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一年一月九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新宾地处辽宁东部,幅员辽阔,人口三十二万,共辖九个镇六个乡。美丽的苏子河逶迤清澈,滋润了一代代新宾儿女在这里繁衍生息,创造了独具魅力的民族文化。古老的赫图阿拉城,清朝的发祥地,被称为“启运之地”,是历史与艺术的结晶,它承载着久远的记忆,也见证了现代的沧桑。
一九九五年,新宾县迎来了法轮大法的弘传,法轮大法的高德法理,祛病健身的神奇功效令世人惊叹,也吸引了众多人前来修炼。人传人,心传心,很快传遍了新宾的城镇、乡村,法轮大法的佛光沐浴着这一片古老的土地。修炼者按照“真、善、忍”的法理修身养性,不仅自己的身心得以净化,道德提升,也为社会带来了祥和与稳定。
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泽民出于小人妒嫉,与中共相互利用,发动了一场中外历史上空前的对法轮功修炼群体的残酷镇压,下达了“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对法轮功可以不讲法律”、“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等邪恶的灭绝政策,甚至直接下令在法轮功学员身上活摘器官,被称之为“这个星球上前所未有的罪恶”。
新宾也与其它地区一样,未能幸免于难。新宾县政法委、“六一零”、公、检、法、司各级机构,对法轮功学员非法抓捕、劳教、判刑、绑架、关押、抄家、洗脑、骚扰、监控、跟踪、勒索罚款、开除工职等迫害。许多家庭被迫害的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全县变的阴云密布,血雨腥风,被恐怖的气氛笼罩着。
岁月无痕,沧桑有迹。二十多年过去了,迫害仍然在继续。回顾二十年的风风雨雨,新宾法轮功学员经历了太多的魔难,历历在目。我们在此对新宾二十年的迫害做了粗略的总结,也仅以明慧网曝光的数据作为依据,由于中共封锁消息,一些事实还被掩盖,但是,仅从这些资料中,就可以看出这场迫害的邪恶与惨烈程度。
目录
一、迫害事实部份
(一)各项迫害综合图表
(二)严重迫害实例
1、被迫害致死实例
2、被迫害致残实例
3、被非法判刑实例
4、被非法劳教迫害实例
5、被绑架、非法抄家实例
6、被劫送洗脑班迫害实例
7、经济迫害实例
二、恶人恶报案例
三、逆境中坚强不屈,近五百人起诉元凶江泽民
四、结语
附录:新宾县法轮功学员三百九十三人迫害实例及简讯
一、迫害事实部份
据不完全统计,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至二零二零年八月三十日,这二十多年中,新宾县法轮功学员被中共恶党迫害总人数为三百九十三人次,其中:被直接和间接迫害致死三十二人、被非法判刑五十四人次、被非法劳教一百三十五人、被非法拘留四百三十七人次、被非法洗脑九十四人、被非法开除工作四人、被迫流离失所九人、被经济迫害1,348,660元、非法查抄、卡要163,200元、政法委勒索211,640元。
在中共恶党的残酷迫害下,全县有三十二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有四人被中共人员直接酷刑致死,有的被酷刑折磨,导致身体出现病态,最后离世。他们是:唐铁荣、邹桂荣、吕仁清、赵丽杰、孙长丽、刘慧、刘秀兰、万长文、付玉华、张宪莫、李峰、刘明珍、朱永珍、张文阁、邹永萍、陈继祥、吴光远、赵淑珍、樊素兰、李桂英、裴冬芝、韩景兰、侯秀清、于博信、李德相、吕兆新、衣立春、时冬丽、王慧子、魏永力、赵金婷、周梦绪。
三十二位健康、善良的生命,被中共及江氏集团虐杀,只因为他们信仰的是真、善、忍高德大法。现仅举以下几例:
◇屡遭酷刑折磨,邹桂荣被迫害致死
邹桂荣,女,时年三十六岁。邹桂荣被先后非法转押六个地方监禁,屡遭酷刑折磨。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三日,邹桂荣被迫害致死。
记者采访劳教所时,邹桂荣揭露迫害说了真话,揭露了恶警的邪恶罪行。恶警张秀荣伙同身边的凶手们,将邹桂荣按在地上扇耳光,邹桂荣嘴角被打出血。又气势汹汹的插上门说:“你不说马三家迫害你吗?我今天就迫害你。”张秀荣边说边用穿着皮鞋的脚踢腿,踹邹桂荣的胸口窝。还气急败坏的从抽屉里找出锁头砸脸,邹桂荣的脸被砸的青一块、紫一块。还用两手几次死死箍住邹桂荣的脖子。最后,张秀荣从办公桌里翻出一个刀片,让邹桂荣割脉自杀,邹桂荣不从,张秀荣就把刀片强行塞到邹桂荣的手里,按着邹桂荣的手让邹桂荣“自杀”。
又一次采访后,张秀荣气的疯子似的把邹桂荣弄到办公室,又是一阵拳打脚踢。“谁看见打你了?谁给你作证?”王乃民和张秀荣泯灭良知的一唱一和。
电视上的张秀荣笑语盈盈端着面条喂“学员”吃饭,但这只是三分钟,三分钟录像完毕扬长而去。可是电视下的张秀荣是人们怎么也想象不到的。
