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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咸宁市国保支队长邹誉遭恶报疾病缠身

【明慧网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八日】(明慧网通讯员湖北报道)邹誉,男,五十多岁,武汉市人。一九九九年至二零一六年任湖北省咸宁市公安局国保支队队长,警号86654。邹誉多年来指使恶警或自己亲自迫害咸宁各县市、各乡镇法轮功学员。二零一六年,邹誉遭了恶报,被医院诊断为脑梗塞、高血压Ⅲ级、冠脉硬化心脏病。二零一七年,做了心脏冠脉支架置入术。现已病休。

在越来越多的人明白法轮功的真实情况后,邹誉仍然迫害法轮功学员,而且从以前的间接参与迫害变为直接参与迫害。积极指挥参与迫害法轮功,绑架多名法轮功学员。参与组建“天照生态农庄”洗脑班、指挥社区向民众征签“家庭承诺卡”,毒害众生。十五年来,邹誉一直在参与迫害法轮功。邹誉自己曾说:“咸宁市县被劳教、劳改、进洗脑班的法轮功学员,都是我一手签字批送的。”

邹誉电话:0715-8532059(办)、13872181056(手机)、18995826125(警务通)。邹誉妻子刘珍珠,在咸宁福人药业公司工作。

已知邹誉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犯罪记录如下:

一、要挟法院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

1、法轮功学员徐长虹控告江泽民遭报复,被非法判刑三年

徐长虹,男,五十岁,咸宁中心医院同济咸宁医院中药房药剂师,是单位公认的忠厚善良、工作认真负责的优秀医务工作者。

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二日,徐长虹控告江泽民一个多月后,邹誉、姚雄、刘宁等七、八个人将正在上班的徐长虹从医院直接绑架到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武汉板桥洗脑班)进行洗脑迫害。四十七天后,徐长虹被劫持到咸宁市看守所。九月九日将徐长虹非法批捕。并诱骗徐长虹拒绝家人为他聘请律师为他做无罪辩护。二零一六年四月一日上午八点半,咸安区法院二号法庭对徐长虹非法开庭,徐长虹被非法判刑三年。

2、陶席珍被超期羁押二十八个月后,被非法判刑四年

法轮功学员陶席珍,女,六十一岁,咸宁市建筑公司退休职工。二零一四年八月八日,陶席珍在自己的家中被绑架,直接被劫持到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板桥洗脑班)迫害两个月后,转到咸宁市咸安区看守所非法关押。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二日,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非法对陶席珍下“逮捕令”,咸安区检察院以证据不足,将“案卷”退回到温泉分局。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三日,咸安区法院非法开庭审理,陶席珍被非法判刑四年。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陶席珍被秘密劫持到武汉女子监狱。

3、张为卿被非法判刑两年

二零一五年十月十三日下午五点,咸宁市公安局国保支队长邹誉、温泉分局国保大队队长刘宁、两个新来的警察(一个姓汪,另一个不知道姓名)、一个女警察,冲入张为卿的办公室将法轮功学员张为卿绑架,并抢走办公电脑、书包、U盘、移动硬盘、MP4等物品,直接劫持到十好桥派出所。

邹誉、刘宁、樊忠(咸安分局国保大队队长)、徐承忠(咸安分局国保大队)、两个警察,从下午六点一直非法讯问张为卿到凌晨一点,邹誉把所谓的司法解释二给张为卿看,张为卿看完告诉邹誉司法解释上面没有法轮功三个字,邹誉翻来覆去看了几遍,瞠目结舌,半天说不出话来。

二零一五年十月十三日晚上,张为卿被绑架至咸安区拘留所非法行政拘留,第二天上午十点,张为卿被直接劫持至湖北省法制教育所,就是臭名昭著的板桥村洗脑班。

邹誉、樊忠、闵剑等恶警、咸宁市“六一零”(江泽民一伙为迫害法轮功而专门成立的非法组织)的头子姚雄到洗脑班非法讯问张为卿三次。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张为卿被绑架至咸安区看守所非法刑事拘留。后被非法判刑两年。

