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一年三月十八日】(明慧网通讯员北京报道)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对九次减刑出狱的郭文思故意伤害案作出一审判决:郭文思被判处死刑。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西城区法院在同日宣判的,还有与“郭文思减刑案”相关的隋建军等受贿、徇私舞弊减刑案。被告人隋建军、郭万普、王乃聪、刘永清、郭京霞、程丽霞、王晓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至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甘佳良、赵双月、王昱、李楠、段炳川、陈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至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部份被告人还被判处四十万元至十四万元不等的罚金刑。
这个郭文思在大学读书期间,将女友杀害,二零零五年二月被判处无期徒刑。郭文思服刑期间,经历过九次减刑。从无期徒刑到释放,实际服刑不到十五年。出狱不到一年,便又惹出人命。二零二零年三月十四日,郭文思在北京市某超市排队购物时,将提醒其正确佩戴口罩的老人摔倒在地致其颅脑损伤死亡,随后打伤前来拦阻的两名超市工作人员。
迫于舆论压力,官方重新调查“郭文思减刑案”,从而将相关的十几名监狱系统官员,以受贿罪、徇私舞弊减刑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到七年半不等,这些官员,大都来自前进监狱管理局系统,其中就包括两届前任监狱长刘永清、段炳川二人。
北京前进监狱,地处天津市宁河区京山线永茶淀站清河农场,也叫天津茶淀监狱,隶属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管辖。它是北京市迫害法轮功学员最残酷的地方之一。前进监狱从二零零零年以来,非法关押了大量的法轮功学员,是非法关押北京市被判刑的男大法学员的主要监狱之一。这里多数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处五年至十几年的长期徒刑。中共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主要手段之一就是通过“减刑”来鼓励犯人残忍折磨法轮功学员转化。那些犯人们为了减刑,用各种惨无人道的手段迫害。
刘永清在二零零零年就担任前进监狱监狱长,直接迫害过法轮功学员李昌、王治文、纪烈武等,是最早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主要凶手之一。二零零一年二月一日早晨,前进监狱六分监区的狱警刘伯全、徐干警、蔡分监区长及其他警察不顾法轮功学员林树森极度虚弱的身体,不顾这半个月他遭受的熬人折磨,开始给他上电棍进行电击,最开始上了两根三万三千伏的电棍,放在林树森的头部和颈部连续电击五分钟,看他不屈服,恶警们全都疯狂了,到其它分监区(三分监区、二分监区等)借电棍,借一塑料桶电棍回来。当时六分监区所有在班的警察,每人手拿一到两根电棍,面目狰狞,恶狠狠地一拥而上,持续放电电击林树森。
酷刑演示:多根电棍电击
林树森后来控诉说:“由于我激烈挣扎,他们给我上了背铐,一动不能动地被他们踩在地上,电我的手心、脚心、头、颈、生殖器等敏感部位,总电量超过几十万伏,一直持续电击。空气中到处弥漫着毛发、皮肤焦糊的味道。这真是一种生不如死的酷刑,每一分每一秒都象一个世纪那么漫长,身上的肉似乎正被无数把刀一片片割下来,呼吸极度困难,挣扎在死亡的边缘,极其痛苦难熬,我瞬间感受到了古代‘凌迟’酷刑是什么滋味。”
因为迫害“有功”,刘永清被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授予一等功,被提升为清河分局副局长,继续主管迫害法轮功。
段炳川二零零九年时担任前进监狱的监狱长,也是直接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凶手。二零一二年五月底,法轮功学员修春禹在床上打坐,十一分监区分监区副指导员方炜指使多名包夹人员把他抬下来,长时间对他电击,后把他单独关押在小屋,多人包夹他。修春禹被戴上手铐、脚镣,还被戴上骑摩托车的大头盔,长达一个月,期间他又被多次电击。
前进监狱有一整套非常邪恶、残酷、毫无人性的整人手段来迫害法轮功学员,对法轮功学员最基本的生存权利,如睡觉、吃饭、上厕所等,进行各种限制,对学员的人格肆意侮辱,对学员的人身残酷折磨,对学员的精神恶毒摧残。法轮功学员本是真诚善良的好人,是被无辜迫害关在狱中,而且前进监狱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程度远远超过其他刑事犯人。
前进监狱对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实施的是严密的监控,除了普遍的每个监室内都有监视探头由狱警监视外,还对每个法轮功学员派定一个犯人进行监视,这些犯人称为“包夹”,参与迫害可获得减刑。所以,法轮功学员的一言一行都是在他们的监视之下的,出入监室这些“包夹”都要跟着,没有“包夹”跟着就不准走。就算是打饭、洗漱、上厕所也要跟着,晚上睡觉的时候还有专门值班的犯人守着,学员晚上上厕所,那就由值班的犯人跟着。平时在长桌两边坐着时,法轮功学员也是被“包夹”间隔开的。
酷刑演示:罚坐小凳子
每个监区里都有一些小房间,通常叫做“小屋”,用来长时间罚坐:一个小凳儿,二十公分大小,二十公分高,坐的时候要坐直了,两腿要并上,膝盖不准分开,两脚要并拢,脚后跟要收回来贴在小凳边上,两手还要五指并拢放在膝盖上,指尖不准超过膝盖,目视前方,不准闭眼,不准打盹。中间坐着的是法轮功学员,两边一边派一个犯人看守,必要时前面还要再派一个犯人看守。总之就是要保持那样的姿势,一直坐下去,一天十几个小时甚至二十几个小时的坐在那里。如果不合“规矩”了,旁边的犯人就要“发挥作用”了。
法轮功学员徐化全于二零一五年一月份被投入北京前进监狱三分监区,被关在只有几平米的小屋内。徐化全在包夹犯人谷月、杜云鹏、赵东林不断的毒打、辱骂中被掰掉两颗门牙。徐化全的头被打得不停地摇动,两手神经质的不停地转动,落下了不可治愈的残疾。徐化全还不时地遭到其他包夹人员的脚踢、推搡,用凳子拍打。徐化全向监区指导员刘光辉和主管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中队长姚一平讲情况,刘、姚不理睬不解决,反而对恶人谷月提出表扬,并提升为班长。
刘永清、段炳川这些作恶的中共官员,因在当时坚决彻底的执行了中共江泽民集团残酷迫害法轮功的政策,得以升职,怎么也不会想到,这么多年都过去了,竟然因为一个犯人郭文思打死一位老人的案件,拔出萝卜带出泥,又把他们给“薅”出来了。天网恢恢,善恶必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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