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剥夺律师辩护
十六位法轮功学员依法委托多位律师作无罪辩护,但崔法官超出法律规定,要求律师到所在地司法局及四平市司法局两地备案,否则不接律师手续。(只有一名律师备案成功)但是北京市司法局明确表示不给盖章,因为这种备案是违法的,这种公对公的章不能给盖。
事实上,除了吉林省外,在全国各地,律师都可以上庭为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作无罪辩护而不受阻挡。这样多位律师受阻,无法介入。
交涉过程中,崔法官也多次语出惊人,说“违法你去告呗”、“爱上哪告上哪告”、“上哪告都行”、“找习某某签字”“政法委说了算”、对某律师第一次给他打电话要递交律师手续说成是“缠诉缠访”,多位律师对崔法官不接律师正当手续一事分别向梨树县检察院控告申诉科进行了控告,朱科长和史科长进行的接待,但都没有答复。
二、剥夺家属辩护
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委托亲友作为亲友辩护人。但这一点也被崔仁法官违法剥夺。对于亲友递交辩护手续,崔法官是这么答复的,刚开始说“你这不行”,转身就走,后期说也让家属去司法局备案,得政法委同意。但是四平市司法局是这么答复的:家属不是律师,辩护不需备案。
根据四平市司法局的回复,家属询问崔法官,崔法官还是执意要家属备案。针对这一情况,家属再次向梨树县检察院控告申诉科反应,希望检察院监督、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不被剥夺。
朱科长在电话中这样答复:这个家属辩护的事我问过崔仁了,你们去司法局备案。当家属说四平市司法局说了不需备案,你这个答复不合法。朱科长说就这么答复,马上挂断电话,再联系,说已经答复完了,就这答复。
家属不解,为什么崔法官的答复明显违法,应该起监督作用的同级检察机关却要执意维护呢?维护的到底是法律的公平、正义还是某个人?
就此事家属向四平市检察院、吉林省检察院、四平市12388纪检监察进行反映,得到答复都是解决不了。
四平市12388纪检监察说如果反映法官违法违纪,需要向法官的上级领导反映,上级领导认定该法官确实有违法违纪的行为,上级领导会向纪检监察反映,这个事不是家属该反映的。
但问题是:现在公检法这些部门太难进了,老百姓办事难,大门不让进。就拿梨树县法院来说吧,想找谁,自己给打电话,那边同意了,才允许你进。一个普通百姓上哪去找法院领导的电话?谁能给?现在门卫也不好当,看着老百姓确实难,但谁敢帮着给领导打电话,过后挨骂是小事,工作能不能保住都难说。百姓办事太难了,想保障最基本的辩护权利太难了!平时不接触法院不知道,这一接触怎么和平时在电视上看到的天差地别。
法官冠冕堂皇的拿着法律判,却不按法律办,那开庭干什么?法官一个人在上边说,公诉人一配合,两个人一拍即合,所有当事人的自辩当空气处理,只不过配合法官演了一场秀而已。
三、适用法律不当
这十六位法轮功学员被起诉的所谓“罪名”是什么呢?“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其实这本身就是适用法律不当。
首先,法轮功要求修炼者从做好人做起,努力提升道德水平。1998年下半年,以乔石为首的前人大老干部对法轮功进行了数月的调查,得出“法轮功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的结论,并于年底向中央政治局提交了调查报告。
而且法轮功更没有组织。哪个人想学就学,不想学就走,没有花名册。这说明法轮功既不邪,也不是教,更没有组织。
至于说破坏法律实施,从未听说中国现行有哪一条法律因为法轮功学员而没有得以实施。
有人说法轮功发传单了,还劝人退党。思想不构成犯罪,言论自由。既然共产党可以劝人入党,那为什么不许人劝人退党呢?至于说发传单,那发传单的行为更不构成犯罪,有人因为看了传单内容去拿刀杀人了吗?没有。
第一,传单内容没有社会危害性。
第二,有关部门为什么不去调查传单内容是否属实,反而要抓发传单的人。这本身不是问题吗?
