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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法轮功学员刘秀贞被迫害含冤离世

【明慧网二零一九年五月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山东青岛法轮功学员刘秀贞与儿子及亲友二零一四年五月在家被当局出动大批警察绑架、非法判刑三年,在山东省女子监狱被迫害出肺癌,二零一五年七月出狱回家后得到恢复,但在中共人员不断的骚扰和恐吓下,于二零一九年一月四日含冤离世。

刘秀贞唯一的儿子杨乃健还在济南山东省监狱受迫害,没能见上母亲最后一面。刘秀贞的老母亲也因为女儿被迫害,外甥被迫害,悲伤难过,于二零一八年二月份去世。

刘秀贞家住青岛城阳流亭女姑山村,于二零零五年修炼法轮大法后,按照真、善、忍做好人,身体上的疾病不翼而飞,身体很健康。刘秀贞家经营酒店、理发店等。儿子杨乃健一九八一年出生,是一位善良、勤劳、朴实的小伙子。

二零零六年刘秀贞因为悬挂法轮功真相横幅,被非法判刑三年,在山东省济南女子监狱受到迫害,期间,她老父亲因为悲伤,离世。

二零一三年五月二日,青岛市公安、国安出动70多个警察,包围了刘秀贞的家,打破门,非法闯入刘秀贞家,绑架了全家及朋友陆雪琴、李浩等16人,当时中共警察给出的荒唐理由是“法轮功学员聚会”;六月四日,中共央视、新华网等突然高分贝宣称青岛警方“破获”法轮功学员演示在狱中遭酷刑的照片的案件,诬蔑法轮功学员曝光中共酷刑的正义之举。六月九日,警方给家属非法逮捕通知书,“罪名”是所谓的“组织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中共是真正的邪教);随后,警方象是接到了统一命令一样,把所谓的“罪名”改成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并逼迫家属签字。

法轮功教人向善,民众揭露酷刑,不仅无罪,反而有功,因为酷刑威胁所有的中国人,揭露酷刑是保护所有中国人的人身安全,有利国家形象。法轮功学员家属聘请的律师们联名写了意见书,要求当局撤销所谓“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名,并立即释放当事人。律师意见书指出:“国家政权,由军队、警察、监狱等强有力的国家机器予以保护。几个人拍了几张照片,又怎能具有煽动颠覆政权的力量,又怎能动摇国家政权的稳定?政府形象的好坏,与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作为有关。况且,政府形象的好坏与政权是否被颠覆完全是两个事情。嫌疑人的批评如果真实存在,就应该及时处理,只有处理公正了,政府形象才会好,政权才会稳定。即使批评错了,对国家的形象和政权稳定又有什么影响呢?相反,只有固守错误,政府形象才会更坏,政权也才会不稳定。”

由于编造的“罪名”漏洞百出,青岛市检察院退回所谓的“案件”,青岛警方又一次改变罪名,拆分这个伪造的“大案”成三个小“案件”,把迫害陆雪琴、袁绍华的“案件”送青岛市市北区检察院,把迫害崔鲁宁、李浩的“案件”送至李沧区检察院,把迫害杨乃健、刘秀贞母子和冯华的“案件”送到城阳区检察院。杨乃健自被绑架以来,遭到警察一次又一次的酷刑逼供,几度生命垂危。

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八日,青岛市城阳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刘秀贞、杨乃健、冯华非法开庭。城阳国保、城阳分局和公检法人员出动了三、四十人,阻止律师和家属的合法辩护和旁听。青岛市市北区法院七月十七日非法对法轮功学员陆雪琴、袁绍华开庭,三位辩护律师只有一位被通知开庭,“法官”田淮安对家属谎说:你们的律师不负责任,不来开庭,你们另请律师吧。

刘秀贞被非法判刑三年,她儿子杨乃健被非法判刑六年,妹夫袁绍华被非法判刑四年,陆雪琴被非法判刑十年。在普东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一年后,刘秀贞被劫持到山东省女子监狱,半年后被迫害的身体出现肺癌症状,监狱害怕承担责任,让刘秀贞办了保外就医,监狱姓邓警察告诉刘秀贞家人,说刘秀贞最多能活三月。

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九日,刘秀贞回到家中,恢复了正常的学法炼功,一个月后身体康复,脸色红润,了解情况的亲朋好友都惊叹:“法轮功真是太神奇了!”

然而,青岛市邪恶610操控警察和居委会的人员经常到刘秀贞家中骚扰。二零一六年八月九日,刘秀贞、刘秀芳、刘秀芝姐妹三人和大姐夫杨友欣去位于济南的山东省监狱探望被非法关押的亲人杨乃健和袁绍华,一路被骚扰。在青岛火车北站候车时,被警察拦截;从济南探视完亲属往回走时,在济南候车站,姐妹三又被早已等候在车站的特警跟踪到车厢,三名特警围住刘秀贞,要检查身份证和车票,看完了以后说“这原来就是刘秀贞”。

特别到了二零一八年青岛即将开“峰会”之前,邪党人员又不断的到刘秀贞家骚扰,威胁不让出门,家门口一直有人监视,连出门买菜都有人跟踪刘秀贞。在这种骚扰和恐吓下,刘秀贞身体出现不适,三个月后,于二零一九年一月四日含冤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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