年轻而善良的邹桂荣,历经两年折磨,奄奄一息,经抢救无效,终在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三日在抚顺医院含冤离世(邹桂荣被迫害详细内容请参见明慧网)。
◇唐铁荣二天时间被活活暴打致死
唐铁荣,女,时年五十一岁,家住南杂木镇。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三十日,抚顺市教养院多个恶警、恶犯一起对唐铁荣施暴:逼着唐铁荣“飞”,不许动,围着她边骂大法,边用手使劲打脑门、砸后背,用脚使劲踢腿,逼迫“转化”。从早打到晚,满地踢打。唐铁荣昏倒在地上,再也没有起来。第二天,唐铁荣被送回家。次日,唐铁荣就含冤离开了人世。教养院为推脱责任,令陈桂凤等几名恶人作伪证,说唐铁荣不是被打死的。但谎言无法掩盖铁证如山的事实。
◇几次被非法关押后患尿毒症,含冤离世
陈继祥,男,时年四十六岁,辽宁省抚顺市新宾县永陵镇人。一家四口人以弹棉花为生。陈继祥自从修炼法轮大法后,按照“真、善、忍”标准要求自己,重德行善,提高心性,做事考虑别人,再也不把旧棉花充当好棉花卖了。
陈继祥从罗台山庄洗脑班释放回家后,开始时眼睛痒的厉害。一个月之后,转到脖子上,后来心里难受,食道象被堵住一样。到医院一检查,是尿毒症。陈继祥在两次洗脑班的折磨后,身体难以康复,于二零零五年八月二十日含冤去世。
◇手指被烧糊,被酷刑致残离世
周梦绪,男,三十五岁,家住红升乡张家村。十年前,曾被警察绑架、抄家。在新宾看守所被非法关押十五天。他的手指被烧糊,又被送往抚顺教养院,折磨一年后回到家中。被新宾县政法委勒索一千元,后又要勒索六千元,因他家生活困难拿不出那么多钱来,只好打了个四千元钱的欠条。他人虽然回来了,可是精神却受到严重伤害,听什么声音都害怕,有一点声音就吓得缩成一团,整天不说话,不敢见人,不敢看电视,活也干不了。二零零二年农历正月十一,周梦绪在恐怖中含冤离世。
1)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李德相参与了在天安门广场打开九十九米巨型横幅。后被非法判刑四年,在辽宁省凌源第一监狱遭受迫害。
2)二零零九年八月十四日,因在网上讲法轮功的真相,李德相被抚顺公安一处绑架,被非法关押在新宾县看守所。后被非法判刑四年,被迫害的身体出现病业反应。被非法关押一个月后放回家。二零一二年十月一日,李德相离世。
◇辗转四个监狱,吕仁清被迫害致死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九日,生命垂危的吕仁清又被转押到大连市甘井子监狱,在吕仁清病情非常严重的情况下,甘井子监狱仍然逼迫他下车间干活。因他不能走路,监狱警察就叫两个犯人将他抬到干活的现场,为此他绝食八日。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末,生命垂危的吕仁清又被转押到辽宁省铁岭监狱。在铁岭监狱经医生检查,发现吕仁清肺部出现一个很大的洞,随时有生命危险。医院下了两次病危通知书,但监狱拒不放人。直到二零零八年三月十日,在家属的强烈要求下,才将吕仁清从铁岭监狱直接送到铁岭市结核病医院抢救。终因迫害太重,二零零八年四月十九日,吕仁清含冤离开人世。
◇三次被非法劳教,新宾县吕兆新含冤离世
吕兆新的死是由于几经劳教所的折磨所致。多么好的人啊,竟然被迫害离开了人世。谁都想有个完整的家,可吕兆新的家被中共摧毁了。
2、被迫害致残实例
二十多年的迫害,法轮功学员因坚持信仰,被迫害致伤残很多人,由于篇幅有限,我们仅举几例,详细请见附录。
(1)使用株连手段,逼迫家人行恶
中共不仅用多种酷刑折磨法轮功学员,而且搞株连政策,利用各种手段,迫使法轮功学员家属、亲朋好友协同他们共同迫害。
蒋职桧,女,新宾县法轮功学员。先后经历了被非法关押、拘留、劳教、勒索钱财物。被强行剥夺信仰,法轮功书籍《转法轮》多次被抢走,两次被迫害,被送进了精神病院。
蒋职桧在抚顺章党电厂临时办的洗脑班里,被逼迫看造假宣传、唱邪党歌、不准炼功、写认识、写“转化书”。使用株连手段逼迫家人、同事、亲朋好友犯罪。让家人给蒋职桧施压写“转化书”(放弃信仰),蒋职桧拒写。新宾县政法委预谋把她送到马三家劳教所继续迫害,家人着急在“转化书”上签了字,被政法委勒索了三千元钱放行,也没有开收据。
回到家后,蒋职桧又遭受家人摧残。她的丈夫听信了邪恶的谎言诽谤,又受政法委的勒令:监视妻子不准进京、不准外出、不准与法轮功学员接触……每天把蒋职桧反锁在屋里,她丈夫下班回来借酒劲对蒋职桧大打出手,拳打脚踢、皮带抽。非打即骂已成了家常便饭,蒋职桧被她丈夫打的鼻青脸肿。身心受到极大伤害的蒋职桧七天七夜没睡觉,精神出了问题。
(2)使用酷刑手段将人致残
“刹车”是一种酷刑:威逼受害者头对暖气片或水泥墙微蹲,后部被人用脚猛力一踹,使头部急速撞击在墙上或暖气片上。顿感天旋地转,眼前全是金星,能挺过两次的人都不多。
