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十六日】
2008年12月13日,曾多次遭受残酷迫害、身体严重受损的吉林省延吉市朝阳川(原龙井)市朝鲜族大法弟子金俊杰,含冤离开人世,年仅35岁。金俊杰两次被非法劳教共四年,第一次是其母亲背回家中的;第二次是被铐着手铐出来的、头上带有血迹。
朝鲜族大法弟子金俊杰
大法弟子金俊杰,男,毕业于延边大学,在吉林省教委国际教育交流中心工作。1999年7月22日,中共邪党开始迫害大法后,金俊杰到吉林省委上访,被邪党操控的公安警察关到长春市警察学校,在二道分局非法提审时遭受酷刑——苏秦背剑,被劫持到大广拘留所非法拘留了十五天。
1999年10月14日,金俊杰去北京上访,被邪党人员绑架回长春、非法劳教一年,在奋进劳教所受到多种残酷迫害。邪党恶人采用各种手段强行所谓的“转化”,强迫十几个人前胸挤着后背,骑在一个两米长、不到两寸宽、一米多高的凳子上,双脚离地,恶警管这叫“骑木马”。这是一种地地道道的酷刑,那种疼痛的滋味无法形容,很快屁股全硌坏了。
金俊杰被劳教所延期迫害七个月, 2001年3月被转入朝阳沟劳教所。恶警们将8号铁线捆成棍(约有小指头粗细),将金俊杰按趴在地下,从颈部以下抽到脚。在吃饭之前,犯人踹他肚子,导致他不能吃饭,恶心……金俊杰的身体被折磨的只剩40公斤。
5月18日,二大队的恶警指使刑事犯李付臣迫害他,每天七点,恶犯李付臣用藤条毒打金俊杰,他的手脚被打的象馒头一样青肿。
金俊杰被折磨得去食堂吃饭都走不动了,晚上下不了床。二大队恶警怕他死了,上报所里,司法局一个处长一看这样就批准解除了他的劳教。
2001年6、7月份,金俊杰被其母亲背回家中。
2001年9月份,金俊杰在家中又被警察绑架到龙井看守所,15天之后又被非法劳教两年,转押到延吉劳教所,两三个月后转到九台饮马河劳教所,被非法关押了两年零八个月,期间遭受惨无人道的折磨,被长期关小号迫害。
在被非法超期关押期间,中共邪恶之徒逼迫他转化,强迫按手印。金俊杰绝食抗议,被关进小号、每天灌食折磨。姓王的狱医将金俊杰四肢捆绑起来,强行灌浓盐水,使人重度饥渴从而饮水,但对身体造成严重损害。
2004年5月,金俊杰由家人接回。
到2007年夏,金俊杰身体出现胸闷、气短、消瘦、吐血等症状,体重只有六、七十斤,医院检查确诊为肺结核开放期,肺部广泛结核空洞,2008年12月13日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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