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一年三月十二日】(明慧网通讯员吉林省报道)榆树市谭秋成,因为信仰真、善、忍,21岁时在九台饮马河劳教所被非法劳教一年,24岁时被冤判十五年,在吉林二监遭受折磨。现在43岁的他又被中共冤判七年,累计被冤判二十二年,只因为他要做好人。谭秋成,男,一九七八年生,是吉林省榆树市的一名法轮功学员。一九九七年十月,开始修炼法轮功,修炼心性,从一个自私自利的人变成了为他人着想的好人,改掉了抽烟、喝酒、赌博的恶习。
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时,谭秋成只有21岁。一九九九年十月,谭秋成去北京上访,为法轮功说公道话,被劫持回榆树,非法关押两个月之后,被劳教迫害一年,被劫往九台饮马河劳教所。
二零零一年九月二十二日,谭秋成印刷真相传单和制作小喇叭,被长春市公安局政保科绑架,被恶警酷刑折磨:恶警用啤酒瓶子的嘴敲打睾丸;强迫坐老虎凳,全身用水淋湿,用高压电棍多次反复的电击等;绝食期间被强行灌食。
在吉林二监,由于谭秋成拒绝“转化”,多次被押入严管室,“上抻床”迫害,被折磨得生命垂危。
回家后的谭秋成先是在榆树居住,后来为谋生,到长春打工。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五日,谭秋成在长春被绑架。此时,谭秋成走出监狱还不到五年的光景。绑架单位是:四平市公安局、梨树县公安局、长春市公安局,一天之内绑架法轮功学员及家属三十多人,此次绑架事件轰动海内外。
梨树县检察院多次以证据不足退卷,但是公安部门执意迫害。谭成秋等十六位法轮功学员被构陷到梨树县法院。虽然法轮功学员聘请了辩护律师,但法院非法剥夺律师的辩护权,梨树县法院刑事庭副庭长崔仁口出狂言:“愿意上哪告上哪告”、“上哪告都行”、“找习××签字”。
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八日,谭秋成等十六位法轮功学员被平梨树县法院非法庭审,谭秋成被冤判七年,其他人被冤判七到九年不等。
谭秋成,因为信仰真、善、忍,二十二岁开始被迫害,先是被冤判十五年,出狱后,不到五年的时间,又被冤判七年,累计被冤判二十二年,是中国大陆被冤判刑期较长的法轮功学员之一。详情请见《冤狱十五年受尽酷刑 吉林谭秋成又被构陷庭审》。
事件回顾
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五日,四平市公安局、梨树县公安局出动约几百警力,包括四平市公安局国保大队、梨树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巡警、交警、梨树县辖区内各派出所警察,还调动所辖社区的部份人员,并在长春市当地警察的配合下,在长春市开始了对法轮功学员及其家属的绑架,并到在吉林省内其它地区居住的学员及亲属家中进行绑架。
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五日这天,长春地区三十多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一年多后,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八日,其中十六人被非法庭审,十四人被非法关押,二零二一年三月获悉,十四位法轮功学员全部被非法重判七至九年。其中:
法轮功学员孟祥岐(原籍梨树)被非法判七年半;
法轮功学员孟凡军(孟祥岐父亲)被非法判七年;
法轮功学员付贵华(孟祥岐岳母)被非法判七年半;
法轮功学员于健莉(付贵华大女儿)被非法判七年;
法轮功学员王东吉(于健莉丈夫)被非法判七年;
法轮功学员王克民(王东吉的父亲、于健莉的公公)被非法判七年;
法轮功学员王凤芝(王东吉的母亲、于健莉婆婆)被非法判七年;
法轮功学员崔桂贤被非法判七年;
法轮功学员刘冬英(崔桂贤亲家)被非法判刑七年;
法轮功学员韩建平被非法判刑七年;
法轮功学员江涛被非法判刑九年;
法轮功学员谭秋成被非法判刑七年;
法轮功学员侯红庆被非法判刑七年;
法轮功学员张绍平(四平地区)被非法判刑七年。
这十四位普普通通的社会合法公民,年龄从三十岁到七十岁不等,他们秉持着真、善、忍的理念做人、行事,于任何人都只有利处,而没有害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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