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吉林省报道)二零二一年一月六日,长春市法轮功学员李桂玲被高新分局硅谷派出所警察闯进家中劫持,遭警察粗暴对待。目前,李桂玲被非法关押在长春第四看守所,已被构陷到朝阳区检察院。
李桂玲,今年55岁,是长春市朝阳区富锋镇韩酒局子农民。她曾经有严重的气管炎、妇科病、头痛、胃病,干不了活。一九九七年,她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后,身体健康,变得乐观自信。李桂玲曾说:“《转法轮》让我懂得了人在世的意义是什么。我知道了怎么活着,怎么样去做一个好人,就能够按照真、善、忍的要求做一个好人。”
二零二一年一月六日中午十二点,警察在没有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绑架了李桂玲,把她带到高新分局硅谷派出所。然后,警察非法扣押李桂玲家的物品,强行拿她手在清单上按指纹。给她做核酸检查时,粗暴的把她脑袋摁在门上。
然后,李桂玲被带去做身体检查。李桂玲因做好人被绑架,她大声喊冤,警察不让喊,有警察抓她胳膊,捂住她的嘴,掐她的脸、脖子,导致李桂玲进拘留所时,胳膊上青一块紫一块。
李桂玲被迫验尿时,两个人把她抬到厕所,放在地上,踢她两脚。一个男警察说,如果不配合验尿,就用他自己的尿代替李桂玲的尿。后又威胁李桂玲,如果不配合,回到派出所,就当着她的面把她的书都烧毁了。后李桂玲想了一会,认为不想让警察犯错,自己要承受,就配合验尿了。
在医院大厅,李桂玲喊“法轮大法好!”因当时天气冷,警察本来从车上把她的大衣拿到医院让她穿,后来说,她喊法轮大法好,就把大衣又拿回去了,说让她冻着。
随后李桂玲被高新分局硅谷大街派出所警察非法拘留,在苇子沟拘留所被关十天后,转到长春第四看守所至今。
目前,李桂玲已被构陷到朝阳区检察院,四月三日,到审查起诉期限。
在中共对法轮功持续至今近二十二年的迫害中,李桂玲因坚持自己的信仰法轮大法,修炼法轮大法,曾三次被非法劳教,屡遭非法关押,被暴力殴打、电棍电击、强迫灌食、灌药、上抻床等残酷迫害,曾一度被迫害致精神失常。她被非法关押期间,唯一的儿子被害死。详细报道,请见《屡遭劳教酷刑折磨 长春李桂玲又被非法批捕》。
相关信息:
朝阳区检察院办案人隋昊霖电话:0431—85887066.0431—85887077,17843120081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检察院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卫星路7757号,邮编130012
电话:0431-85887053、0431-85887056
检察长李忆农17843120001
副检察长孟宪尧17843120002
朱建民17843120003
副检察长张晶17843120005
副检察长杨炀17843120006
邪党组成员:焦熔、刘国夫、李宏光、车永峰、朱卫东、魏勇、庞晓峰
书记刘凤泉0431-85887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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