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法轮功学员唐慧玲、张丽遭绑架
6月16日,广州法轮功学员唐慧玲、张丽回家路上被广州市东山口公安分局绑架。
广东省广州市谢宇被劫持洗脑班5个月 相关人员信息
广州市越秀区青年法轮功学员谢宇,2019年1月25日冤狱期满之时,被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从海珠区看守所直接劫持到广州市洗脑班,至今已经5个月。
越秀区公安分局国保:133 5284 1624
该国保威胁家属“你不是要投诉吗?你现在哪里?住在什么地方?…。”。
越秀区政法委
610办副科长:王建强(也就是广州市洗脑班人员声称的“区里的那个强哥”,参与非法拘禁越秀区法轮功学员余萍)
610办毕姓工作人员 020-83268052
越秀区监察委:廖主任020-83268020(估计83268000~83268100都是越秀区政府的电话)
越秀区珠光街道
副主任:刘子丰(负责综治科) 020-83181355、83186718
广东省广州是法轮功学员王何春被诬判 强行勒索
王何春,修炼法轮大法10个月后,给路人发法轮功真相传单,被广州越秀区法院枉判1年3个月(15个月)和罚金2000元,时间从2016年12月19日至2018年3月18日。
由于王何春没有请律师,在开庭过程中,法院委派一位法援律师做王何春的辩护人。王何春因没有做任何伤害别人和违反法律的事情,所以在法庭上不认罪,法援律师也为王何春做了无罪辩护,指出警方给出的所谓证据全部无效,还指出刑法条款中没有任何一条表明修炼法轮大法是非法的,把公诉人辩的无话可说,使公诉人最后强词夺理乱说一通。
自2018年3月18日,王何春从看守所出来至今,王何春拒绝交2000元的所谓罚金。2019年6月9日,家里收到一份来自广州越秀区法院的信,信中是说关于2000元罚金的事情,王何春让家里人不用管它。
但在2019年6月19日,王何春的工商银行卡中就被强制扣划了2000元。(对方账号:2402100911200041508)
王何春被构陷的案件中执法犯法的审判长名叫黄鸿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