新宾县看守所恶警故意把来自平顶山镇的于华彦送到恶犯的身边,并告诉恶犯“帮助帮助”。据关在临近监号里的法轮功学员回忆说,整晚上都能听到打人的声音和于华彦的惨叫声。数天后,看守所通知家人去领人,可于华彦的精神已经失常了。头顶上有三条大口子,血不断的流出来。当时恶所长曲秀峰假惺惺的说:“我们这里对于华彦非常好呀,是他炼功走火入魔,自己往暖气片上撞的……”
于华彦时至今日仍然未好,什么活也不能干。神智清醒时少,糊涂时多。妻子也离他而去。一个历经人生旅途二十四年的他,就这样在中共酷刑“刹车”的“帮助”下被毁了。
3、被非法判刑实例
新宾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共五十四起,其中有五人两次被非法判刑。
序号 | 姓名/人数 50人 | 性别 | 住址 | 刑期 | 判刑时间 |
1 | 陈久文 | 男 | 新宾镇 | 3年 | 2009 |
2 | 池秀华 | 女 | 新宾镇 | 3+4年 | 2005 |
3 | 蒋职桧 | 女 | 新宾镇 | 3年6个月 | 2014 |
4 | 金 哲 | 男 | 新宾镇 | 3缓5 | 2015 |
5 | 郎新华 | 男 | 新宾镇 | 3年 | 2001 |
6 | 李洪兰 | 女 | 新宾镇 | 4年 | 2011 |
7 | 刘俊波 | 男 | 新宾镇 | 4年 | 2012 |
8 | 马思媛 | 女 | 新宾镇 | 4年 | 2015 |
9 | 穆国栋 | 男 | 新宾镇 | 3年6个月 | 2013年7月 |
10 | 曲桂英 | 女 | 新宾镇 | 4年+4年 | 2011、2019 |
11 | 商 勇 | 男 | 新宾镇 | 8年 | 1999 |
12 | 尚莉平 | 女 | 新宾镇 | 3年 | 2014 |
13 | 孙海峰 | 男 | 新宾镇 | 3年 | 2012 |
14 | 汪桂华 | 女 | 新宾镇 | 3年6个月 | 2014 |
15 | 王 红 | 女 | 新宾镇 | 3年 | 2009 |
16 | 王玉梅 | 女 | 新宾镇 | 3年6个月 | 2014 |
17 | 许宝玉 | 男 | 新宾镇 | 3年 | 2002 |
18 | 许宝珍 | 女 | 新宾镇 | 5年 | 2002 |
19 | 腰崇秀 | 女 | 新宾镇 | 3年6个月 | 2013 |
20 | 于淑贤 | 女 | 新宾镇 | 3+4年 | 2008/2013 |
21 | 张德艳 | 女 | 新宾镇 | 3年6个月 | 2014 |
22 | 张桂霞 | 女 | 新宾镇 | 4年 | 2011 |
23 | 张国友 | 男 | 新宾镇 | 3年6个月 | 2016 |
24 | 赵继伟 | 男 | 新宾镇 | 3年6个月 | 2014 |
25 | 赵淑芹 | 女 | 新宾镇 | 6年 | 2002 |
26 | 闫广玲 | 女 | 新宾镇 | 3年 | 2016 |
27 | 孙 静 | 女 | 新宾镇 | 2年 | 2016 |
28 | 英世娟 | 女 | 新宾镇 | 3年 | 2012 |
29 | 邓玉清 | 男 | 永陵镇 | 3年 | 2016 |
30 | 赵光宇 | 男 | 永陵镇 | 3年3个月 | 2016 |
31 | 刘 霞 | 女 | 永陵镇 | 6年 | 2005 |
32 | 王英里 | 男 | 永陵镇 | 3年半 | 2001 |
33 | 张玉霞 | 女 | 永陵镇 | 3年3个月 | 2016 |
34 | 刘 静 | 女 | 永陵镇 | 2年6个月 | 2016 |
35 | 宋万首 | 男 | 南杂木镇 | 4年 | 2000 |
36 | 王秀艳 | 女 | 南杂木镇 | 1年 | 2009 |
37 | 王友庭 | 男 | 南杂木镇 | 4年6个月 | 2004 |
38 | 韩玉凤 | 女 | 永陵镇 | 3年 | 2016 |
39 | 彭立忠 | 男 | 木奇镇 | 4年 | 2001 |
40 | 李德相 | 男 | 大四平镇 | 4+4年 | 2000/2009 |
41 | 吕仁清 | 男 | 大四平镇 | 6年6个月 | 2001 |
42 | 王 华 | 女 | 苇子峪镇 | 4年 | 2014 |
43 | 刘艳杰 | 女 | 苇子峪镇 | 3年 | 2014 |
44 | 刘玉梅 | 女 | 苇子峪镇 | 3年 | 2014 |
45 | 赵素芹 | 女 | 苇子峪镇 | 3年 | 2014 |
46 | 李贵友 | 男 | 上夹河镇 | 3年6个月 | 2001 |
47 | 白玉芹 | 女 | 榆树乡 | 3缓4年 | 2005 |
48 | 李凤杰 | 女 | 榆树乡 | 5年 | 2005 |
49 | 张富春 | 男 | 榆树乡 | 3年+3年 | 2011/2016 |
◇赵淑芹在辽宁女子监狱九死一生
赵淑芹,新宾镇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二年八月被非法判刑六年。以下是她自述在辽宁女子监狱遭受迫害的部份事实:
