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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北安市法轮功学员刘海康被非法判刑四年

【明慧网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黑龙江省黑河市北安市法轮功学员刘海康于二零二零年七月三十一日在家被绑架,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刘海康的家人才得知刘海康已被冤判四年。现仍被非法关押在北安市看守所。

二零二零年七月三十一日下午四点左右,北安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居民委人员五-六人,敲开刘海康(男,六十七岁)家门,把刘海康及妻子孙春环固定在沙发上,不让动,翻箱倒柜的抄家行动,搜走了所有法轮大法书籍,并把单本师父国外讲法及单张经文额外罗列,视为法轮功宣传材料。同时搜走的还有笔记本电脑,音频播放器,mp5电子书,硬盘,手机,优盘等。

当日五点多钟,刘海康被绑架带走。家属问绑架理由,他们说七月二十二日在公安系统人员车上发现法轮功宣传资料,循着监控录像排查很多小区,找到刘海康近一个月的行动轨迹。

二零二零年八月一日上午,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到一起串通一气,实施联合犯罪,说疫情期间,疫情督办下令说驻北安期间,所有案件必须上报。要给刘海康非法判刑,并且给家属下发了刑拘证。

二零二零年八月一日下午,刘海康被送到黑河非法关押。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九日,刘海康被转到北安市看守所非法关押。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二日,刘海康被非法网上庭审,枉判四年,家属全然不知。刘海康自己已经上诉。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上午,国保大队通知刘海康儿子去公安局,家人才得知刘海康被冤判四年。当日下午,国保警察和刘海康儿子去看守所,让刘海康签字,放弃信仰,并承诺,如果刘海康照做,黑河中院可以给其减刑一年。利用亲情和减刑为诱饵,以达到转化刘海康为目的。刘海康不为所动,拒绝签字,坚守自己的信仰。现仍被非法关押在北安市看守所。

张玉波(男)北安市公安局局长 书记 13304562588
胡建明(男)北安市公安局政委 18245679888
王炜伟(男)北安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 18845662929
王文杰(男)北安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副队长 13100869099 13846515151
北安市公安局 邮编16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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