4、陶席珍被非法判刑四年

二零一四年,法轮功学员陶席珍被绑架到湖北省板桥洗脑班迫害。十二月,当地“六一零”和国保人员邹誉、刘宁等为了给陶席珍非法判刑,多次到六名法轮功学员家中骚扰,要挟他们出面作证,为迫害陶席珍做假证明材料,被法轮功学员严词拒绝。后陶席珍被非法判刑四年,在武汉女子监狱被迫害的脱像。

二、与湖北省洗脑班互相勾结

“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武汉板桥洗脑班)是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邪恶黑窝。多年来,咸宁市“六一零”一直与这个黑窝互相勾结,迫害法轮功学员。被劫持到洗脑班的法轮功学员,有的被非法判刑,有的被非法劳教,有的被敲诈勒索巨款后才放回家。

据明慧网数据不完全统计,二零一五年咸宁市法轮功学员余劲光、陈新华、何桂红、徐长虹、李四保、李卫军、付五国、杨彩云、张为卿、骆名枝、雷天荣十一人被劫持到“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武汉板桥洗脑班)进行强制洗脑。

1、二零零八年北京奥运前夕,咸宁市陈芳在自家门口倒垃圾时,被蹲坑多时的恶警程乐斌(咸宁市温泉开发区公安分局警察)伙同咸宁市公安局的四个男警察强行绑架,非法关押到咸宁市猫耳山看守所。第二天早晨,将陈芳用车非法送到湖北省汤逊湖洗脑班迫害。直到奥运结束时,陈芳才被咸宁恶警接回咸宁继续非法关押。先后在市工行大院内的食堂酒店二楼、南岛咖啡店五楼一房间里,遭宋瑞生、邹誉、左水生等恶警非法拘禁。

2、二零零九年,在邹誉等人的指使下,将咸宁市温泉开发区的法轮功学员方锦莲非法关押,并对方锦莲非法审问后,直接送湖北省汤逊湖洗脑班迫害。

3、二零一零年,邹誉又带着一伙人强行绑架了在咸安工作的嘉鱼法轮功学员何桂红。先把她绑架到嘉鱼县公安局,然后又把她绑架到湖北省板桥洗脑班进行迫害。

何桂红在被绑架期间,就受到了邹誉等一伙人的非法对待:把何桂红按倒,用拳头连打她的脸,强行抢走她的钥匙。当时何桂红的脸部全部肿起,眼睛肿的看不见。恶徒强迫何桂红坐老虎凳,用布条捆住双脚绑在凳脚上,双手捆绑在凳的扶手上,身子绑在凳的靠背上。连续三天,每天两次的野蛮灌食,插的鼻子鲜血直流,眼睛出血,吐出来的流食中也是血,还用电棍电击。何桂红在洗脑班被非法关押了九十天,身心受到严重摧残。特别是食道和胃部受到严重损伤。

4、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以邹誉为首的一伙人将咸宁学院教师章琪绑架到湖北省板桥洗脑班进行迫害,章琪居室内的电脑等生活物品也被洗劫一空。

5、二零一二年八月七日,以国保支队邹誉、刘宁为首的警察非法闯入咸宁市烟厂法轮功学员胡伟的家,到处翻箱倒柜,还在当天把胡伟绑架到湖北省板桥洗脑班迫害。据说,这是湖北省下达的“指标任务”。

6、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四日,温泉公安分局恶警程乐斌、岔路口派出所恶警张会龙、国保支队邹誉等,私闯陈建平的家中,到处乱翻,抢走了打印机、电脑等私人合法财产,并把陈建平绑架到市拘留所。不久,又把陈建平劫持到湖北省板桥洗脑班迫害。绑架陈建平后,不法警察还对当地多名法轮功学员进行骚扰。

7、二零一四年四月七日,为了讨回被抢走的血汗钱,徐长虹的妻子苏小莲到咸宁市电视台找邹誉的女儿邹智英,把她的父亲如何迫害好人的真相告诉她,希望她能规劝她的父亲邹誉不再干坏事。然而,邹智英不但没有制止她的父亲继续干坏事,还主动配合邹誉,在四月九日上午,到苏小莲上班处,绑架了苏小莲,并把她直接劫持到湖北省板桥洗脑班继续迫害。

