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4月10日】(明慧记者古安如,林展翔撰稿)
本文内容:
一、一手挑起镇压法轮功运动
二、亲自策划、部署和动员
三、推动迫害、实行毁灭人性的国家恐怖主义
四、直接指挥和“调兵遣将”
五、造谣和洗脑
六、迫害带来民族灾难
七、法办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及其帮凶
(接上文)
五、造谣和洗脑
江 泽民邪恶镇压法轮功是以诽谤、造谣和诬陷为基础的,目地是在名誉上“搞臭”,利用国家媒体宣传仇恨和营造恐怖气氛,迷惑、欺骗和毒害不明真相的民众,为迫 害制造借口和骗取支持。几年来,江氏集团制造了许多谎言,例如“1400例”、“豪宅”、“自杀”、“自焚”、“杀人”、“跳楼”、“反政府”、“反华” 等等。中央电视台,尤其是其《焦点访谈》节目造谣说谎,无所不及。
1、亲自带头造谣诬蔑
江氏在镇压中不仅是总策划和总导演,而且还亲自带头主演,赤膊上阵,造谣、诬陷张口就来。例如:
1999年10月25日,在法官访问的江泽民接受法国《费加罗报》采访时亲自把法轮功定为×教,无中生有说练功“致死的达一千四百多人”,诬蔑是“反社会、反科学、反人类”等,并且和日本的“奥姆真理教”等相提并论。
2000年9月在美国CBS《60分钟》节目的专访中,在和CBS华莱士先生的对话中,江氏在法轮功问题上信口雌黄、无中生有,以 “转世”、“爆炸”、“末日”等等谎言攻击诬陷法轮功,而回国后又不敢在国内公开。
2、编导天安门“自焚”案,制造镇压升级借口
到 2000年下半年的时候,江泽民邪恶镇压越来越难维持。为了挽救其在党内孤立的处境,江氏集团千方百计地找借口制造事端,竟不惜代价,于2001年1月 23日下午,预谋和导演了一场天安门广场“自焚”悲剧,想利用这一事件制造惊人效果、激起民众对法轮功的仇恨,使镇压升级。
刘春玲被当场打死(点击图片可浏览较大图片)
江氏集团泡制天安门“自焚”案,并且嫁祸给法轮功,影响恶劣,是江氏栽赃法轮功的最大谎言,煽动了一些不明真相的人们对法轮功产生仇恨。经过专家对中央电 视台录像进行慢镜头分析发现,里面破绽百出,自焚者之一刘春玲被人从脑后面当场打死,几名自焚者根本不是法轮功学员。
3、媒体洗脑和信息封锁
国际教育发展组织谴责江氏集团搞国家恐怖主义。为了迫害法轮功,江氏集团最擅长的手段之一就是剥夺了人民的知情权,用谎言给十三亿人民洗脑,制造恐怖气氛,对全国人民进行精神控制,毁灭人性和良知。
为了能有效地达到洗脑目地,江氏集团封锁人们获得公正、客观信息的所有途径和渠道。由于中国互联网用户快速增加,而且互联网上信息丰富、传播快等特点,江氏集团十分害怕互联网上传播法轮功真相,江的儿子亲自领导封锁互联网的工程,检查和封锁有关法轮功的任何信息的网站。
六、迫害带来民族灾难
从目前非常有限的资料也可以看出,江氏集团邪恶镇压法轮功给中华民族造成深重灾难,是一场被掩盖的民族浩劫。随着越来越多真相资料被揭露出来,人们对其多方面的恶劣后果和长远影响将会有更清晰的认识。
1、法治建设大倒退
四 年多来,江氏集团带头违反宪法,对法轮功从来就没讲过法律,没有哪一点是真正按照法律执行的,公安司法机关成了其迫害法轮功的工具,法律成了其迫害的招 牌。迫害法轮功的所谓“法律”严重地违反了中国的宪法,本质上是“法西斯”的恶法,违背了国家和人民的意志,更加违背了基本的道德标准。例如:为法轮功上 访“违法”,炼法轮功“违法”,不放弃对“真善忍”信仰“违法”,讲法轮功被迫害的事实“违法”(是“泄露国家机密”罪);不许法轮功学员在旅馆住宿,不 准出租房子给法轮功学员住,不准接待上访,不准受理上诉,不准监察部门监督,不准律师辩护,不准群众检举执法人员违法,不准人大政协代表反映人民心声,不 准新闻媒体报导事实真相,不准迫害情况对外泄露,不准访问法轮功网站,不许说明被残酷迫害的事实,不准法轮功学员结婚,不准法轮功学员上大学,如此等等, 不胜枚举。
