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二零二一年三月十二日下午,山东菏泽市鄄城县法院通过视频形式,再次非法庭审已被非法关押两年的法轮功学员王翠英、赵爱真。王翠英、赵爱真再一次依法为自己做了无罪辩护,表示修炼法轮功合法,拥有法轮功书籍和宣传品合法,做好人无罪,希望法官枪口抬高一厘米,判她们无罪。二零二零年一月十五日在鄄城县法院的第一次开庭上,辩护律师依法做无罪辩护,有力地震慑了当地的公检法及政法部门,案卷以证据不足退回至检察院。后来请无罪辩护的律师时受到来自各方的压力和迫害。
原本定于二零二一年二月五日再次开庭,但临开庭之前一天,鄄城县法院范虹通知家属视频设备损坏,暂停开庭,开庭时间待定。
这次鄄城县法院检察院妄图趁家属不知情的情况下,非法开庭审判。中国新年前后,法轮功学员家属曾多次打电话问开庭时间,均没得到答复,直到本次开庭前两天,家属再次打电话询问,才被告知三月十二日开庭。在家属的质问下,范虹说他们没有义务通知(开庭时间)。
公诉人在法庭上出示了从赵爱真、王翠英家中搜到的所谓“物证”,包括法轮功书籍、真相册、真相币等1000多件。公诉人指出赵爱真制作的这些法轮功宣传品都是王翠英背后指使,并有赵爱真供词为证。对此,赵爱真辩护道:公诉人所言并不属实,她本人有老花眼,审讯室光线昏暗,公安机关根本没让她看清楚笔录就逼迫她签字,诱骗她签了字就没事了。并且,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新闻出版总署令第五十号》文件,废止了一九九九年的两条有关法轮功书籍的禁令,说明在中国印刷、拥有法轮功相关书籍资料是合法的,数量再多都不属于“罪证”。
王翠英说与赵爱真并不相识,而公安机关利用非法手段制造假证据,企图栽赃陷害,是不是执法犯法?
此次非法开庭进行了近两个小时,审判长范虹没有当庭宣判。法庭给王翠英、赵爱真指派的援助律师形同虚设。
王翠英一九六三年生,原中共菏泽市委党校干部,二零一八年退休。一九九八年,因一身疾病求医无果走进法轮大法,清正廉洁,二零零八至二零零九年度,被评为“全省系统先进工作者”,二零一零至二零一一年度评为“全市系统先进工作者”,并全票通过副处级干部提拔。二零一九年三月七日傍晚在路边发送真相册子时,被跟踪监控的牡丹区公安局警察绑架、抄家抢劫。
赵爱真,生于一九五五年,原菏泽市糖果厂退休职工,原来一身疾病,二零一二年开始修炼法轮功,获得了身心的健康。
王翠英、赵爱真两人现在仍被非法关押在菏泽市看守所。距离二零一九年三月七日被绑架、非法关押,已经过了两年时间,给当事人及其家人造成了沉重的伤害。
参与法轮功案件的公检法人员,相信你们也已经了解了迫害法轮功修炼者是强加之罪,没有任何事实和法律依据。法轮功的案件不仅是冤假错案,并且在整个办案过程中充斥了各种执法犯法、造假的行为。
最新修改的《公务员法》第六十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公务员责任终身制”堵死了所有参与迫害者的后路。如同三反、五反、文革、六四一样,如果有一天法轮功平反昭雪,所有参与的人必被清算,判决书上你的一个签字,就成为将来追责的罪证,到时“上面”的人会为你们承担吗?真心希望你们能在这件事上做出正确选择,及时的悬崖勒马,在自己的职责范围之内将功补过,为自己和子孙留有一个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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