三、参与组建咸宁市洗脑班

二零一二年五月二日,咸宁市副市长王济民、“六一零”徐孟良、政法委书记董国祥、王甫香、市公安局邹誉、温泉分局程乐斌、刘宁、刘颖、温泉镇办事处李志华等人,参与指使设立洗脑班,位置在咸宁市温泉(天照生态农庄),迫害咸宁市县的法轮功学员,扩大了迫害范围。现已知遭过该洗脑班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有陶席珍、杨小华、杨彩云、章红萍、章建、黎胜利、李玄刚、张青文、李艳和九名法轮功学员。

同时,还组建“咸宁市戒毒劳教所教育转化基地”洗脑班。当年至少有吴宗伦、黎冬元、胡东员、李学忠、黄秋珍、吴汉香6人被绑架到洗脑班迫害。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七日上午八点多钟,原咸宁市烟厂法轮功学员黄秋珍拿着一包真相资料出门去讲真相救人,刚出门不远,就被四个便衣绑架到咸宁市戒毒所洗脑班,随后非法抄了她的家。据目击者说,这次绑架是由咸宁市温泉开发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邹誉带着恶警干的,其中有岔路口派出所恶警参与绑架。

据明慧网数据不完全统计,二零一五年咸宁市法轮功学员刘文忠、鲁有部、骆名枝、孔盛祠、邱姓五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到咸宁市洗脑班。

在建立“天照生态农庄”洗脑班后,邹誉不断指挥恶警到处绑架法轮功学员。如:法轮功学员陶席珍,于二零一二年五月三日被绑架。咸宁市岔路口蓝天超市老板、法轮功学员杨小华,于二零一二年五月三日上午十点多,在她自己的工作场所被多人绑架。二零一二年五月十一日上午,杨彩云由在单位被“六一零”、公安警察绑架。他们把她强行塞进车子里,送到洗脑班非法关押。咸宁市中心血站职工家属郑杏华就是被逼迫离家的,有家不能归。

此外,自二零一零年十月,嘉鱼县渡普镇法轮功学员何桂红因为坚持修炼法轮功,被嘉鱼县“六一零”头目陈名保和国保队长陈克平及牌洲湾镇派出所所长龙基学、牌洲湾维稳中心主任叶坤山等恶人胁迫,被被迫流离失所。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份,嘉鱼县“六一零”头目陈名保和国保队长陈克平及牌洲湾维稳中心主任叶坤山等恶人,勾结咸宁市国保支队长邹誉,在一些地方张贴法轮功学员何桂红一家三人的像片、家庭住址和身份证号码,并说“举报”一人给予三千元奖励。

◎法轮功学员从“天照生态农庄”洗脑班回家后,邹誉等恶警还不放过她们,如:杨晓华和章红萍,邹誉等政法委系统的恶警不时上门骚扰,打电话威胁。

◎二零一二年八月二日,咸宁市国保支队以邹誉和岔路口派出所张会龙为首的恶警,非法闯入咸宁市煤化局法轮功学员陈建平的家,到处翻箱倒柜,进行骚扰和威胁。

四、邹誉在职期间,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

◎陈建平,男,五十多岁,原咸宁市煤化局法轮功学员。他曾经三次被非法劳教,在劳教所遭受非人的迫害。一九九九年由于依法到北京上访,被非法劳教一年半,先在咸宁市官埠桥劳教所,后转到沙洋七里湖劳教所,遭受迫害。二零零二年,他又被非法劳教二年,先在湖北省狮子山戒毒劳教所,后转到沙洋七里湖劳教所遭受迫害。二零零八年四月十二日,他被非法关押在咸宁市猫耳山第一看守所,后送进沙洋七里湖劳教所迫害。

◎石幽燕,女,四十多岁,咸宁市温泉开发区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一年,大学在读生的石幽燕,因携带法轮功书籍,被非法关押在咸宁市猫耳山看守所,恶警用睡“死人床”十五天折磨她。后石幽燕被送往湖北省狮子山戒毒劳教所非法劳教三年。

