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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送劝善资料 深圳七旬田碧清被非法判刑

【明慧网二零二一年二月十八日】(明慧网通讯员广东报道)深圳市福田区七旬法轮功学员田碧清女士,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给户口所在地的福田区园岭街道园东社区工作人员赠送劝善的资料时,遭恶意举报,被警察绑架、构陷,二零二零年十月十六日被深圳市南山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勒索罚金五千元。

田碧清女士,一九五一年出生,大学本科毕业,原深圳某大型国企审计师。田碧清一九九七年开始修炼法轮功,修炼后,身体健康、一身轻,在平时生活中,她善良祥和,和人交往时春风拂面,真诚关心别人。在真、善、忍的法理指导下,她在工作上兢兢业业,认真负责,得到了领导和同事的一致好评,多次获得年度优秀员工,即使在迫害最严重的那两年,年度优秀员工的荣誉大家都选了她。

这样一位善良、与世无争的妇女,也一再受到中共邪党的迫害。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六日她在参加集体学法时被绑架到深圳市罗湖看守所迫害,二零零八年五月四日被取保回家;二零一五年,田碧清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多次被福田区园岭街道和园东社区骚扰,那些人强迫她签不修炼的“四书”保证,她不签,他们竟然要家属代签。

二零一九年,园东社区站长胡向上和副站长何小丽两次电话骚扰田碧清,并联合沙头角派出所上门骚扰,给田碧清及家人带来很大困扰。

为了让这些被邪党胁迫的政府人员明白真相,不再迫害修佛的好人,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田碧清去园东社区讲真相,给社区工作站站长胡向上赠送法轮功真相资料,被胡向上诬告,遭通心岭派出所绑架、非法抄家。

当时年近七十的老人被非法关押在福田拘留所,睡在地板上。家属四处奔波,被通心岭派出所和福田公安分局以各种理由推诿,竟然被告知“有同案犯未归案”而不予取保候审。二零一九年十月三日,田碧清被南山检察院非法批捕。

二零二零年十月十六日,田碧清被深圳市南山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勒索罚金五千元。

相关责任人
1、深圳市福田区园岭街道园东社区工作站
0755-22204314
站长胡向上,男,1965年8月12日出生,13714032862
副站长何小丽,女,1975年4月28日出生,13823637253
2、深圳市福田区园岭街道
0755-25320160、25320162
24小时值班电话83465679
综治办25320120
书记罗平,女,1970年12月26日出生,13688803216
主任苏志权(负责610),男,1964年9月9日出生,18938080996
610成员范丹,15012887775
3、通心岭派出所
0755-82098110、82100222、82918777、82104109
所长林志强,13903023238
教导员林少丰,13902926440
副所长李延如,13602528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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