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一年三月九日】(明慧通讯员甄耳顺报道)在中国民间有句俗话,“雷神有眼,雷神有耳。”说的是,作恶多端会遭天打雷劈、五雷轰顶。有实际的见证吗?民间说的雷公也称为雷神、雷师或丰隆。在《太平广记》的“神仙感遇传,叶迁韶”一节中对于雷神的记载有兄弟五人,“祛疾苦,立功救人。”在战国时代,屈原《楚辞·远游》中就提到雷公来护卫君子的说法:“右雷公以为卫。”
中华文化中流传:做了伤天害理之事、罪大恶极的人,会遭五雷轰顶的报应。这样的事例,不仅古代史载流传的很多,现代社会中也能见到不少。
古代事例:张奉遭雷击死亡
在《太上感应篇例证》中,有这样一则故事。清代时,张奉通晓法律诉讼的事,很有口才和文笔,而且又对辖内的田赋及户口了如指掌,他能够使有田地很多的人,一下子就变成一无所有而无立锥之地,因此张奉拥有很多的土地。在他管辖境内的百姓,苦于他的狠毒,却不敢说出来,如果早上说出来,晚上催缴税赋的人就会上门了。
张奉尤其精于剥削百姓的方法,凡是上司莅临视察的时候,经常都召他来问,只是没过多久,询问他的上司就会和他握手言欢,最后还全都得听他的使唤。他每天都教上司,如何才能够尽取民财,而取到钱财之后,上司得到其中两分,七分归于张奉。
巡抚唐公非常廉明,知道这种情形之后,就派武功高强的人前往逮捕他,欲将其押至巡抚衙门审讯。在押解途中,张奉用重金企图贿赂,但不被接受,于是就设计逃走,逮捕他的人也来不及追他。当时四野空旷,万里无云,突然之间,东边响起了一声恐怖的巨雷,张奉则被击毙在西边。人们都说这是因他害民遭到了报应,是天打五雷轰的现世报应。
现代事例1:综治办公室主任郑友奎遭雷击死亡
郑友奎,曾担任四川省郫县德源镇综治办公室主任。郑是郫县中迫害那些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大法学员最为卖力的一个。当地法轮大法(法轮功)学员真心劝诫他不要紧跟中共恶党迫害,他却执意靠迫害法轮功学员来拿奖金、得升迁,还越干越来劲。
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一日晚八时,郑友奎与永光村村支书、村主任等人同行。当时天雨,倏忽电光划空,随之传来“轰轰”的雷声。瞬间,雷电仿佛长了眼睛一样,直击郑友奎而去。44岁正当壮年的郑友奎当场遭雷击死亡。
现代事例2:法院副院长陈景强遭雷击毙命
原辽宁省康平县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陈景强,在执法的工作岗位上,大力歪曲事实,诬陷入罪、冤判法轮功学员。二零一零年二月十日,陈景强和刑事庭庭长范斌等人非法操作,诬判法轮功学员王金凤七年、李晓平三年冤狱。
一个月后,范斌因涉嫌收受黑社会组织贿赂,被刑事拘留。陈景强也涉案,然而因为当时他开车出了车祸住进医院,一时以此借口躲过了受贿案的追究。陈煞费苦心打通关系,最终被轻判缓刑、开除公职。
四年后,就在二零一四年八月十五日,陈景强一早前往水库去钓鱼。就在路上,陈景强遭雷击毙命。
现代事例3:美术教师张同兴遭五雷轰顶惨死
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官立村六十八中学美术教师张同兴配合中共邪恶的行动,曾组织学生在诽谤法轮功的征签活动中签名,此外还画漫画攻击谩骂法轮功师父。
二零零三年八月十一日,在张同兴钓鱼时,突然天降大雨。张同兴躲在一棵树下避雨,谁知一阵电光雷响,张同兴遭五雷轰顶,应声倒地而亡。张的死状恐怖:头部有大洞,后脑流血,前胸、头发都焦糊。
现代事例4:
黑龙江省哈尔滨阿城市涤纶厂的刘明学曾诬蔑法轮功。二零零一年六月他在深圳的一个游泳池中游泳,当场被雷劈死。
山东省莱西市姜山镇财政所负责人李忠德,二零零零年春,他写诗歌攻击法轮功,发表在《姜山月报》上。到了夏天,他在地里干活时,遭雷击死亡。
广东省清远市退伍军人谭超权,参与迫害法轮大法和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二年清远市办邪恶的“洗脑班”,用精神与肉体的双重摧残,强迫法轮功学员放弃正信。第二期洗脑班结束后十多天的一个晚上,谭超权被雷电击倒的大树打中头部,失去了记忆,成了一个弱智人。
当地知晓上述事例的人都说道:“人一举心动念,神明俱知。可见害人的恶因,是种不得的呀!”
再回到开篇所说的,“雷神有眼,雷神有耳。”诽谤正法、陷害正信者,终遭天谴!迷途能知返的,神眼明鉴,也许尚有将功补过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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