◎杨冬香,女,五十岁左右。温泉开发区岔路口社区居民。她两次被非法劳教,多次遭到恶人的迫害,双眼差点瞎了。

◎蔡慧兰,女,六十多岁,原咸宁市建筑公司法轮功学员。二零零零年,蔡慧兰被非法劳教一年,先在湖北省狮子山戒毒劳教所,后转沙洋七里湖劳教所遭受迫害。

◎陈新华,女,五十多岁,原咸宁市建筑公司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一年五月,陈新华进京上访,被花园派出所非法抓捕,后被非法劳教一年,送沙洋七里湖劳教所遭受迫害。在劳教所,陈新华被逼迫做奴工,如刷花生、摘棉花等,手都烂了,还不准休息。

◎陈谦,男,五十多岁,原咸宁市棉纺公司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一年十一月,陈谦被非法关押在通山县看守所,后被送往湖北省狮子山戒毒劳教所非法劳教三年。二零零三年八月,被非法关押到湖北省沙洋劳教所劳教二年。

◎周克利,女,六十五岁,咸宁市农科所职工。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中旬从北京为法轮功上访回来后,被非法关押在双鹤拘留所关押一个月。后被非法劳教,在沙洋劳教所遭受迫害一年半。后来周克利含冤离世。

◎熊春芝,女,四十多岁,周克利的儿媳。二零零一年七月,熊春芝依法进京上访,被非法劳教二年。

◎陈卫群,男,四十多岁,周克利的大儿子。二零零零年,曾被非法关押在武汉市何湾劳教所迫害。

◎陈利群,女,四十多岁,周克利的大女儿。二零零零年,大女儿被非法劳教,在沙洋劳教所被迫害的身体尚未痊愈,刚回家不久,又于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二日被绑架至咸宁猫耳山看守所。那时她已经怀孕几个月了,恶警逼她到医院引产,将她强行送劳教所迫害。

◎陈益群,女,三十多岁,周克利的小女儿。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中旬从北京为法轮功上访回来后,被非法关押在双鹤拘留所(当时所长张某某、刘金龙、毕明云)非法关押一个月后被非法劳教,在沙洋劳教所遭受迫害一年半。

◎陈腊荣,女,五十多岁,咸宁市烟厂编织袋分厂职工。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她到武昌走亲戚,在那里发放真相资料,被当地恶人诬告,遭当地派出所恶警绑架,被劳教一年半,非法关押在沙洋劳教所遭受迫害。

◎胡伟、李学红、李建辉都是原咸宁市烟厂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二年在湖北省狮子山戒毒劳教所遭受迫害,强迫做有毒的手工产品(锡纸),使身心受害。

◎任慧芳,女,六十多岁,原咸宁市烟厂法轮功学员。一九九九年曾经被非法劳教二年,先在武汉何湾劳教所、后转到沙洋劳教所遭受迫害。

◎苏晓莲,女,五十多岁,咸宁市农科所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二年在湖北省狮子山戒毒劳教所遭受迫害,强迫做有毒的手工产品(锡纸),使身心受害。后来,转到湖北省汤逊湖洗脑班遭受迫害。

◎邹注娇,女,六十多岁,湖北省第四地质大队职工家属。她被非法劳教二次,遭到邪恶的迫害。

◎方锦莲,女,五十多岁,原咸宁市制药厂职工。两次被非法劳教。一九九九年她依法到北京上访,被非法劳教一年,在武汉何湾劳教所遭受迫害;二零零二年八月六日,被三号桥派出所约七、八个警察团团围住,强行绑架到湖北省狮子山戒毒劳教所迫害。

◎雷江平,男,五十多岁,咸宁市印刷厂职工。二零零五年年四月二十一日,雷江平被恶人绑架并送省洗脑班遭受迫害,后来被非法劳教二年,关押在沙洋劳教所受迫害。

◎章红萍,女,四十岁,咸宁市温泉开发区白茶村民。二零零五年六月一日,恶警宋瑞生、度志祥、皮剑、金国新等在路上绑架章红萍,非法关押在咸宁市猫耳山看守所三天,后转到湖北省汤逊湖洗脑班非法关押三十五天。一个月后,章红萍被劳教一年半,送湖北省女子劳教所迫害。

