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黑龙江佳木斯市桦南县法轮功学员刘春静、刘广有,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八日分别被佳木斯市向阳区法院非法用视频远程庭审,律师依法一一驳回公诉人的指控,为他们作了有理有据的辩护无罪。但佳木斯市向阳区法院相关人员丧失良知,践踏法律,所谓“合议”后,于二零二一年一月中旬下达判决书,非法判刘春静四年,刘广有五年。
一、刘春静关心他人却遭非法判刑四年
刘春静,女,现年六十岁, 于一九九八年有缘修炼大法,内心深处被法轮佛法“真善忍”所震撼,性格由原来的孤僻、固执,变得开朗、豁达,做事多为别人着想,善待和宽容他人。然而即使这样一个好人,却连遭中共迫害。
二零一九年七月三日在街上递送给人一个护身符卡片,此人受中共煽动仇恨的谎言毒害,抢夺刘春静的挎包,拽住她不放,恶意举报,桦南县胜利派出所警察伙同桦南县公安局国保警察曾劲峰出警,将刘春静绑架,而后将刘春静关押在桦南县公安局地下审讯室。
由于刘春静包中装有“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的护身符卡片近百个,警察把这作为迫害的所谓证据,当天傍晚,将刘春静送到异地佳木斯市看守所关押,并非法刑拘关押至今。
刘春静二零零五年曾被非法劳教两年,送佳木斯市西格木劳教所迫害。二零零八年八月五日,刘春静在发放真相传单时,被人恶意构陷,又遭恶警绑架被桦南县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劫持到黑龙江女子监狱迫害。
二、刘广有处于对公检法人员的信任 实名寄信却遭非法判刑五年
法轮功学员刘广有(友),男,职业医生,现年龄七十岁(身份证年龄六十三岁有误),单纯、善良。二零一九年八月中旬间,处于对公检法人员的信任,实名给本县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张立臣(政法委书记)、车旭冉(法院)、李晓林(国保大队长)等多人邮寄劝善信,遭到他们的恶意构陷。
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一日,警察非法闯入刘广有家诊所,将法轮功书籍掠走,并将刘广有绑架关押、非法刑拘。后移交佳木斯市向阳区检察院。
十二月八日下午,刘广有遭佳木斯市向阳区法院非法庭审。律师从法律上及多个角度有理有据的一一驳回公诉人对当事人所强加的罪证。同时从道义上、及冤、假错案将来受到追责等多个角度,隐晦提醒所有参案人员要看清当前形势,并强调修炼法轮功是本着真善忍的原则做好人没有错,真善忍是普世的价值!
但佳木斯市向阳区检察院石世伟还是“照本宣科”以刘广有曾被多次判刑有所谓前科为借口,量刑3—5年。庭审时间仅俩小时左右,匆匆收场。据悉于二零二一年一月中旬左右下达判决书,刘广有被非法判刑五年。
刘广有曾遭多次非法关押迫害。二零零五年七、八月,女儿刘月(曾因保护父亲)和刘广有先后被绑架、关押,被勒索两万多元,父女俩精心培育的八亩南韩白菜仔荒废,颗粒未收,农作物经济损失达五万多元,卫生所经济损失上万元。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日刘广有被非法劳教一年送绥化劳教所,体检为乙肝拒收。二零一二年二月,刘广有再次被绑架,被桦南县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回来后,家中四万多元的中草药霉烂,房屋坍塌。自二零零五年到二零一二年仅七年中,遭迫害勒索及经济损失共达十三万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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