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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枉判四年 尹兰华被劫入吉林省女子监狱

【明慧网二零二一年三月十四日】(明慧网通讯员吉林报道)吉林省辽源市法轮功学员尹兰华女士,二零二零年七月六日晚被辽源市向阳公安分局警察入室绑架、构陷,后被非法判刑四年,勒索罚金二万元,于二零二一年三月十日被劫入吉林省女子监狱继续非法关押迫害。尹兰华女士,家住辽源市龙山区泊林小镇,修炼法轮大法后,按真、善、忍标准做好人。

二零二零年七月六日下午,法轮功学员岳长友和纪凤霞免费发放真相资料,遭不明真相的人诬告,被警察绑架。据悉,警察非法审讯时,见岳长友的钥匙有两个,就问是谁的,是不是尹兰华的?当晚间九点多,辽源市向阳公安分局郭凯明等警察非法侵入尹兰华家,将她绑架,并抢走她家里的大法书籍、真相资料、真相币等私人物品。

尹兰华被绑架到向阳公安分局刑讯逼供,警察用黑袋套她头,对她一顿乱打。尹兰华心脏出现严重不适,被送往医院。尹兰华从医院被拉回向阳公安分局,双手反背被固定在铁椅子上三天,七月九日被劫持到辽源市看守所迫害。

酷刑演示:铁椅子
酷刑演示:铁椅子
大约二零二零年十月末,尹兰华、岳长友、纪凤霞被构陷到辽源市龙山区法院,由办案人李文东、郭峰受理。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九日上午九时,辽源市龙山区法院以疫情为由,对尹兰华、岳长友、纪风霞远程非法视频庭审。在法庭上,尹兰华告诉法官:我不认罪。法轮功教我们做好人。请问,我们破坏哪一条国家法律的实施?在场的法官、检察官沉默无声。

律师也为尹兰华做了无罪辩护。律师指出:1. 向阳公安分局超时非法关押;当事人是七月六日被抓,公安卷宗显示七月八日抓捕的,与事实不符。2. 公安非法刑讯逼供、证据造假等。律师说:综上,公安已构成刑事犯罪行为,所以公安机关的一切证据不能作为本案审理依据。

尹兰华被辽源市龙山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罚金二万元;岳长友被非法判刑二年,罚金一万元;纪凤霞被非法判刑一年缓期二年,罚金五千元。三位法轮功学员上诉到辽源市中级法院。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四日,辽源市中级法院做出枉法维持冤判。

二零二一年三月十日,尹兰华被劫入吉林省女子监狱继续迫害。

吉林省女子监狱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兰家镇郭家村富盈路
邮编:130114
狱务电话:0431-85375031
纪检监察电话:0431-85375053
监狱信访电话:0431-85375060
监狱长信箱:hnaty@sina.com
监狱长:安彤宇0431-85375001
主管教育副监狱长:吴晓梅(女,五十多岁)
副监狱长:魏丽慧15312692195、0431-85375006
八监区监区长:钱伟(女)18504301922
八监区主管教育副监区长:陈曦(女)
八监区副监区长:高阳(女)18504302264
主管狱警:苑婷婷(刚毕业参加工作,到八监区不到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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