除了众多的江氏“法律条款”外,还有许多见不得人的密令。江给610办公室、公安、政法部门等超越法律的特权和经济上的奖励,教唆他们执法犯法,肆意抓人,把法轮功学员投入劳教所(江氏集中营)进行酷刑折磨。如果学员被虐杀,那么就通知家属说是“自杀”。
江 氏集团迫害法轮功侵犯了人权,触犯了多条法律,是对国家法律和法制的严重践踏与破坏,是法治的大倒退。据法律界有关人士分析,江氏集团对法轮大法修炼者的 镇压触犯了国家多条刑律,其行为属于故意犯罪,已构成:1.侮辱罪、诽谤罪;2.非法剥夺公民信仰罪;3.滥用职权罪;4.诬告陷害罪;5.非法搜查 罪;6.非法拘禁罪;7.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8.侵犯通信自由罪及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9.报复陷害罪;10.伪证罪;11.妨害作 证罪;12.打击报复证人罪;13.虐待被监管人罪;14.故意伤害罪;15.过失致人死亡罪;16.故意杀人罪;17.徇私枉法罪;等等。
2、破坏社会安定环境
江 氏集团把人力、财力用来打击善良、奖励怂恿邪恶,使得许多真正的罪犯逍遥法外,危害社会安定;用铺天盖地的谎言诋毁教人向善的法轮功,纵容假、恶、暴,使 得社会歪风邪气蔓延,摧毁人的良知和道德,社会风气败坏;提拔、包庇和保护积极迫害法轮功的打手、腐败犯罪分子、亲信,勾结贪官污吏,对无辜的老百姓施淫 威、行暴政,使得贪污腐败现象蔓延,治安状况恶化,黑社会势力猖獗,警匪一家;重用流氓、罪犯、地痞、无赖、腐败分子,肆意蹂躏、任意打击和虐杀无辜善良 民众。正像辽宁省沈阳市龙山教养院二大队的大队长唐玉宝称自己:脱了这身皮(指警服)就是流氓。辽宁省大连教养院副院长张宝林经常说,“你们不说邪恶吗? 我就是邪!我就是恶鬼!”但是江氏集团就是爱用这些穿着警服的流氓和邪恶之徒来骚扰和迫害普通炼功老百姓,也导致社会黑、恶、邪等势力严重泛滥,已经危害 到了每一个公民的切身利益和人身安全。
至于610不法官员和公安警察们,更像家常便饭一样地随时随地 任意闯进法轮功学员家绑架、抄家、抢劫财物、骚扰、恐吓、罚款、严密监视、强迫交人等等。所有法轮功学员的人身自由时刻都在受着威胁、随时都有被非法无故 抓走的危险,法轮功学员家属也都生活在恐惧之中,连邻居也被公安警察骚扰得不得安宁。
3、给国家财政造成巨大损失
江泽民一手发动的“政治斗争”,耗资巨大。辽宁省司法厅高级官员曾经在马三家劳动教养院解教大会上说:“对付法轮功的财政投入已超过了一场战争的经费。”现在打一场战争究竟需要多少钱?
请 看几个小例子。据2001年2月27日的一条外电报导,江一次挪用四十亿元用于监听、窃听法轮功学员的电话。2001年12月份,公安内部传出消息,江又 挪用四十二亿在全国各地建立残酷邪恶的“洗脑”基地,强迫法轮功学员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为了更有效地迫害法轮功学员,花了五亿元在辽宁省沈阳建了一 个监狱城,把臭名昭著的马三家教养院和大北监狱合在一起。马三家劳动教养院女二所的所长苏境,由于迫害法轮功有“功”,曾得奖金5万元。仅在2001年 底,沈阳龙山教养院由于迫害法轮功有“功”,得了40万元奖金,沈阳张士教养院得了50万。这些数字只是冰山一角,至于“超过了一场战争的经费”的真实数 据仍然被掩盖着。大量的资金不被用于发展国民经济和解决社会弱势群体的生活困难,而是被用于镇压和迫害遵循“真善忍”的无辜民众!
