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追查国际”网站】
自1999年7月以来,吉林省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 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其性质已黑社会化。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 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2009年10月28日,吉林省舒兰市莲花乡法轮功学员高玉香在租住地被舒兰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和莲花 乡派出所警察绑架, 同时被绑架的还有她76岁的母亲。屋子里被翻得一片狼藉,抄走了两台笔记本电脑、一台彩喷机、一台激光打印机、二部手机和一些现金等。当晚高母被送回家, 但暴力绑架和严重惊吓造成高母旧病复发,短短十天内离世。2009年28日当晚,在莲花派出所,李树波和另一警察把高玉香打得昏死过去,又用凉水浇醒。 2009年10月29日,高玉香被非法关押进舒兰市南山看守所,她被迫害得一只胳膊严重受伤,生活自理都困难。所谓的案子交到检察院两次,因证据不足检察 院两次给驳回。舒兰市法院企图非法庭审高玉香,家属请了北京律师为她辩护。法院院长田洪润、副院长王险峰、庭长王钰霞以各种方式精神摧残、逼迫威胁高玉 香,让她放弃雇北京律师。他们又多次威胁家属不许找北京律师。2010年10月12日,舒兰市法院在没有通知家属和高玉香的辩护律师,秘密非法开庭,迫害 法轮功学员高玉香。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吉林省舒兰市市委书记赵守信;舒兰市人大副主任李桂芬;舒兰市“610办公室”主任张海峰,舒兰市法院院长田洪润、副院长王险峰、刑事庭长王钰霞,副庭长王竹云;舒兰市公安局局长徐春英,政委马士臣,国保大队大队长宋世宁;舒兰市莲花乡派出所所长王树新,警察李树波;舒兰市南山看守所所长庄润江、陈狱医。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追查国际希望涉案人员能够良知苏醒,审时度势,为了你和家人的未来,揭露黑幕,立功赎罪,以争取最后审判时从宽处理。不管你现在是否站出来,真相必将大白于天下。到中共倒台、你们伏法之时,后悔就晚了。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 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