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一年三月六日】(明慧网通讯员江苏报道)江苏省南通市法轮功学员单汉如,因信仰遭中共迫害,入冤狱七年半,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出狱回家。地方行政部门继续违法扣除单汉如的退休金和医保待遇。单汉如原在国有企业,有四十多年的工龄,养老金应该在五千元左右,却只给单汉如两千一百多元。个人的养老金是应当归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是由《宪法》、《劳动法》、《社会保障法》等众多法律共同规定予以保障的。宪法和法律都没有规定“服刑期间停发养老金”,与宪法及法律抵触的下位法律文件均无效。社保部门不应该扣发、停发或者要求返还。另外养老金不仅仅是个人财产,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还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剥夺一方的养老金,也是对其配偶方财产的侵犯。
单汉如二零一零年因在天宁寺向世人讲真相,被便衣警察非法关押在南通北阁饭店(专门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的地方),遭非法抄家,电脑被抢走。
二零一二年六月七日,南通610(中共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国保大队警察翻墙入宅,没有任何手续,抢走大法师父法像、大法书籍、各种真相资料、真相光碟、刻录机、打印机、电脑、真相币等。将单汉如绑架至南通洗脑班,日夜铐手铐,不许睡觉,并且遭到殴打。
被劫入监狱后,单汉如由贩毒犯和杀人犯、无期徒刑犯包夹看管。他们随意打骂、侮辱单汉如。不许小便,吃饭只能吃一、二口。白天被逼迫坐小板凳,单汉如的臀部都坐烂了。被非法关押在患有艾滋病、肝炎、精神病人、终年不见日光的囚房中残酷迫害。
这些犯人对几个法轮功学员说:“你们做好准备,只要三个电话,医院、火葬场、你家里三百元了事。”很恐怖。
同年十月,单汉如进行申诉,给江苏省高等法院及最高等法院写了很多次书信,申诉毫无音讯。
二零一九年五月,单汉如在无锡监狱冤狱七年届满,狱方却以单汉如没有“转化”,超期非法关押不放人。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单汉如出狱回到家中。地方行政部门继续违法扣除单汉如的退休金、医保社会待遇。公民的养老金是由《宪法》、《劳动法》、《社会保障法》等众多法律共同规定予以保障的。
单汉如希望相关机构尽快恢复他的养老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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