二零零三年三月八日,我被劫持到辽宁省女子监狱第七大队,在那阴暗的人间地狱里,我每时每刻都饱尝着残酷的精神折磨和肉体的摧残。为“转化”我,狱方给我设包夹,剥夺我说话和行动的权利,强迫我每天干活时间长达十六个小时。有时干通宵,夜间不让我睡觉,强制给我灌输邪党的歪理邪说和污蔑大法的恶毒语言。
白天逼迫我做苦役,深夜搞车轮战术。安排刑事犯两个人一组,今天深夜一组,明天深夜再换一组,昼夜倒班不停的折磨我,侮辱诽谤非人的折磨长达三个月,使我精神和肉体上都受到极大的摧残和伤害。我全身浮肿,双脚、双腿都发黑,且失去知觉。由于长期超负荷的劳累,使我脖子和右手都长了鸡蛋大的脓包,疼痛难忍。
二零零六年四月十六日,从外监区调来一个叫王健的指导员。特别对我设计了一套迫害方案,此人心狠手辣,毒招颇多。没来几天,就把庄河法轮功学员刘丽华迫害致死。王健指使杀人犯张雪晴(葫芦岛人)和伤害犯苗志霞(抚顺人),把我关在狭小的狱警更衣室里。炎热的夏天,小屋内所有的门窗关的密不透气,大变压器放射着高热量。王健把她俩叫出去乘凉,把我一个人关在屋内,使我休克两次,被送进医院。
每天张、苗二犯还一刻不停的辱骂我,污言秽语不堪入耳。私设公堂,罚我站立、面壁思过、实行强制“转化”。我不听她俩摆布,就不给我饭吃。逼迫我写“转化”书,达不到目的,就破口咒骂我及家人,使我昼夜恐慌不得安宁。她二人轮换不让我睡觉,一闭眼就被推醒。
由于长时间的迫害和残酷的折磨,使我的精神崩溃,痛苦至极,整天处于神智不清的昏沉状态,备受折磨长达六个月。我的身体被迫害的虚弱无力,双腿浮肿,肚子肿的象一个大鼓,行走困难,呼吸困难。监狱怕担责任,送我到监狱总医院,经监狱总医院、沈阳肿瘤医院、沈阳二院,沈阳部队医院,四大医院联合确诊为患附件肿瘤、肝硬化腹水、脾肿大、五脏六腑都有严重损伤。后被送进女子监狱的医院住院治疗。
二零零六年十一月,我病情恶化,医院下达了“病危通知书”,说我只能活三个月。当我正在陷入痛苦、绝望、悲痛、生与死的挣扎中,狱警大队长董芳没有人性又来逼迫我“转化”,遭到我拒绝后,又伪善的安排我和女儿在监狱总院见面。向我女儿施加压力,并采用卑鄙手段诱惑威胁说“不转化”就死在监狱里,算自杀和正常死亡,上面有死亡指标。我郑重告诉董芳:“我宁死在监狱里,我也不‘转化’,因为我没有罪。”两个女儿看到我被迫害的已经没人样时,与我抱头痛哭。
◇六次被绑架,新宾县刘俊波遭非法判刑入狱
二零一三年二月,新宾县法轮功学员刘俊波被劫持到沈阳大北监狱迫害。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日,刘俊波被恶警绑架。二十一日,被新宾县法院法官崔龙峰、书记员宋伟在抚顺南沟看守所秘密非法开庭,以所谓“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罪”(中共是真正的邪教,是中共邪教组织在破坏法律实施)栽赃、诬陷,被非法判刑四年。
三十六岁的刘俊波是新宾县国税局职工,为人正直、善良、乐于助人。对单位同事、街坊邻里从来都是热情对待,诚挚相帮,是公认的好小伙。他未做过任何违法、犯罪的事。只因为修炼了法轮功而遭受了恶警的多次迫害。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日下午四点多,刘俊波从家里出去讲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在五点半左右,遭到人诬告,被新宾镇派出所的恶警绑架。公安局声称刘俊波二零一一年四月在新宾县榆树乡讲真相被绑架、非法批捕,案件没有终结,把刘俊波直接送到抚顺市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刘俊波被非法判刑四年。
◇两次被非法判刑,新宾县池秀华遭受冤狱迫害
二零零五年六月十五日,迟秀华被新宾县国保赵亚忠非法关押到新宾县看守所。 九月九日,新宾县法院非法开庭,迟秀华被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零五年十月九日,迟秀华被劫送到辽宁省女子监狱。在女子监狱,迟秀华遭受着精神的摧残和人格的侮辱,强迫她看“天安门自焚”假案的光盘。当时管理迟秀华的队长是陈莹,指使杀人犯陈淑英、抢劫犯李春红做迟秀华的包夹来迫害她。不让迟秀华跟别人说话,还让迟秀华长期蹲着不起来。那时恶警指使将要减刑的犯人来迫害法轮功学员,如果不“转化”(放弃法轮功的信仰),就不让犯人减刑。在那毫无人性的邪恶高压下,犯人就丧心病狂,失去人性。为了减刑使尽招数,变本加厉,不留余的迫害法轮功学员。
二零零六年,在一监区的四小队,抚顺市清原县法轮功学员陈桂凤被恶警四小队队长吕冬梅指使犯人马兰、王丽包夹她、迫害她。把她带进水房,暴力殴打,直到她下身大出血,人事不省住进了医院。因为法轮功学员坚持信仰,不“转化”,被调到二小队遭受严重迫害。二小队恶警察指使犯人刘晓翠、王秀兰迫害她。晚上回监舍后不让迟秀华睡觉。经常听到水房里传出打骂声和人的惨叫声。
一监区三小队队长陈莹,因鞍山铁矿的法轮功学员石伟不“转化”,指使犯人于秀芹、张魏迫害石伟致全身瘫痪,生活不能自理。手段之残忍,让人惨不忍睹,罄竹难书!
