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一年二月二日】(明慧网通讯员内蒙古报道)二零一四年八月十二日,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霍林郭勒市法轮功学员李萍被绑架。二零一五年五月五日,被霍林郭勒市法院非法判刑五年。二零一五年十月十九日,李萍被劫持到呼和浩特市女子监狱,遭受五年迫害。
李萍,女,一九六三年出生。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恶党开始迫害法轮功以来,李萍曾被绑架二次、非法劳教两年半、非法关押二次、非法关洗脑班强制洗脑二次、遭非法抄家二次、数不清的入室骚扰。
参与迫害李萍的单位有北京前门派出所、北京市平谷县看守所、图牧吉劳教所、霍林河公安局、看守所、政法委、“六一零”恐怖组织、沙尔呼热镇派出所、街道、居委会等警察等。
绑架
二零一四年八月十二日上午,在霍林河西秀园小区楼下,李萍被国保大队姓洪的警察拦住,洪姓警察拿出警官证给李萍看了一下。不一会儿,国保大队长李布和带一个姓张的警察赶到,把李萍绑架到公安局后院地下室小黑屋,开始非法审问,李萍不配合他们。
下午三点左右,李萍被非法抄家,被抢走大法书、一台电脑、两台打印机、打印纸、墨水、真相护身符、大锅、现金七千多元。
非法关押
当天,李萍被绑架到当地看守所,关到一个屋里。这期间公安、检察院到看守所轮番非法审讯,结果都是一样,没有得到他们需要的任何东西。
有一天,一个警察把李萍叫出去,让她把马夹穿上,李萍不予配合。他说大队长李布和见李萍。当李萍走出门时,看到走廊两边布满了鲜花。李布和想让李萍配合上电视,李萍不配合。屋子里有很多人,李布和灰溜溜地就走了。
李萍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一个冬天。李萍绝食五天,看守所把她非法关到冰库里,让一名犯人看着。
非法判刑五年
期间,经过几次非法开庭,北京律师做了无罪辩护,年后,恶党法院还是无视法律,非法下了判决书,李萍被非法判刑五年。后来,李萍又绝食九天,被看守所所长绑“睡死人床”一天。
在呼和浩特市女子监狱遭迫害
二零一五年十月十八日,李萍被劫持到通辽看守所。第二天晚上六点,李萍和另两名法轮功学员被将手和脚用链子捆在一起,拉到呼和浩特市女子监狱。
李萍被非法关在“攻坚组”,有一个包夹跟着,无论干什么事都跟着,那里是专门“转化”法轮功学员的地方。在那被非法关押迫害一年,李萍不放弃信仰。
有一天,有人告诉李萍,包夹陈婷婷往菜里拌药,李萍知道后,就把菜倒掉了。监舍犯人王慧芳告诉陈婷婷,陈婷婷告诉了警察孟莹。后来孟莹把李萍叫到办公室,罚李萍不让她去食堂吃饭,在监舍吃。
有一天,监区长绒烨让李萍干活,李萍回答不给邪党干活。绒烨说:“你吃饭就得干活!”李萍回答她:“我家啥好饭都有,我是被迫害进来的,我没有罪,我不给邪党干活!”
有一次,李萍和一个法轮功学员在走廊说话,被狱警萨仁高娃叫到大厅骂了一顿,随后又到监舍将李萍的行李翻了一遍,将她写的东西都拿走了。
快出狱的前两天,李萍打坐,被狱警赵坚珍看见了,说:“你别坐了,你胆子也太大了!”又问同监舍里的人:“她打坐你们没看见哪?”大家谁都没说话。之后,狱警赵坚珍就罚李萍去大厅坐了九个小时的小板凳。
李萍出狱时,监狱让李萍签一个证明自己是罪人的文件,李萍没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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