◎刘爱民,女,五十多岁,原咸宁市建筑公司职工。二零零五年六月三日,被迫害致含冤过早离世。刘爱民多次被非法抓捕,多次被非法关押,被非法罚款不知有多少,遭毒打五至七次。两次被非法劳教,一九九九年她在“一三一工程”洗脑班遭到精神迫害,后来在沙洋劳教所遭受精神、肉体、经济上的三重迫害;二零零二年,刘爱民又在湖北省狮子山戒毒劳教所遭受迫害,被多根电棍电击、背宝剑等,受尽折磨。

◎王瑶霞,女,四十多岁,咸宁市中心医院护士。二零零五年三月,王瑶霞被绑架到湖北省汤逊湖洗脑班进行精神迫害,并被直接非法劳教一年半,在湖北省女子劳教所遭受迫害。

◎章琪,男,五十多岁,咸宁医学院教师。一九九九年十二月,章琪在温泉大商城门口参加集体炼功,被温泉分局副局长宋瑞生等恶警绑架,被非法劳教三年,先在咸宁市官埠桥劳教所遭到迫害,后集体转送到沙洋七里湖劳教所三大队遭受迫害。

◎汪礼迪,男,五十多岁,咸宁医学院教师。他曾经被非法劳教二次。二零零一年七月,汪礼迪被恶人诬告,在家中被绑架,送通山县看守所异地非法关押四月后,被非法劳教一年半,先在湖北省狮子山戒毒劳教所,后转到沙洋七里湖劳教所遭受迫害。

◎徐长虹,男,五十多岁,咸宁市中心医院药剂师。一九九九年八月,徐长虹依法进京上访后,被温泉开发区恶警非法劳教一年,先非法关押在咸宁市官埠桥劳教所,后转送到沙洋七里湖劳教所三大队迫害。

◎吴卫华,男,三十多岁,原咸宁市烟厂法轮功学员。一九九九年八月,吴卫华依法进京上访后,被温泉开发区恶警非法劳教一年半,先非法关押在咸宁市官埠桥劳教所,后转送到沙洋七里湖劳教所三大队迫害。

◎杨小勇,男,三十多岁,温泉开发区法轮功学员。一九九九年八月,杨小勇依法进京上访后,被温泉开发区恶警非法劳教三年,先被非法关押在咸宁市官埠桥劳教所,后转送到沙洋七里湖劳教所三大队迫害。

◎郑双华,男,三十多岁,咸宁医学院教师。二零零三年五月十六日被绑架,并被非法裁决三年劳教,非法关押在浙江省十里坪劳教所遭受迫害。

◎李敏才,男,三十多岁,咸宁医学院病理学博士。二零零一年七月,李敏才和妻子李素琴双双被非法关押,李敏才被送到湖北省狮子山戒毒劳教所非法劳教二年。

◎高志被,男,四十多岁,原咸宁粮食学校体育教师。一九九九年八月,高志依法进京上访后,被温泉开发区恶警非法劳教三年,先非法关押在咸宁市官埠桥劳教所,后转送到沙洋七里湖劳教所三大队迫害。

五、让社区向民众征签“家庭承诺卡”及大范围张贴、散发诬陷材料

二零一二年三、四月份,邹誉积极执行市政法委和“六一零”的邪恶命令,利用征签“家庭承诺卡”的形式,胁迫无辜的社区工作人员向社区民众下毒手,大面积要挟无辜民众签字,拉人陪葬,毁灭众生。

二零一二年三四月份,在社区向民众征签“家庭承诺卡”的同时,邹誉积极执行市政法委和“六一零”的邪恶命令,利用宣传材料的形式,胁迫无辜的社区工作人员在社区宣传栏里张贴污蔑法轮功的宣传内容,继续欺骗民众,毒害众生。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日,由咸宁市咸安区委政法委和咸安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发出《咸安法治》及《创建平安咸安,构建和谐社会》的小册子,图文并茂,其中多处诬蔑诽谤法轮功,同时让街道居委会参与绑架迫害法轮功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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