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资料馆】
二零一三年一月七日,内江市中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谭德刚、付天群非法庭审。在临开庭的前一天,才突然通知其家人,法院人员对家人说,等几天宣判定刑。有法院人员说,偷盗、抢劫、甚至杀人放火案,量刑时都好说情和从宽处理,法院也有权自主定刑,唯独迫害法轮功的案子法院不能自主定刑,须通过“610”和报省上(“610”),必须判三年以上,这是“规定”。
二零一三年一月三十一日下午,内江市中区法再次对谭德刚、付天群非法庭审。开庭前法院没有正式通知家人,两位法轮功学员的家人是通过其它途径知道庭审时间的。付天群的家人、亲属从早上就赶到内江市中区法院壕子口法庭外,由于壕子口法庭有多层楼房,询问法院人员在哪间房庭审也没人告诉,直到下午四点多钟非法庭审完后也没能进到法庭,只听知情人说,谭德刚被非法判刑三年半,付天群被非法判三年。
付天群的家人和亲属非常气愤,他们苦等了一天,也没有见着被非法关押了五个多月并一直未准许见面的家人。当家人和亲属质问一姓郭的,据知情人说他是主审法官的法院人员,郭姓法官用谎言来搪塞。
二零一三年三月十四日左右,谭德刚被劫持到嘉州监狱(原乐山五马坪监狱)迫害,付天群被劫持到简阳养马河女子监狱迫害。
谭德刚在八监区被迫害成肝癌后送成都双流监狱医院(招牌是四川省警官医院),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中旬确诊肝癌伴肺转移,二次下病危。家人忧心如焚,内江、成都两地多次奔波和向相关部门申请保外就医,直到二零一五年一月保外就医手续才获得批准。
回家后,当地公安强给谭德刚一部手机,要求每天二十四小时都开机,以便他们随时拨打监控,并限定谭德刚的活动范围只能在市区。谭德刚于二零一五年三月八日中午十一时三十分左右在内江铁路医院含冤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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