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明慧网通讯员天津报道)天津市河东区69岁法轮功学员韩淑娟女士,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三日被天津市河东区公安分局恶警绑架、构陷,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二日被河东区法院非法判三年。同时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有:刘淑琴被非法判三年,张广敏被非法判一年半,孙秀琴被非法判半年。
韩淑娟女士按“真、善、忍”标准修心向善,身心受益,同时也有益于社会与国家。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邪党开始疯狂迫害法轮功后,韩淑娟女士因为告诉人们法轮大法的美好福音,曾四次被绑架,两次被非法劳教、一次被非法判刑。
以下是韩淑娟女士被中共邪党迫害的部份事实: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邪党开始疯狂迫害法轮功后,韩淑娟被非法劳教二年。二零零五年八月中旬,韩淑娟发放真相资料,被恶警从家中绑架,在天津市河北区看守所、天津市治安拘留所被非法关押,后被非法劳教二年。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三日,韩淑娟在天津市东丽区发放真相光盘,被天津市东丽区公安分局恶警绑架、非法关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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