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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蒙阴县四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起诉

【明慧网二零二一年四月一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山东省蒙阴县法轮功学员刘池荣、类延增、黄志力、沂南的王本杰被非法起诉,将面临非法庭审。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七日,法轮功学员刘池荣、类延增、黄志力被山东泗水和蒙阴公安联合非法抓捕的。刘池荣因为身体健康原因第二天被放回,三月二十日左右被非法起诉。

在中共迫害法轮功的二十二年中,刘池荣被非法关押过多次。期间工资被停发,为糊口,自己做起了生意。

黄志力曾被冤判三年,出狱后随妻儿常居山东,因为受中共迫害,生活清苦。此次被绑架时,十几万准备买房的钱被抄,至今未还。

类延增,蒙阴桃墟镇人,一直被非法关押在济宁看守所。

王本杰,沂南县随家店人。二零一九年七月,王西杰妻子李长芳在非法关押期间非正常死亡。二零二零年二月王西杰被绑架,后被取保候审,现在又被非法起诉。

法轮功是什么,法轮功学员是什么样的人,这些不想再重复。这里给所有在共产党体制的还有善心的,还想得救的人分享两个故事。

第一个:中共官员对沉船心知肚明

美国麻萨诸塞州大学安姆赫斯特分校经济学教授、《自上而下的革命:苏维埃体制的灭亡》的作者大卫·考茨曾说,他在苏共还存在时问过一名苏共高级干部,他是不是一个共产主义者。那名高官回答:“我是一个共产党员,但不是一个共产主义者。”

十几年前,在一篇分析苏共解体的文章里,也有一段耐人寻味的话:“最为恶劣的情况是,由于每一个局中的人,都知道这游戏的结果,因此更加疯狂地占有公共利益并以高压维持秩序,从而更猛烈地制造着矛盾。最后一个来不及出手的倒楣蛋则要偿还所有前任的欠债。”这个答案正好揭示了中共官员的集体心态。他们并不相信共产主义,却为着权力和利益在努力维持这个政权的存在,也因此维系着中共的罪恶,等同于助纣为虐。与此同时,大批中共官员向海外转移财产,安排亲属移居国外,并为自己准备几本护照,以便随时跑路。因为他们非常清楚,这条红色的船正在快速下沉。

民间一项研究发现,中共中央委员当中91%的人都有家人移民海外,甚至加入外籍。二零一二年,中共人大常委会审议《出入境管理法草案》时获得官方讯息,为享用国内福利和退休金,取得外国国籍后不报告身份的有800万人。去年九月,中纪委发文:对于财产转移到境外,随时准备“跳船”的领导干部必须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网友评论,这说明跳船的多,准备跳船的更多。

中共号称有9400万党员,但这只不过是表面数字,实际上已人心尽失,没有人真正相信共产主义,也没有人真正相信共产党,都是在这条破船上最后捞取个人利益。

有人说:“你想挣中共的钱,但它却要你的命,跟着中共走没有好下场。”中共篡政之后,在大饥荒、反右、文革、“六四”等历次运动中造成8000万人非正常死亡,是中华民族的罪人。一九九九年开始,江泽民集团又对修炼真、善、忍的法轮功掀起了持续至今长达21年的残酷迫害,犯下大罪,“天灭中共”是历史的必然,善良的人不会与邪恶为伍,明智的人也不会做中共的替罪羊,远离共产邪灵才是明智的选择。至今已有3.7亿人抛弃中共,退出了中共“党、团、队”组织。

第二个:枪口抬高一厘米

“把枪口抬高一厘米”,这个说法出自一位德国法官的口里。一九八九年二月五日晚,东德青年克里斯·格夫洛伊和克里斯丁·高定在攀爬柏林墙企图逃往西德时,被守卫柏林墙的东德卫兵发现,在两人放弃逃亡面对卫兵举起双手时,卫兵们在三十多米远处向他们开枪,致使格夫洛伊被十发子弹打中胸部,同时被多发子弹打中腿部,当场死亡,高定则被一发子弹打伤脚部。德国统一之后,四名涉嫌枪杀格夫洛伊的前东德卫兵受到起诉和审判。一九九二年一月,德国柏林州法院在经过四个半月审判之后,认定前东德卫兵英格·亨里奇射出了致命的子弹将格夫洛伊打死,因此判决亨里奇有罪,并对其判处三年半监禁。法院同时判决另一名开枪击中格夫洛伊的卫兵有罪,并对其判处两年缓刑。在亨里奇上诉之后,一九九四年德国联邦法院将亨里奇的刑罚改判为两年缓刑。

在柏林州法院的审判过程中,亨里奇的律师辩称,卫兵们是军人,只能执行命令,没有其它选择,射击格夫洛伊符合东德高级官员批准的射杀命令。亨里奇自己也辩称,他是在遵从东德国家的法律和命令。对此主审法官西奥多·赛德尔当庭指出:作为警察,不执行上级命令是有罪的,但是打不准是无罪的。作为一个心智健全的人,此时此刻,你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主权,这是你应主动承担的良心义务。这个世界,在法律之外还有良知。当法律和良知冲突时,良知是最高的准则。此案的判决说明,公务人员盲目执行上级命令,最终要自己承担责任。当法律或命令违背人类的良知时,执行这样的法律或命令本身就是在犯罪,最终必然要受到正义的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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