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一年三月三日】吉林省榆树市法院张立国,紧随中共邪党江泽民团伙迫害法轮功,多次非法对法轮功学员判刑。据不完全统计,张立国至少非法对十三名法轮功学员判刑,其中法轮功学员刘淑艳入冤狱后被迫害致死。张立国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不但给法轮功学员本人身心造成极大的痛苦,也给法轮功学员的家庭造成极大的伤害。美国政府正在严格审核赴美签证,并严厉制裁侵犯信仰自由、迫害人权的中共官员和基层执行者。现吉林省榆树市法院刑事庭庭长张立国被举报。
一、个人信息
中文姓名:张立国
中文姓名拼音:ZHANG,LIGUO
性别:男
出生日期:1970年10月7日
工作单位名称:吉林省榆树市法院
职务:刑事庭庭长
中国大陆家庭住址:吉林省榆树市正阳街八委69组
现住址:榆树市法院小区5栋6单元602室
身份证号码:220121197010070417
电话号码:15500090277
张立国妻子:李云飞
出生日期:1971年1月24日
身份证号:220182197101243929
工作单位:榆树市6中教师
张立国有一个儿子上大学
二、迫害事实简述
1、迫害致死法轮功学员刘淑艳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年近六十的刘淑艳在山东被绑架,后被劫回榆树市,被非法关押在榆树看守所。
刘淑艳的一双儿女为她请了北京的律师。律师去法院递交手续,可是法院办案人张立国百般刁难,阻止律师接卷,理由“是不许外地律师到榆树为法轮功辩护”。家属到榆树当地律师事务所请当地律师,可是当地律师说,上边规定为法轮功辩护的律师得是中共党员,我们律师事务所的都不是党员,不能为法轮功辩护。很明显,这是法院和律师事务所串通好了。没办法,刘淑艳的女儿决定为妈妈刘淑艳辩护,可是法院不允许辩护,还阻止刘淑艳的儿女旁听。
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榆树法院对刘淑艳非法庭审。庭审那天,刘淑艳的儿女被拦在法庭外面。刘淑艳的女儿和儿子,一人手里举着亲属证明,一人手里举着辩护书,在榆树法院外面为母亲鸣冤,持续了一个多小时。
四月十一日下午四点钟,榆树法院再次非法开庭。法庭内只有法官张立国、诉讼代理人赵铁骑、当事人刘淑艳和刘淑艳八十来岁的老母亲、刘淑艳弟弟和一名亲属,还有一些法警。非法审判时,刘淑艳的弟弟说要上诉控告,这句话没等说完,就被几个法警强行推出法庭。
刘淑被非法判刑三年,整个过程仅仅用了七分钟,就草草收场。刘淑艳不服判决,提出上诉,被长春中级检察院、法院非法驳回。
二零一六年七月七日,刘淑艳被劫持到吉林省女子监狱迫害。八监区为了“转化”刘淑艳,每日长时间强行逼迫她坐小板凳,不让随意购买生活用品。家人接见时电话有监控,不能与家人说出在里面被迫害的情况。
2、非法构陷法轮功学员王续春入冤狱
王续春,女,七十多岁,原榆树市育民乡供销社职工。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晚上八点多钟,王续春被榆树市正阳派出所警察绑架(后来才知道,是榆树法院张立国给正阳派出所施压)。正阳派出所警察给法院办案人张立国打电话说:“你要的人抓来了。”张立国急忙赶到派出所非法审讯。
王续春又去医院做了体检,血压高达200多。之后王续春被送到看守所非法关押。在看守所,王续春绝食反迫害,遭多次野蛮灌食迫害。之后,王续春被非法秘密开庭,被非法判刑四年。从家中被绑架到被非法判刑入狱,只有二十天。
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九日,那天零下30多度,王续春穿着单衣服被劫持到吉林省女子监狱。在吉林省女子监狱,王续春因不“转化”,曾被罚站,被逼迫坐小板凳。到了就寝时间,不让她睡觉,继续站到晕倒,才停止罚站。由于长时间被罚站,王续春的腿和脚都肿的鞋袜都穿不进去。原本穿35号的鞋,那时38号鞋都穿不进去。她还被罚一个月不准洗脸、洗手、漱口、刷牙、洗脚、一个月不准洗澡等。
因长期坐小矮凳,王续春的小腹部位长出一个包块,越长越大,疼痛,监狱不给治。最后王续春出气都十分微弱,监狱才决定让王续春出外诊。
王续春九死一生,冤狱期满。回家后,榆树社保局非法停发了王续春的养老金,已领取的要全部扣回。王续春赖以生存的经济来源被截断,生存出现危机。