江 氏对国计民生的大事不管,把迫害法轮功摆在首位,非法挪用大量商业借贷和国家政府行政费用,用高利率向国际银行贷款和国内发债券及没收法轮功学员资产等筹 集资金,用于信息封锁、剥夺中国公民的知情权,在全国县级以上普遍扩建、新建监狱、劳教所、洗脑基地及镇压所需要的媒体、国安、警察、行政等费用,以及在 海外对法轮功学员进行干扰等活动。据海外媒体透露,据估计,江氏镇压法轮功实际动用的综合国力,相当于中国国民生产总值的四分之一,直接给中国人民生活和 国家经济运作带来了沉重的压力和恶劣后果。
4、江氏集团犯罪事实简述
江 泽民对法轮功的迫害不断升级,系统性地对数以千万计坚持信仰的中国法轮功学员实行“三光”灭绝政策。其结果是,全国各地酷刑泛滥,手段残忍下流,整死不负 刑责,花招百出;众多法轮功学员被打死打伤、家破人亡、妻离子散、倾家荡产、流离失所,亿万法轮功学员的家属、亲朋好友和同事受到不同程度的株连。
江 氏集团一方面向世界承诺在中国减少酷刑折磨,效仿希特勒提供假象让部分海外主流媒体记者参观劳教所的“文明环境”,一方面直接指挥、策划和纵容公安、武警 任意抓捕、绑架法轮功学员,不择手段地摧残遍布非法关押法轮功弟子的看守所、监狱、劳教所、洗脑班等一切场所,使用酷刑集古今中外之大全。明慧网整理出来 了一部份,名为“百种酷刑”,使用对象中妇女和老人占相当比例,令人发指。
自 1999年7月20日之后的四年多来,通过层层封锁仍然能够传出多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的消息,迫害致死案例分布在全中国3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据不完全统计,到2004年3月为止,至少有920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死亡案例高发地区依次为黑龙江、吉林、山东、辽宁、河北、四川、湖北省。在被 迫害致死者中,妇女约占52%,50-70岁的老人约占31.7%。
然而,这并不是现实的全部。据 2001年10月底官方内部统计,拘捕中的法轮功学员死亡人数就已经高达1600人,全国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至少有6000人,被非法劳教的人数超过 10万人,数千人被强迫送入精神病院受到破坏中枢神经药物的摧残,大批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到各地“洗脑班”遭受精神折磨,更多人受到所谓“执法人员”的抄 家、毒打、体罚和经济敲诈。辽宁省鞍山市某派出所所长曾经对被非法抓来的法轮功学员说:“上边就是这样告诉的,你炼我们就抓、就罚,罚了钱再放,放了再 抓。上边说就是要罚得你们倾家荡产,让你们死也死不了,活也活不成,就是让你们活遭罪。”
5、部份迫害案例
江氏的迫害制造了一幕幕人间悲剧,由于篇幅所限,这里只列举几个案例。
* 上海法轮功学员李白帆被警察从高楼推下致死
李白帆生前照片
李白帆,男,40岁左右,华东师范大学讲师。1999年7月以后,由于坚持修炼法轮功,一度被关押在江苏大丰农场,后又被转移至上海青东农场,长达两年未 被允许与家人见面。因拒绝配合反宣传和转化,2001年4月底,李白帆在青浦被警察从高楼推下致死,警察对外宣称他是“自杀”。
* 上海市法轮功学员陆幸国被青浦区第三劳教所活活打死
陆幸国,男45岁。家住浦东新区唐镇王港红一村。2003年10月15日在上海青浦区第三劳教所被活活打死。