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五日,池秀华再次被绑架、被非法判刑四年,又被劫持到辽宁女子监狱迫害。一个多月后,池秀华被转到辽宁省女子监狱马三家监区,继续遭受迫害(做缝纫活)。
◇新宾县张富春被非法秘密判刑三年,村民签名营救
二零一一年九月三日早晨七点左右,张富春在新宾镇突然被抚顺市公安一处(国保支队)七、八个警察围上打倒在地,鼻子都打出血了。妻子郭庆凤上前阻止,两人被警察一起绑架。后被非法关押到新宾县看守所。
二零一二年七月十三日,在新宾县法院的刑事审判庭,对张富春的案件进行审理。在律师辩护之后,当场旁听的人,都感到律师讲的非常的好,而律师在最后告诉新宾法院的审判人员:张富春无罪,应立即释放。
但是新宾县法院不是执行法律的规定,却在不通知家属的情况下,秘密的对张富春非法判刑三年。二零一二年十月末,张富春被劫持到辽宁省沈阳大北监狱迫害。
张富春的父亲是一个八十多岁的老人,在儿子被无辜的判刑之后,很悲伤。那些善良的村民看到张富春的父亲太可怜,儿子为了做好人,修炼法轮功,按照“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做一个好人,却被非法判刑,纷纷签名要求释放张富春。
二零一六年,张富春在吉林通化邮局邮寄诉江信,实名控诉江泽民,被通化法院再次非法判刑三年半。
◇在天安门打九十九米长的巨大横幅,彭立忠被非法判刑四年
彭立忠,男,木奇镇法轮功学员。二零零零年冬天,彭立忠去北京证实法,刚到北京,住在衙门口,被警察绑架到衙门口公安局。在公安局里,警察审问彭立忠让他说出姓名、住址,彭立忠不说。警察用饮料瓶子打彭立忠的头。然后,用拳头打脸,把嘴里打的都是口子,满嘴是血。被铐在老虎凳上,彭立忠绝食抵制迫害,警察害怕担责任,半夜就把彭立忠给放了。临走时让彭立忠把脸上的血洗干净,害怕让人看见是他们打的。
◇讲真相救人,王友庭被冤狱迫害
王友庭,男,新宾县南杂木毛纺厂职工。二零零四年三月九日晚上,王友庭骑着摩托车到抚顺县前甸村去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被章党派出所巡警绑架。第二天晚上,王友庭被劫持到抚顺市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期间,他曾多次被刑事犯人打骂,还用带冰碴的水浇,每天干十六个小时的活(卷牙签),完不成任务就遭受体罚。每天干十六个小时的奴工,由于超负荷的劳动,王友庭经常性的腰腿疼痛,经常直不起来腰。看守所关押的人太多,房子面积小加上潮湿有的犯人得了疥疮病(这种病是传染的)。
四个月后,抚顺法院对王友庭非法判刑四年半。他被劫持到沈阳大北新监狱迫害,每天被逼迫十几个小时奴役劳动。一个月后,王友庭又被转到抚顺南花园监狱迫害。在南花园监狱期间,监狱长蓝文选带着恶警对法轮功学员严管迫害。
王友庭被迫害的浑身无力,两腿肿胀。后来,右小腿部位长了一块象鸡蛋大小的肿块,腐烂后,往外淌脓血,全身时冷时热,右腿上下胀起了象小手指粗细的红线。 警察把王友庭拧着两个胳膊关进“小号”迫害。
十二天后,王友庭被关的头昏眼花,行走都非常困难,昏倒在地。监狱头目看根本“转化”不了王友庭,便把他转关到迫害法轮功学员最严重的本溪监狱。
本溪监狱为了“转化”王友庭,强迫王友庭坐二寸宽、二尺长的小板凳,坐不稳就打。冬天把他的衣服扒光,打开门窗让凛冽的寒风吹冻,并不时的向他被扒光的身上泼冷水,王友庭被冻的昏了过去。恶徒把他抬到屋里,苏醒后,逼迫签字。不签,再拉到外面继续倒冷水冻。七天七夜不让睡觉,六、七个犯人轮班监控,一有睡意就打醒,或用针在头部全身随意乱扎。
有一位法轮功学员的头部被扎的都是针眼,头肿的很大。有犯人还烧法轮功学员的胡须取乐。有一法轮功学员被严重打伤后,恶警不给医治。后化脓、生蛆,惨不忍睹。
4、被非法劳教迫害实例
中共臭名昭著的劳教制度在全世界遭受唾弃,二零一三年,中共废除了劳教制度。但是换汤不换药,劳教制度废除,判刑人数骤增。原来的劳教场所变成监狱,继续迫害法轮功学员。
虽然劳教制度解体,但是,劳教所所犯下的罪行已经记录史册,劳教所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罪行仍历历可数。
新宾全县有一百三十五人被非法劳教,有些法轮功学员多次被劳教。他们被集中在抚顺劳教所、马三家劳教所迫害,这些劳教所是真正的“人间地狱”,致死、致残、致伤无数的法轮功学员,手段残忍,令人发指。新宾很多法轮功学员在劳教所备受摧残,出狱时伤痛满身。
◇被罚站三个月,吊铐四十三天
王慧楠,女,时年二十六岁,新宾上夹河镇人,在沈阳马三家教养院曾遭受种种酷刑折磨。