3、枉判法轮功学员李亚珍、李玉章、王秀英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九日,法轮功学员李亚珍、李玉章、王秀英去八号新立屯七号村徐洪彦家的小卖店讲真相,被不明真相的李学文、王胜民、徐国才举报。八号派出所副所长于涛等四人绑架了李玉章、李亚珍、王秀英,直接送到榆树看守所非法关押。经过半年之后,案子转到榆树检察院,然后转到榆树法院。李亚珍被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李玉章被非法判刑三年,王秀英被非法判监外执行两年半,缓刑三年。
榆树市法院非法庭审法时,整个过程一小时十分钟,兴师动众,戒备森严,不许律师辩护,不许家属、法轮功学员旁听。在庭审室里,警察林立,阴森恐怖,每位法轮功学员只有两位家属旁听,可是旁听席位上却坐了四十多人(都是他们内部安排的人)。庭审前,家属还被庭审员张立国事先讯问对法轮功的认识,支持还是反对等等。
4、枉判法轮功学员赵宇晶、王玉兰、李香云
二零一七年一月五日,榆树市五棵树镇法轮功学员赵宇晶、王玉兰、李香云去先峰乡土窑村告诉世人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被不明真相的恶人构陷,遭当地派出所警察绑架,被非法拘留十天。后转到看过所,又被公安局非法起诉到检察院。后赵宇晶、王玉兰被榆树法院非法判刑三年零三个月,勒索罚款一万元。李秀云后在二零一八年六月十二日被非法判刑一年六个月。
5、枉判法轮功学员蒋萍
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六日晚,法轮功学员蒋萍去乡下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时,被榆树市弓棚镇不明真相的人劫持,送往弓棚镇派出所非法关押。二十七日被送往榆树市看守所。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八日早六点半钟,榆树市法院非法庭审蒋萍。当检察院公诉人宣读完起诉书时,法院法官问蒋萍是否认罪,蒋萍对公诉人和法官说:“炼法轮功者无罪,法轮大法是正法,是教人向善的佛法。法轮大法弘传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法轮功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国家宪法明文规定信仰自由,公安部也明文规定十四种邪教根本就没有法轮功。只有中共江泽民不让炼,他在接受法国《费加罗报》记者时说的法轮功是×教,他能代表宪法吗?”据旁听者说,当时在场的法官、检察官都哑口无言、面面相觑。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六日早七点,榆树市法院开庭宣判,蒋萍被非法判刑三年零三个月。
6、枉判法轮功学员任淑侠等四人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上午,榆树市城发乡法轮功学员任淑侠等四人去城发乡李和村石塘屯讲真相,被城发乡派出所警察绑架。之后警察、治保的六、七个人去四位法轮功学员家非法搜查。任淑侠家被搜查得最仔细,连菜窖都翻了,影碟机的托盘都看了。当天晚上,他们将四位学员送榆树市拘留所非法拘留十天。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法轮功学员郭淑学等四人去大岭镇怀家乡讲法轮功真相,被怀家乡滕信村村书记刘金龙恶意举报,被大岭镇派出所警察王伟东、许建松非法抓捕,先送拘留所非法行政拘留,后送看守所非法刑事拘留。
二零一八年六月十二日六点三十分,榆树法院非法庭审任淑霞、郭淑学、李香云。二零一八年七月十日清晨六点三十分,榆树市法院对任淑霞、郭淑学、李香云非法庭审,对每个学员的庭审时间只有三、四分钟,整个过程只有十几分钟,就闪电收场。
主审法官是张立国,当主审法官对三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时,她们都喊:“我无罪!”但榆树法院的不法人员置若罔闻。任淑侠被非法判刑三年,被勒索罚金一万;郭淑学被非法判刑三年,被勒索罚金一万;李香云被非法判刑一年六个月,被勒索罚金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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