陆 幸国因坚持修炼法轮功,被关押进青浦区第三劳教所后,2003年10月13日,从第三劳教所的其它中队调至三所直属中队。此中队对外称直属中队,实际叫专 制管理中队,是一个专门使用流氓、暴力、酷刑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恐怖基地,其基地设立在上海青浦区第三劳教所一大队底楼。此前法轮功学员被关在三所所部医 院,从2003年5月下旬搬迁到一大队的底楼。
陆幸国当时被安排在109房间,一到109房,在警察项建中(中队长,警号3130268)直接授意、教唆下,该房间几名劳教犯(均因偷盗、抢劫、打架、诈骗、吸毒而被劳教的社会渣子)对陆进行疯狂的毒打辱骂,还给他上一种酷刑叫“上老虎凳”。
所 谓“上老虎凳”,就是靠墙放一只小圆凳,外号叫“小老虎凳”,是一种绕线圈的工具,圆形的,直径很小,背紧靠“小老虎凳”,臀部坐在地板上,两腿向前伸出 伸直,上身和大腿成90度,两手臂横向成一字形被强行按在墙上,接着几个恶徒用力把两腿向二侧平行掰开,硬拉直至两腿角度接近180度。这种酷刑使法轮功 学员疼痛难忍,象撕心裂肺一样,几乎要昏晕,此时打手喝口冷水,夹带着肮脏的唾沫喷在学员的脸上,让学员清醒一下。在给陆幸国实行此种酷刑时,外面听到陆 幸国痛苦而惨烈的叫声。劳教犯们歇斯底里问他转不转化,在他表示决不转化和信仰“真善忍”没有错时,劳教犯恶徒们狠毒地继续给他上“老虎凳”,在精神上、 肉体上残酷折磨他。恶徒们连续两天对他折磨,致使他的韧带被严重拉伤,无法站立和行走。过后恶警中队长项建中到109房间,凶狠地逼问陆幸国一些所谓的 “问题”,威胁恐吓他。在陆幸国对他残酷虐待表示抗议时,项建中恼羞成怒,杀气心中起,他直接授意、教唆“民管”(劳教犯小头目)张民等一些劳教犯,对陆 幸国要加大力度镇压,一定要打到他屈服,一定要使他“转化”,于是重新布置了进一步迫害的方案。
2003 年10月15日上午,警察们先将徐平、董伟等几名极其残暴凶狠的劳教犯从其它房间调进111房间,中午12:00左右,由恶徒“民管”张民首先把所有关押 法轮功学员的房间的门销插上,不允许出来上厕所,然后把已经遍体鳞伤无法行走的陆幸国光着脚仰面朝天的从109房拖进了111房间。111房间的组长是劳 教犯恶棍司导龙,另外一些恶棍隋伟、王大明、高敬东、顾海伦、余永怀和宋玉琦等从其它房间陆陆续续钻进111房间。此时的111房间接近10名劳教犯打 手。一切准备就绪,恶徒张民叫嚷着:电视机音量开得响一点,门窗都关上。就这样新一轮的更加残酷的摧残折磨开始了。它们把陆幸国的嘴巴用毛巾塞住,不让他 发出声音。里面到底发生了什么无从知道。过了一段时间,门窗重新打开,从111房间传出隋伟等人的辱骂声,也听到了陆幸国奄奄一息竭尽全力发出的拒绝“转 化”的声音。恶徒们看到陆幸国宁死不屈,更加发了疯了,马上又对他开始新一轮的折磨。它们把门窗重新关上,电视机音量开得最高,采用各种极其恐怖邪恶的办 法继续毒打折磨。就这样,仅仅用了1个小时,法轮功学员陆幸国被警察和劳教犯恶棍们活活用酷刑折磨致死。
下午13:00,打手们告知警察“人断气了”后,由警察队长朱××(警号3130671)出面,到111房间,命令打手们把陆幸国抬出去,一个恶徒抬脚,一个恶徒抬头,一直抬出一大队大门口外……
当天晚上半夜,警察队长曾××(警号3130586)打开几个房间牢门,把恶徒隋伟、徐平和董伟等几名劳教犯叫出去。他们统一口径,编造谎言,做伪证笔录,企图掩盖事情真相。果然,在其它劳教中队警察故意散布谣言说陆幸国“自杀”。
整个迫害过程中起最邪恶、最直接的作用的是中队长项建中,他曾说:“上面给我们有指令,5%死亡率属于正常,打死了白死。我们不怕死人”。