罚站,连续二十小时不让王慧楠上厕所,不许吃饭,长达三个月,王慧楠的脚肿的只能穿四十几号的大鞋。
吊铐,将两手分别铐在两张床头的栏杆上和上下铺的床梯杆上,使人站不起来坐不下去,总是弯着腰,胳膊抻直,每天睡眠二~五小时。王慧楠就这样三次被恶警刘勇、马吉山吊铐,共计四十三天。这种酷刑人外表无伤,痛在筋骨。睡觉时只能侧着身子,两手搂着床楼梯杆,戴一副手铐,把人固定在那里,一个姿势睡觉,压在下面的胳膊早上都不会动了。
◇脑袋、双脚扣一头,手抠软肋四小时
崔玉庆,男,新宾县南杂木木材站职工。因为坚守“真、善、忍”的信仰,曾遭抚顺教养院迫害。恶警吴伟、姜永枫纠集本院邪悟骨干十多人,象饿狼一样扑向崔玉庆的床上,把他拖下床,摁在墙上“飞”着,脑袋和双脚扣一头,用手抠住崔玉庆的肋骨,用尽全身力气往里摁,又往外掰。崔玉庆顿时疼痛难忍、呼吸困难,不一会儿就大汗淋漓。就这样集中全所的力量对崔玉庆长达四个多小时的肉体残酷折磨,使他整个左右两肋、腰部、腹部呈黑紫色,全身浮肿,不敢触摸,一咳嗽都疼痛难忍。
◇打瞎眼睛不准说,否则整死你
“不准说眼睛是被打瞎的,出去也不准说。就说是自己跌瞎的,否则整死你。” 抚顺教养院大队长吴伟和打手们威胁孙长丽,吼叫着、谩骂着、殴打着。一个四十四岁的弱女子,被二十几个打手围攻,先是罚蹲,随后“开飞机”(一种酷刑);接着拳打脚踢,用木板打,揪着头发往墙上撞、往瓷砖地面上摔、往木桌子上使劲磕、扇耳光……从晚上七点打到半夜十一点,孙长丽的脸变形了、双眼瞎了。“大法好,宁死我也不放弃!”孙长丽不配合邪恶的坚定话语,令武家堡劳教所的打手们心惊胆战。
张桂霞在大连教养院遭受了生不如死的悲惨遭遇,以下是她的自述: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十九日,由于我拒绝“转化”,迫害逐步升级。被马三家教养院强行押送到最邪恶的大连教养院女子大队。在那里,我又遭受了更惨无人道的折磨。
当天,我被关到小号(禁闭室)的笼子里。由恶警遥控指使犯人张秀娟、赵辉(伤害犯)、王平、王冲(诈骗犯)看管。开始对我毫无人性、畜鬼不如的残忍迫害,凶恶至极。第一天,在小号里就把我吊起来,只穿一身衬衣和内裤,开着窗口冻了一夜。第二天,就给灌食,用胶皮管灌。每天罚站。不让睡觉,大小便都在笼子里。
第三天,犯人开始对我施加酷刑折磨了。把我从笼子里抬出来,两个人拿一根松木板条,带皮还有刺。把板条立着,把我放在板上坐着。当时我的手被铐着,两个人把我抬起来,扒光内裤,用木板条拉下身,导致下身剧烈疼痛,大量出血、尿血。她们又不停的把我手铐到笼子的棚上,一只手绑在柱子上。双腿绑着用绳子用力抻,在半空中悬着。又把我的嘴堵上麻布、鞋刷子,用两个大塑料桶分别灌满水和醋,往鼻孔里灌。想尽一切办法,就想折磨死我。那些人还得意的说:“打死了算自杀。”我昏迷的没了气。
不知什么时候,我醒了过来。后来那些人把我放下,就往身上浇冷水。把我抬回笼子里,又把我吊起来。使我的鼻孔大量流黄鼻涕,嘴里因堵塞,牙齿都离缝了。说不出话来,嗓子都坏了,发不出声音来。那些人就强制给我灌不明药物。我不吃,就撬嘴。尽管她们对我的残酷迫害达到登峰至极,但谁也动不了我对大法的坚定信念。
但是那些恶人,仍不甘心,继续折磨我,把我绑在笼子里的柱子上,说“开土飞机”。把我的两个胳膊分开都绑在柱上,两条腿横劈胯分别绑在柱子上;然后再把左腿松开,犯人赵辉掰左腿,一个劲的掰,左腿痛的失去了知觉,走路中不听使唤、拐瘸。
残酷的折磨使我骨瘦如柴,四十余天小号的痛苦折磨,饱尝着人间地狱生不如死的悲惨遭遇。
5、被绑架、非法抄家实例
警察的职责本应是维护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在中共的暴政下,公安已成为迫害法轮功的代名词,一些警察已沦为迫害善良人的工具。十六年来,他们横行乡里,抄家、掠夺,罪行遍布每一角落。他们可以没有任何手续、任何理由,不遵行任何法律程序,随时对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抄家、绑架。所到之处,钱财无不洗劫一空,屋内狼藉一片,犹如土匪一般。有一个警察说:“我们就愿意抄家,不抄家,抓法轮功学员干什么?!”从某种意义上说,抄家已成为他们的生财之道了。
◇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五日,新宾县十四名法轮功学员池秀华、张德艳、王玉梅、汪桂华、孙海峰、佟艳冰(小红)、穆国栋、于海艳、赵继伟、胡少烈、黄亚光、于淑娴、刘越、尚丽萍,被彭越所带领的由抚顺市各派出所和刑警抽调的人员绑架。
