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一年二月十四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一份非法判决书被送到沈阳市法轮功学员赵洪芝老太家:81岁的赵洪芝被非法判刑四年,并处罚金两万元。
赵洪芝老太,家住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修炼法轮功后,按真、善、忍标准做好人。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邪党开始迫害法轮功,赵洪芝于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四日从家中被绑架,在臭名昭著的辽宁马三家教养院被非法劳教一年。
二零二零年二月二十八日,赵洪芝被放回。魏小丽被非法关押。
二零二零年三月,赵洪芝又被绑架到派出所,警察让她签字、欲加害于她。赵洪芝不签。警察指着从她家中抢来的书,问:这是不是你的?赵洪芝想这些大法书以后还得要回来呀,于是就签了个“是”字。她还始终向警察讲述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三天后,赵洪芝被放回。
二零二零年五月,警察再次来到赵洪芝家,传唤她去趟派出所就回来。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警察通知了赵洪芝的儿子,让赵洪芝在家等着他们。来了六个人,进门后只在门厅中站着不进屋,赵洪芝讲述法轮功真相,不签任何字,并告诉他们善恶有报,六个人都不说什么,十分钟就走了。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下午四点多,两个法院的人来到赵洪芝家,递给一份非法判决书,赵洪芝被非法判刑四年,并处罚金两万元。法院来的人说:不服可上诉。家属说:我们上诉。后来法院回复:过年后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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