后来,警察们欺骗陆幸国家属,说陆幸国“病逝”,家属提出要看尸体,遭到拒绝。2003年10月17日,警察又通知陆幸国的哥哥签死亡证明书,家属当即提出异议。警察在编造陆幸国死亡过程和原因时,破绽百出,不能自圆其说。警察不许家属看遗体,急急忙忙通知家属火化。
火化时出动了60多名警察看守现场。在家人赶到前,陆幸国遗体已经被穿好了衣服。警察不许家属查看身体。据目击者事后透露,陆幸国遗体脸部变形,嘴唇上的皮没了,牙齿也没了,耳朵皮肤皱起,头发根根竖起,颈上都是血,身上有多处电击痕印。
陆幸国身后留下了60多岁的母亲、瘫痪在床的父亲、妻子和一个正在读书的女儿。
* 北京女学员李玉玲被酷刑致死 警察竟要求家属缩小影响
北京法轮功女学员李玉玲于2003年6月25日下午三点多离开住地,她带着几十份真相资料与光盘,在散发的途中被东城区警察绑架到东直门派出所,警察后将李玉玲转移到和平宾馆。
消息说,警察为逼李玉玲交代资料来源、资料点及其他法轮功学员,对她大打出手,进行24小时严刑逼供。据知情者透露,李玉玲面对严刑拷打,毫不畏惧,九天里一直绝食绝水,始终一言不发。警察用尽种种非人折磨,终于7月4日凌晨5时将李玉玲酷刑致死。
消息来源说,当家属接到死亡通知,去隆福寺医院时,看到死者的左脸及耳朵又肿又紫,身体侧面的肋骨也是一片片红紫,而其他部位不让家属看。警察并严禁家属拍照、移动遗体。
李玉玲的家属要求警方对李玉玲的死有一个明确的交代,并提出几点质疑:1、死者脸上及身上的伤是怎么回事?2、身体不好为什么不及时送医院治疗?3、如果不吃不喝为什么不采取措施、不通知家属,人死了才告诉?警察对此无言以对,却要求家属在丧葬处理时范围越小越好。
东城区东直门派出所(010-6416-9817)一男警证实了李玉玲的死亡事实,并承认李玉玲是他们抓的,但称具体详情只有所长才能说清。
* 怀孕三个月的广州市工程师罗织湘被迫害致死
罗织湘,女,29岁,广东省广州法轮功学员。2002年11月22日,罗织湘被天河区610劫持去黄埔戒毒所折磨洗脑。她绝食抗议迫害,后被送去天河中医院,11月31日不知何故从三楼摔下致使头部受伤,12月4日含冤离开人世,死时怀有三个月身孕。
罗织湘生前照片
罗织湘自武汉市建设大学本科毕业后分配到广州市天河区农垦建设实业总公司工作,为职工设计室规划工程师。她勤恳认真,为人厚道。自96年开始修炼法轮 功,98年10月与法轮功学员黄国华相识。99年7.20后,两人同去北京上访。黄国华被山东省办事处送回本地看守所,拘留一个月,家中被抄。在镇派出所 3天后,强交现金3000元;放回家后,经常被人暗中监视。罗织湘被送回广州天河看守所,接着被其工作单位开除。数天后,黄国华回广州,从此两人流离失 所,患难与共,于2000年4月5日,两人正式结为夫妻。
婚后准生证多次办理未成,当时黄国华在中山 大学学习。其父母本计划在国华暑假期间(6月份)为子媳在老家农村办婚宴,岂料天有不测风云,在农历的5月20日,其母在与同修进京上访的途中被抓,并遣 送至当地派出所,次日又将其父抓去,将二老锁在铁椅子上整整一夜。天亮后,送他们到县城看守所,家中农活及家畜无人照管,经济损失巨大。二老被拘留半月 后,让镇派出所带回更是严刑拷打(绑在铁椅子上,用塑料硬皮本敲打头部,打起数个血泡)白天将他们分开关押,恶人轮流看守,晚上再给他们上各种酷刑(蹲铁 椅、老虎凳)。政法委书记王某带领十几个不法分子用鞋和警棍将黄国华的母亲打得死去活来,遍体鳞伤,至今瘀血斑块未愈。于农历6月初十,让老人胸挂大牌子 游街,两位老人在整个过程中镇定自若。恶人没有达到预期目的,便用恶语中伤两位老人,就这样直到老人身体已无法支撑,才将他们放回。三天后又到家中索要现 金6000元,看到其家中的确拿不出,将其家中仅有200元积蓄抢去才算完事。
