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资料馆】
3794、尤淑琴(You,Shuqin),女 ,69岁,尤淑琴,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大法弟子,住岭东中山区19委14组。尤淑琴在修炼前身体多病,1997年开始修炼法轮功后,病全好了。四年中尤淑琴四次被抓,两次被劳教,每次都因身体被迫害得不行了,才得以保外就医。在经济、精神、身体的三重迫害下,尤淑琴于2011年7月5日含冤离世。
1999年10月,尤淑琴第一次進京上访,被关押在驻京办事处。岭东派出所和街道办事处到她家中索要3000元去北京领人,她家人借了2000元交给他们。中山办事处的田园和杨淑琴進京接人。尤淑琴和她儿子刘洪彬被拘留一个月,看守所收去600元,公安机关要保证金3000元,不交就不放人。
2000年5月9日,尤淑琴再次進京证实法,被关押在驻京办事处。由岭东矿保卫科李国臣,矿组织部赵明利两人進京接回关在公安处拘留所15天。岭东荣工队扣压尤淑琴劳保工资1900元。
2000年12月,尤淑琴第三次進京证实法,被岭东公安分局张守仁接回关入看守所并判劳教。岭东矿党委书记苏贵章扣去她老伴工资1500元,停发劳保工资。尤淑琴家中有一个患精神病的儿子,要住院吃药。尤淑琴的老伴没办法就找他们要吃饭钱,他们叫她家每月交100元,共交了三个月300元。尤淑琴在佳木斯劳教所被关押了七个月因犯高血压病,买药一次就花了600多元,法医鉴定费350元保外就医。临走时劳教所又要了80元钱说是卫生费。
2003年5月3日夜,尤淑琴的家人都在睡觉,岭东中山派出所的干警曹振庄,王彬等三人闯入家中,抄家翻书和大法资料,猖狂已极,把尤淑琴母子俩送進看守所。刘洪彬被拘留15天,交了150元的伙食费。尤淑琴再次被劳教三年。因身体不合格而返回看守所,岭东公安局不让放人,她又在看守所呆了73天。她的儿子原是派出所的干警,因为坚持修炼而被迫辞职出去打工,她一共被罚款勒索了10480余元,导致她家生活贫困,遭受巨大的损失。
恶警王彬经常以各种借口恐吓尤淑琴、干扰破坏其家庭,在经济、精神、身体的三重迫害下,尤淑琴于2011年7月5日含冤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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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在在黑龙江双鸭山的迫害
更新日期: 2019/6/7 5:4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