁给上的网,我没告诉他。他们气急败坏的强行把我送到潍坊看守所非法拘留,并于当天上午抄了家,抄走了所有的大法资料,将王兴国也抓走。七天后,于素芝被送到山东第一女子劳教所劳教一年。王兴国一字不识,被关进寒亭南孙洗脑班六、七天。洗脑班刘作保向亲戚勒索六百元将其放回。
在于素芝被劳教期间,被打过毒针的王兴国,生活不能自理,吃了上顿没下顿,不知饥饱,不知冷热,于素芝出狱回家时,王兴国已不成人样。于一年多后,含冤离世。
相关原始资料: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9/19/丈夫被打毒针致死-山东于素珍控告江泽民-3158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