同年十月黄国华与罗织 湘在发放法轮功真相材料时,黄国华被抓,在白云区看守所关押135天后,被劳教后放出。此时罗已有身孕,到2001年3月份,黄母去广州照顾儿媳,在同修 的帮助、照顾下,罗于5月18日顺利产下一女婴。三个月以后,黄母带着刚过百天的孙女回到山东老家,到家得知,老伴──黄国华的父亲又被抓去十几天了。直 至农历九月底才被放回。期间正值三秋大忙时节,农活无人干,一老一小,生活艰难可想而知。
2001年 7月20日至9月20日,仅两个月时间,天河区派出所曾三次来山东找罗织湘,将黄、罗两人的结婚照及其女儿的照片拿走,为找罗织湘,他们曾多次到罗母、姐 及朋友家搜查,并出3万元奖赏找罗织湘。11月22日,恶人以查房为由,找到黄、罗二人。强行将二人抓去,关押在海珠区某所,黄国华被押送看守所,两个月 后又判劳教至今(被关押在广州市华都劳教所)。罗被关在海珠区看守所,绝食七天,经检查,这时罗织湘已怀孕三个月,天河区政府取保候审将其带回。谁料刚出 虎穴又入狼窝,罗织湘又被天河区610办公室及兴华街道办领去,轮流非法看管,强行洗脑进行迫害。
12 月1日下午,罗的姐姐来电话告诉黄母,说罗织湘病危,望速来广州。黄母带罗的幼女到达广州时(12月5日),方得知儿媳已在前一天(12月4日)被迫害致 死。不法人员安排黄母和幼女在一家酒店住了七天,第八天早上,兴华街道办事处出面协商,让黄母提出处理条件,好做处理。18日街道办去了两人说:“在这里 我们只管接待你们七天,死者尸体在殡仪馆,费用也只管七天的。”23日上午,天河区政法委陈某带领6人回酒店结了帐。将老人和孩子强行赶出,好心的过路人 看不下去了说:“再去找他们,不信这社会,害死了人,没人管。”这一家人再次找到兴华街道办事处。虽说在南方,毕竟是寒冬腊月,让这年已半百的黄母和幼儿 流浪于街头如何熬过。黄母再次去了街道办要求帮忙,找个简陋的住处,再等待他们给处理此事。可是在“人权最好的时期”,在“三个代表”的指导下,在这偌大 的广州市,却没有这一老一小安身之地。最后她们被十几个打手赶出了街道办。从此流落街头长达四个月之久。在这期间她们曾多次请求街道办、610办公室给个 说法,都屡遭拒绝。并谎称“罗织湘是自杀”政府一概不管。后来610办公室主任等三人拿出两张带有罗自杀字样的纸条,逼迫黄母签字,黄母坚决拒签。是啊! 非法看管人员每班三个人轮流看管罗,再加上他们曾说:“罗绝食七天”她站都站不起来,谁能相信她是自杀?黄母痛心疾首,大声质问道:“你们从海珠看守所取 保候审把她领回,为什么不许她回家呢?”
610办公室刘主任丧心病狂地说:“她不签就不签吧!反正(签不签)都一样(火化)。”后来恶人又去华都劳教所找到黄国华强迫签字并强行火化了罗织湘遗体。现在罗的丈夫黄国华还在广州花都劳教所遭受迫害,其女由黄国华父母扶养。
* 山东省王丽萱母子被酷刑虐杀
王 丽萱,女,27岁, 儿子孟昊, 不满八个月,山东省烟台栖霞寺口镇南横沟村法轮功学员。 王丽萱自1999年7.20以来先后8次进京上访(其中3次怀着身孕,2次抱着儿子进京上访)。2000年10月21日进京途中被抓,从拘留所跑出22日 又进京上访。2000年11月7日王丽萱母子在北京团河调遣处被双双折磨致死。其亲属接到通知到北京看到的是王丽萱母子冰冻的遗体,法医检查:王丽萱颈椎 已断,坐骨断裂,头部凹陷,腰部留有一针头。孟昊脚脖有两道深深的伤痕,头部有两块紫斑,鼻子有血,据分析:暴徒可能将手铐铐在孟昊的脚脖子上倒悬所致的 痕迹,江氏集团竟然连婴儿也不放过!
王丽萱母子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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