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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避疫良方 河北王凤花被非法判三年半

【明慧网二零二一年二月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北报道)河北省任丘市法轮功学员王凤花被冤判三年半,据称过完年后将被劫持到监狱继续非法关押。

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四日,王凤花因在集市上告诉人们如何在瘟疫中自救保平安,被任丘市青塔乡派出所非法关押两天,家属被勒索钱财二十多万元,王凤花于五月二十六日回家。但青塔派出所警察每天打电话骚扰王凤花,还说三个月内不许她外出。

几个月后,任丘市检察院多次打电话骚扰王凤花的家人,还打电话叫王凤花去检察院,王凤花到检察院正告他们自己炼法轮功没有违法,他们迫害法轮功没有法律依据、也没有法律效应。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六日,任丘市法院非法庭审王凤花,王凤花给自己做了辩护。

此前,十一月三日法院指派了律师,打电话通知王凤花与家人见了律师,当时律师与王凤花谈的很好,律师说你做无罪辩护我也跟着做无罪辩护,谈好后律师就去找刑二庭庭长边凤娟。到了第二天,律师告诉说:庭长边凤娟不让我为你做无罪辩护。

十一月二十九日,王凤花从家中被绑架到了任丘市看守所非法关押。

河北省沧州市任丘市青塔乡派出所
电话:0317-3337843;
任丘市青塔乡派出所所长:辛亚军 手机:15833368668
任丘市青塔乡派出所副所长:刘斌 手机:13603178977
任丘市青塔乡派出所教导员:赵杰 手机:15076695599

任丘市检察院:检察官:马亚彬18103171377
检察官助理:谢兵13785816636 邮政编码:062550

任丘市检察院:
第一检查部主任:刘莜红:0317–2237896 18103171337
副主任:唐建新:18103171319
周力洁:0317–2239578 18103171317

任丘市法院长:李振勇 手机:13930778456
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高俊华 手机:17733760699 电话:03172262006
刑二庭庭长:边凤娟 手机:17733760558
刑二庭副庭长:刘素仿 手机:17733760572
刑二庭审判员:王宏伟 手机:17733760559

任丘市政法委副书记王海荣:手机13582750289
任丘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锦增:手机18603170098
河北省沧州市任丘市防范办
范辉:办电03172262441、手机15076790900 李泽军:手机13313075735
杜召辉:办电03172286099、手机13663172353 王岩:手机17733795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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