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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查吉林省公主岭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责任人的通告

【转自“追查国际”网站】

2007年9月20日 

立即发有关部门(警告相关部门及人员:接到本通告后继续犯罪者,将由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 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本组织从即日起对 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以来,吉林省公主岭监狱(原名新生监狱,位于公主岭市区东郊)一直在积极迫害法轮功学员(原监狱长沈吉祥 因“迫害法轮功有功”,二零零五年底被调为吉林省劳改局狱侦处处长)。二零零五年八月至二零零六年九月间,长春铁北监狱陆续的把七十多名法轮功学员分别转 监到四平石岭子监狱和公主岭监狱,除了长春转监来的法轮功学员外,公主岭监狱还非法关押了从延吉等地送来的部份法轮功学员,目前公主岭监狱约非法关押有 三、四十名法轮功学员。其迫害法轮功学员手段包括:吊挂、毒打、电击、群殴、关小号(法轮功学员蔡福臣、杨慧勇、付宏伟、刘文涛、徐贵军等人就曾被关过小 号);强迫法轮功学员出工干活,每次都长达十多个小时;让四个刑事犯包夹一名法轮功学员,并不准被包夹的法轮功学员跟任何人说话,否则就用“罚分”等方式 “株连”那四个刑事犯。狱方为避免其罪恶曝光,甚至要求前来探监的家属要出示不是法轮功学员的证明及有公主岭市六一零办公室开的证明,才能接见。法轮功学 员姜啸天因不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曾被整天吊挂在监狱大门上,由于种种非人折磨,最后把姜啸天折磨的精神失常。但监狱警察还不放过,竟用各种对待 精神病患者的手段来对付他,犯人经常把姜啸天绑起来,用木棒毒打,还逼他抽烟等等,特别是当他不自觉的有炼功动作,就会招来一顿暴打。由于长期的酷刑折 磨,二零零二年姜啸天在刑满释放回家不久,就被迫害致死。法轮功学员陈光武曾被非法关押在监狱一监区,是二零零五年由延吉看守所送来的。他刚入狱时,身体 就不太好,狱医体检时说他是因以前得过肺结核所致。二零零六年五月,一监区教导员刘兵让陈光武从早上六点至晚上六点,长达十二小时出工干活。一天奴役劳动 下来,原本身体不太好的陈光武感到胸疼的比以前更厉害,在此种情况下他向刘兵提出了不出工的要求。然而刘兵却说他装病,又让陈光武到医院拍片。第二天刘兵 告诉陈光武说:肺结核已经钙化,胸和心脏都没毛病。陈光武一听就知道刘兵所言全是谎话,因为心脏有没有毛病那得通过做心电图或其它仪器来检查,拍胸透是检 查不出来心脏病的。所以陈光武再一次要求在其家属的监护下,到监狱外的医院做外诊。刘兵不但没应允,反而在第二天就将陈光武关入小号,并上固定床(死人 床),然后又回到生产车间将干事马文义唤来,两人同时用两根上万伏的电棍电击被固定在死人床上的陈光武。后陈光武的脸被电棍电击的严重毁容,满脸的大水 泡,整个脸和耳朵严重肿大、变形,几乎面目皆非。面对这样的惨状,两人还变本加厉的用电棍在陈光武的身上又电了起来。陈光武在经历了电击、死人床、被关入 小号长达二十多天等惨无人道的酷刑迫害后,更是弱不禁风,而警察竟还强迫刚刚从小号里出来的陈光武出工干活。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吉林省公主岭监狱监狱长安平沈吉祥(前任,现为吉林省劳改局狱侦处处长),副监狱长苏宝臣付国栋陈忠斌,一监区教导员刘兵,干事马文义,警察刘海洋

中共自建政以来对中国人民犯下了数不清的罪行,已经民心丧尽。大纪元时报系列社论《九评共产党》问世后引发了中国大陆二千六百多万人宣布退出中共党(团) 组织的大潮,退出中共人数每天仍以三至五万人的数量持续发展;二零零零年以来中共在中国多数省市设有地下集中营秘密非法关押杀害法轮功学员,从健康正常的 法轮功学员身体上强制摘取心、肝、肾、肺和眼角膜等器官供移植使用,因主要器官被摘除而死亡的法轮功学员尸体被就地焚化灭迹。这种灭绝人性的暴行引起国际 社会的强烈谴责!“赴中国大陆全面调查法轮功受迫害真相委员会”已成立。自二零零三年以来包括江泽民在内的涉嫌参与迫害的中共官员已有三十人在国际上被以 “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及酷刑罪”正式起诉。二零零五年十月九日“追查国际”全面启动了 “全球监视追踪系统”,涉案凶手和直接责任人会被列入全球监视追踪名单。

“追查国际”从即日起对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全面追查,进一步核查其犯罪事实。本组织欢迎知情人收集保存上述人员的犯罪事实和证据(包括文字、图 片、录音、录像等)及其贪污腐败、拥有不法资产及海外资产(无论以何种方式藏匿转移)的情况,以安全可靠的方式送交本组织。

附件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十七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 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 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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