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湖南报道)在近五个月的非法关押中,孟凯家人前后在外地请了两位律师前往长沙第一看守所探视,都被公安剥夺合法权利。近期,孟凯家人到看守所给他送钱时,显示“查无此人”。孟凯本人已不在看守所,第二天,家人前往办案单位雨花区公安分局咨询,都已“不知道”为由搪塞家属。
近悉,孟凯已经被秘密送往长沙监狱。年迈的家人又马不停蹄地赶往长沙监狱了解情况,而监狱方面直言:“没得到领导的通知我们不能告知”。当问到送钱送衣时,说:“什么都不用送,都有,在这学习一个半月,就会告知人分往哪个监狱。回家等着就行了。”
孟凯曾就读于武汉华中农业大学的法律系经济学,一九九九年中共邪党开始迫害法轮功那年,他正在当律师并参加考研究生,因为他修炼法轮功,并从长沙带了两千张大法真相资料到岳阳,被人举报,被岳阳当地“610”绑架、非法判刑七年。
孟凯出冤狱回来后,全家由于工作调入长沙。他也来到长沙,做过不同的工作,岳阳和长沙的警察通过电话询问他的情况骚扰他的家人和他本人。孟凯二零一九年十月在一家公司做法务,帮公司解决了很多搁置已久没有解决的问题。法务部总管说他是没受污染的好人。同事们都夸他正直善良。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八日早五点,孟凯出门前往外地帮公司打官司,在途中被浏阳市公安局非法抓捕戴上手铐,下午四点被十多个警察挟持到家中,非法抄家并录像拍照。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七日与二十八日,长沙市公安、警察、派出所、小区人员穿便装上百人,深夜撞门入室,绑架了二十多位法轮功学员,连80岁的老人都要绑走。当被问到为何绑架人?曰:“我们是奉命行事!”且没有任何法律上的手续与依据。这二十多位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中有博士生、高干、教师、律师等,都是有文化有素质的修炼真、善、忍的修炼者。
孟凯家人得知后,赶往雨花区公安分区咨询,其中一名刑警支队长说:“问他认不认罪,他都不认,他这个态度那要判他十年。”十月二十九日家人被电话通知前往青园派出所拿逮捕证。当日十点,孟凯被挟持到长沙市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
在近五个月的非法关押中,家人前后在外地请了两位律师前往第一看守所探视,都被长沙公安剥夺合法权利。近悉,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七日与二十八日长沙市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凡是收到盖了浏阳公安局公章传唤证的,全被非法关进了长沙监狱所谓的“培训班”(即强制洗脑班),不准家属接见、不准律师会见。一个半月后,通知家属,再分到下面监狱。
没有通知家人,没有律师在场和确认签字的情况下,未经开庭秘密判刑关监狱。没有原告,没有控辩,一切从简从快,甚至不用开庭就直接送达审判书。为何不开庭就秘密判刑呢?是在害怕什么呢?身为律师专业的孟凯连这点基本表达自己的意见维护自己权利的机会都被强行剥夺,这不是执法者打着法律旗号践踏法律吗?
庭审在整个刑事案件程序中,是唯一一个允许社会人员参与的法律程序,即当事人亲友和其他公民可以参与法庭旁听。对当事人来说是一个充分表达自己意见、维护自己权利的机会。在控辩双方的依法辩论中,会让所有现场参与的人看到哪一方是合法的,哪一方是犯法的。目的是将案件的审理过程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增加审判活动的透明度,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通过这个向外界敞开的窗口,展示法律的尊严和法庭的公正、公平,以震慑违法犯罪的心理倾向,扩大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等目的。
法律本应该是公平正义的象征。法官、检察官、警察的职业是神圣的,因为他们肩负着惩恶扬善、维护公平正义的使命。而在强权和谎言下,法律失去了它神圣的光环,已沦为中共邪党打压老百姓的犯罪工具。从立案、起诉到审判,都是违法的,都是在蓄意陷害,因为法轮功学员的行为并没有触犯任何法律。信仰自由、言论自由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修炼法轮功,向世人讲清迫害法轮功的真相,这都是公民的合法行为。而把法轮功学员的这些合法行为当作犯罪证据,在没有任何犯罪事实的情况下,就把一个合法公民以莫须有的罪名送上了法庭,并荒唐的以法律的名义判决有罪,这都是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的真正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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