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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退休女教师张凤兰被枉判三年半

【明慧网二零二一年一月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哈尔滨市法轮功学员、退休女教师张凤兰,于二零二零年八月十八日被绑架。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她被哈尔滨市依兰县法院枉判三年六个月,勒索罚金一万五千元。现在,张凤兰已上诉。

张凤兰,六十六岁,哈尔滨市宾县宾州镇第二小学退休教师,一九九八年十二月开始修炼法轮功。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邪党开始疯狂迫害法轮功后,张凤兰被中共邪党绑架、非法关押,曾被非法劳教二年。

以下是张凤兰被中共邪党迫害的部份事实: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三日,张凤兰在北京市某住宅小区粘贴真相不干胶,遭不明真相的人构陷,被北京市海淀区公安分局花园路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在海淀看守所迫害,后被非法劳教二年。二零一三年一月十五日,张凤兰被劫持到北京女子劳教所继续迫害。残酷的迫害致张凤兰身体每况愈下,出现严重的病症,二零一三年六月二十一日被“保外就医”放回。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八日,张凤兰在讲述法轮功真相时,遭不明真相的人构陷,被哈尔滨市宾县公安局警察绑架、抄家。当天,张凤兰被哈尔滨市宾县公安局国保警察劫持到哈尔滨市第二看守所,看守所不收,所有去的人在车上度过了一宿。第二天,警察找人拉关系、走后门,强行把张凤兰送进了看守所,又被非法关押到哈尔滨市公安医院,以疫情为由,实施隔离。

八月三十一日,张凤兰被哈尔滨市依兰县检察院非法批捕。九月一日,哈尔滨市宾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非法下达了逮捕通知书,张凤兰被非法关押在哈尔滨市第二看守所。

十月二十九日,哈尔滨市宾县公安局将张凤兰构陷案卷移交到哈尔滨市依兰县检察院。十一月二十六日,张凤兰被构陷到哈尔滨市依兰县法院。

十二月二十四日,张凤兰被哈尔滨市依兰县法院第一审判庭以远程视频方式,非法庭审。十二月二十九日,张凤兰被哈尔滨市依兰县法院枉判三年六个月,罚金一万五千元。张凤兰已上诉。

附:
哈尔滨市依兰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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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15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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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院长:史锦田13845028828、(办)0451-57222378
副院长:陈佰新18104509997、(办)0451-57223862
副院长:熊双龙15203617373、(办)0451-57223469
专委:郎继娟13604815363、(办)0451-57223531
专委:王勇13263617999、(办)0451-57221788
刑庭庭长:张安克13351817678、13234501063、13904640569、(办)0451-57226583
副庭长:刘艳红13251518800
审判员:吕守方13904640390
审判员:齐莹15084609211
书记员:汤梓赫:15546426089
书记员:杨宇光15776652228
书记员:崔明龙15755116345
立案庭和诉讼服务中心
庭长:郭利13845028818、(办)0451-57222467
书记员(立案):侯玉丰13796790939
书记员(立案):李禹慧18246603684
书记员(立案):卢庆玲15045865374
书记员(立案):贾井丽13654539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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