法轮功学员迟秀华,四十四岁,在家中被抚顺市国保及刑警伙同新宾县国保大队警察绑架。家中被抄,所有的大法书籍、机器设备、现金等一切私有物品全被抢劫一空。其中,现金有七、八千元左右、台式电脑一台、笔记本电脑两台、DVD影碟机、打印机四台、塑封机一台、挂历机一个、切纸刀两个、手机四部、还有大量纸张、和空白光盘。
绑架穆国栋、于海艳夫妇。被非法抄家,恶警抢走了电脑、手机、现金(八千元)、存折(三万)等私人物品。家中剩下两位七十多岁的老人和一个不满三周岁的孩子。
赵继伟、胡少烈夫妇在家中被抚顺市国保及刑警伙同新宾县国保大队恶警绑架,家中被抄,私人物品被洗劫一空。私人尼桑牌轿车被非法扣押。
法轮功学员孙海波在家被绑架。家里的大法书籍、真相资料、光碟,还有私人物品全被恶警抢劫一空,然后被四名恶警强迫拽到楼下,头上被套上黑套。
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五日早八点多钟,于淑贤的母亲去女儿家送鱼。当老人打开女儿家房门时,突然从楼道内外闯出七、八个便衣恶警,土匪般闯入。老人见此情景,心脏病当场复发。恶警根本不顾老人的死活,恶狼般绑架于淑贤,并抢劫屋内私人财产。
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五日早晨七点多,抚顺市公安局二十多名恶警挟持赵淑芹的女儿打开赵淑芹家门,如土匪般的非法抄家,抢走六千八百元现金、笔记本电脑两台、打印机、耗材、真相资料等私人用品全部被洗劫一空。同时,赵淑芹女儿的捷达牌轿车被恶警非法扣押。
这种例子太多,由于篇幅有限,我们在此仅举几例,详见附录。
6、被劫送洗脑班迫害实例
洗脑班是中共为迫害法轮功学员专门设置的非法机构,它实际是一座非法“黑监狱”,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精神扼杀。洗脑班的设立,把迫害延伸到了监狱、劳教所之外,且迫害无期限性。社会各阶层、各级单位都可以建立,随心所欲的绑架、迫害法轮功学员。如果不达到他们所谓的“转化”,就无限期的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在里面不仅要承受肉体和精神的摧残,而且还被经济勒索,强制每个学员交所谓的“费用”,每月几百元至上千元不等。
◇法轮功学员刘俊波三次被送入洗脑班迫害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四日,刘俊波在新宾镇商场南侧的市场上,给一个人讲法轮功受迫害之事,被不明真相的人构陷,被派出所的警察绑架,并劫持到抚顺罗台山庄洗脑班。在洗脑班里,刘俊波拒绝“转化”(中共强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并用绝食的方式,抗议对他的非法关押。在洗脑班里,刘俊波还遭受吴伟殴打,吴伟用胳膊肘去捣刘俊波的后背。十一月十四日,在刘俊波绝食六、七天后,被无条件释放。
二零一零年二月四日,刘俊波被绑架、非法抄家,被非法关押在抚顺市罗台山庄洗脑班。据知情人士透露,这次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是执行上面的命令,指标十三人,派出所拿着身份证复印件抓人。
二零零九年六月九日,刘俊波单位的孙吉胜、初俊、新宾县政法委的张玲,将刘俊波劫持到抚顺市罗台山庄洗脑班继续迫害,被非法关押五十八天后释放。
◇刘喜财,新宾县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三年五月,新宾县政法委的李柱、新宾县公安局的国保隋海波将刘喜财送到抚顺罗台山庄洗脑班。在洗脑班里,用跳舞的方式来迷惑法轮功学员,那时的犹大张国清等人利用歪曲大法来迷惑学员。用电视播放对法轮功的侮辱,并用电视、书刊、画报来诋毁法轮功。在洗脑班,刘喜财被勒索三千元罚款金。
◇刘克军、马连革被勒索七千元
刘克军、马连革是抚顺新宾县人。二零零六年正月,被绑架至新宾县看守所,后送至罗台山庄洗脑班迫害。在洗脑班被强制“转化”,并勒索金额两人达七千多元,其中刘克军被勒索三千元、保证金一千元。
◇杨翠英被迫害致九十度罗锅,大量钱财被恶警搜刮
郭艳冬、杨翠英,抚顺新宾县人,二零零七年三月,新宾派出所警察将郭艳冬和母亲杨翠英绑架到罗台山庄洗脑班。洗脑班采用欺骗、恐吓的手段,逼迫杨翠英、郭艳冬写所谓的“保证书”。杨翠英被迫害致罗锅,成九十度弯曲,拄着拐棍走路。家中大量钱财被恶警搜刮。
◇王晓明被吴伟强行绑架
王晓明,新宾县公安局警察。二零零五年十月,王晓明在上班时被恶人绑架到罗台山庄洗脑班。他不配合邪恶,就是不下车。一个恶警说:“把他骗下车,打他一顿抬回来。”后来,吴伟带着几个“陪教”硬将王晓明抬下车,抬到三楼。王晓明反迫害绝食九天,于十月二十二日被送到东州第三医院,后被无条件释放。