就像这次李文亮医生说出了疫情真相,有关部门为什么不去调查核实,反而要对讲真话者进行训诫?在中国没有媒体敢为法轮功发声,没有部门敢去纠正对法轮功的不公对待,法轮功学员在自身承受着诽谤、造谣、中伤的同时,为了争取一个合法的修炼环境,冒着被抓、被打、被判刑的危险发传单讲述事实真相,这无可厚非。
传单内容无非就是以下几个方面:揭露天安门自焚伪案不是法轮功学员所为,完全是中共政府一手导演的;讲清法轮功禁止杀生和自杀;讲述四二五上访真相;揭露中共酷刑折磨法轮功学员真相;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甚至活摘器官真相;还包括:中共出卖国土、丧权辱国的真相(如,从毛泽东到江泽民,他们先后将“独立”的外蒙古、外蒙古北边的唐努乌梁海、新疆和东北部份领土、新疆的坎巨提地区、部份喜马拉雅山、江心坡、部份长白山和天池的一半、部份西沙群岛、部份老山、外兴地区、乌东地区、库页岛等中国领土,分别出卖给前苏联、塔吉克斯坦、巴基斯坦、缅甸、朝鲜、越南等国家);中共残暴无度、滥杀无辜的真相(如,中共利用国家权力和政府机制,以阶级斗争为纲领,实行阶级灭绝,以暴力革命做工具,实行恐怖统治。镇反、土改、三反、五反、工商改造、取缔会道门、镇压宗教、大饥荒、四清、文化大革命、六四屠城、迫害法轮功,各种政治运动害死八千万中华儿女);中共剥夺人权、践踏法律的真相(如,中共篡政后,一直用暴政、极权手段来维护和巩固其邪恶政权,大肆剥夺人权,公然践踏法律。对内实行一党独裁、暴政统治,剥夺人民的话语权、生存权,公然侵犯人权;对外实行隐瞒、欺骗国际社会。中共把民众团体上访都视为违法,还对互联网严密控制)。
四、修炼“真、善、忍”的好人不该被关押
其实,这十六位面临非法开庭的法轮功学员只是你我身边的普通人。他们中,有本该安享晚年的七十岁老人;也有尽心帮子女照顾小孩、让子女没有后顾之忧的五、六十岁的老头、老太太;有在工地卖面条的小商小贩,也有做保洁家政工作的工人,有驾校教练,也有开出租车努力挣钱养家的司机,还有商场服务员和安装窗帘杆的工人。
十六人中,有七人是一个大家庭,有两人是亲家。与普通人不同的是,他们都修炼法轮功,生活中,按真、善、忍去实践。发现顾客多给钱了,还给人家,笑呵呵的告诉人家,我是修炼法轮功的,大法是好的,不是电视上说的那样;婆媳关系处不好,会按大法的要求去做,尽量做到替别人着想,在矛盾面前退一步海阔天空。而且法轮功还具有祛病健身的奇效。好多人修炼大法后,多种疾病不治而愈。
1998 年,国家体育总局组织北京、武汉、大连及广东省的医学界专家,对近三万五千名法轮功学员做了五次医学调查。调查表明,修炼法轮功祛病健身的有效率高达98%,这无论对家庭还是对社会都是有益的,是值得表彰的。
五、中国各地无罪释放法轮功学员越来越多
其实,现在越来越多的警察、检察院、法院人员明白了“法轮大法好”,不再参与迫害,很多人都在用良知做出选择。据明慧网统计,仅2017年1月——10月,中国大陆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至少无罪释放72名法轮功学员,无罪释放人数呈上升趋势。真相已打开善良的公检法人员的心灵。
例:
沈阳法轮功学员刘秀春,2017年9月20日被警察非法抓捕,家中的法轮大法书籍和真相台历等被抢走。2017年10月19日,刘秀春得到皇姑区检察院不批捕的决定书,当晚回到家中。
河南焦作市原允香等三名法轮功学员,依法控告江泽民被绑架,非法关押一年多,经山阳区法院准许,山阳区检察院以“因司法解释发生变化”为由撤诉,三人于2017年7月28日获释回家。
内蒙古赤峰市喀喇沁旗锦山镇法轮功学员白彦宾,2017年4月11日在室外广场炼功、打横幅被绑架,被抢走电脑及三百多元真相币。5月12日,赤峰检察院不予批捕,白彦宾平安回家。
吉林省乾安县法轮功学员穆晓梅,2017年1月6日被长春锦城派出所警察绑架,2017年4月7日,检察院以“原定罪行不符”将穆晓梅无罪释放。
好人不该被抓,更不该被投入监狱继续遭受迫害!真心希望所有善良人关注此事,早日让这些好人回家!希望公检法人员做出明智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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