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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查吉林省辽源市龙山区法轮功学员吕春云的责任人的通告

【转自“追查国际”网站】

2010年5月5日

自1999年7月以来,吉林省辽源市公、检、法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自由的权利, 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特别是以警察等执法人员的身份公开犯罪,其性质已完全黑社会化。“追查国际” 对吉林省辽源市迫害法轮功学员吕春云等人的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全面追查,进一步核查其犯罪事实。

案情简介:
吉林省辽源市法轮功学员吕春云,辽源卫校教师,1996年学法轮功前身患多种疾病,学法轮功后都不治而愈。由于身体素质和 道德情操不断得到提高,在1998年辽源市建立交桥号召捐款时,吕春云拿出自己的所有积蓄,捐款6万元,得到市民的尊敬。可是吕春云因不放弃修炼法轮功, 却多次遭到非法迫害。2003年6月17日下午,吕春云在家中被辽源市东吉区警察绑架并遭到非法抄家。于2003年10月14日被非法劳教两年。2006 年4月22日晚,吕春云在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时,被东吉公安分局局长韩东等绑架,2006年12月6日被龙山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2010年1月26日上 午,吕春云因在辽源市联贸大楼讲法轮功被迫害真相,被保安绑架,被非法关押在辽源市看守所。辽源市龙山区法院企图2010年5月10日对吕春云非法庭审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辽源市政法委书记、辽源市公安局局长任剑波;辽源市龙山公安分局局长韩东,付局长连伟华;龙山区法院院长赵俊峰,审判长王晓平,审判员韩志超宋志军,书记员刘研;辽源市龙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瑛;龙山区政法委书记高玉波;辽源市联贸大厦东吉治安派出所;辽源市看守所看守所所长郑力忠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鉴于修炼法轮功是天赋人权,也是公民信仰自由的权利,不违法,更不犯罪。所有参与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审判的,都将被追究个人责任,其中主审法官,包括审判 长、审判员、代理审判员和公诉人将被认定为第一责任人。同级党委政法委书记、610办公室主任、参与讨论案例的其他成员将根据介入案情的情况分别承担个人 责任。

追查国际希望涉案人员能够良知苏醒,审时度势,为了你和家人的未来,揭露黑幕,立功赎罪,以争取最后审判时从宽处理。不管你现在是否站出来,真相必将大白于天下。到中共倒台、你们伏法之时,后悔就晚了。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 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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