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北京报道)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九日,北京市大兴区法轮功学员李一恒被大兴区公安分局亦庄派出所两个便衣警察绑架,非法关押于北京市大兴区看守所。近日获悉,李一恒被北京市大兴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罚金一万元。李一恒已上诉。
李一恒,男,37岁,北京市大兴区亦庄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三年八月中旬开始正式修炼法轮大法,按“真、善、忍”标准做好人。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九日,北京市大兴区公安分局亦庄派出所两个便衣警察张广帅、王晓雨装扮成买车客户,来到李一恒所在车行,单独找到他说要打配置单。其中一人说:今天要给你一个惊喜。说完就掏出了逮捕令。据悉,李一恒因在小区发真相小册子被摄像头拍到而遭警察监视。
李一恒表示若要跟他们走可以,但必须先把工作交代清楚。两个便衣警察不同意,试图把李一恒按倒在地。李一恒的同事和车行领导均出面调解,车行领导单独与两个便衣警察谈了二十来分钟。
李一恒被绑架到大兴区公安分局亦庄派出所,派出所警察两次前往李一恒住处非法搜查。后来李一恒被劫持到北京大兴看守所关押迫害;前三天他以绝食的方式抵制迫害,之后他否定迫害,始终保持零口供、不穿号服、每天学法炼功。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日,李一恒被北京市大兴区法院第一次非法庭审,十二月十日又被第二次非法庭审。近日获悉,李一恒被北京市大兴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罚金一万元。李一恒已上诉。
直接参与迫害的责任人
北京市大兴区法院
地址:北京市大兴去区黄村金星西路8号
邮编:102627
电话:010-60238719
直接参与迫害的法官:李东民
北京市大兴区检察院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兴华大街2段5号
邮编:102600
电话:010-69232000
责任检察官:李文芳 010-59556170、010-59556249、010-59556293
北京市大兴区公安分局亦庄派出所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亦庄镇广德中巷7号
邮编:100176
电话:010-67879887、010-67881733
直接参与绑架的警察:张广帅18612115945、王晓雨
办案警察:王剑、韩念珠(均为法制支队)
亦庄派出所流管员:刘洪
亦庄镇泰河园七里社区警察:刘永海
亦庄镇泰和园七里保安队长:帅金平
诬告者:许祺(住址:北京市大兴区泰和园七里3号楼2单元8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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