◇腰崇秀被洗脑班药物迫害
新宾镇法轮功学员腰崇秀被绑架到洗脑班,她不配合邪恶,绝食抗议非法关押。以吴伟为首的恶警、恶人强行给她灌食。之后,腰崇秀发现地上有一个空药盒,她捡起来质问:“你们给我灌的什么药?”恶警吓的一把将药盒抢到手,恐怕她看到药名。支支吾吾的说:“这不,看你很长时间不吃饭,给加点营养药。”自从腰崇秀被强行灌食以后,就感到头脑不清醒,自己的主意识不受自己大脑所支配。在洗脑班里,恶警们天天逼迫学员们看诽谤法轮功的光盘,写思想认识,观察学员们的思想动态。不让腰崇秀睡觉,非法剥夺法轮功学员睡觉的权利。
“洗脑”是中共实行精神控制和迫害的特别手段,这种“精神虐杀”的残酷和罪恶程度,通常不表现在社会表面,但是它对人的心灵伤害尤为严重。一位被洗脑后清醒过来的法轮功学员这样写道:洗脑班用软刀子迫害法轮功学员,其邪恶程度并不亚于劳教所、看守所等魔窟,我就是其中受害者之一。现在回想起来,痛心疾首,无地自容。我们很难把这种洗脑迫害的残酷全面呈现出来,因为语言文字的表现力有限,那种精神伤痛是至深的。本文揭露出来的只是冰山一角。
7、经济迫害实例
勒索现金、掠夺财物是当地政法委、公安局、派出所等部门最邪恶的阴招。动不动就抓人,不怪老百姓说:“抓人就象办了营业执照似的。”其目的就是要索取钱,“不拿钱,就劳教”已经是他们恐吓人的口头禅了。二十年来,当地不法人员对法轮功学员勒索金额至少1,348,660元(不完全统计)。勒索手段:罚款、保证金、饭费、车工费、偷、抢、骗、扣发工资等等。法轮功学员不仅承受巨大的身心迫害,还要承受经济上的被掠夺。这使他们的生活雪上加霜。
下面列举几例(详细经济迫害见附录):
◇马思媛被勒索七万七千四百元现金
马思媛,女,新宾镇法轮功学员。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六日,马思媛去北京证实法,被警察绑架到站前派出所。后送到抚顺新宾驻京办事处,被搜身,四百多元钱全部搜走。由新宾县大四平乡派出所的警察劫回县看守所,非法拘留了一个月,被勒索保证金五千元,罚款二千元后,释放回家。
二零一四年四月十二日上午九点多钟,赵丽杰的妹妹马思媛,还有好朋友图丽娟、黄香容、刘明珍、任桂芹、张宪莫来探视她,却被抚顺市国保支队、新宾国保大队及派出所不法警察绑架。马思媛被非法关押到八个月时,因乳腺长瘤而被取保候审。在取保候审过程中,马思媛的丈夫被勒索了七万多元钱。
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五日早晨八点左右,马思媛在清原县被绑架。被非法判刑四年。
◇佟金福被经济迫害四万元
佟金福,永陵镇法轮功学员,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邪党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大法后,该村干部安排了人员对法轮功学员进行夜间的蹲坑监控,而永陵派出所恶警经常无故去佟金福家进行骚扰,抄家、绑架(家属记不清多少次),多次勒索重金罚款,总计勒索人民币约四万余元,多数都不给开收据。
由于多年的精神压力,积劳成疾,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四日,佟金福含冤离世。
◇政法委宋俊林、公安局金凤广、派出所匡庆威勒索孙玉莲
孙玉莲,新宾镇法轮功学员。遭受经济迫害两万九千二百元、存折两千七百元。(派出所三千元保证金、进京费用一千元、政法委罚款三千元、路费八百元、停发九个月工资五千九百元、木奇派出所两千元遣返费、奖励构陷者一千元、公安局掠夺存折两千七百元、现金八百元、扣除半年工资三千七百元、政法委三千元罚款;六一零三千元保证金、公安局两千元。)
二零零零年九月,孙玉莲进京上访。被警察绑架到北京前门公安分局,孙玉莲绝食反迫害一周,被释放。她从北京回来后,新宾县政法委、派出所匡庆威等人让她上派出所谈话,派出所强迫她交保证金三千元、进京费用一千元、政法委罚款三千元。将她劫持到新宾县看守所非法拘留一个月后,送抚顺市吴家堡劳教所迫害一个月。往返费用八百元都由她自己掏钱。又非法停发她九个月工资五千九百元,木奇派出所也向她勒索两千元(遣返费)。
二零零三年四月的一天,孙玉莲发放大法真相资料时,被恶人构陷(奖励构陷者一千元的钱是勒索孙玉莲的),将她劫持到县公安局。金凤广非法提审,并抢走她家的钥匙,到她家抄家。抢走大法师父法像、香炉、所有大法书籍,还抢走她的工资卡、一个存折里面有两千七百元、现金八百元。在县看守所被非法拘留一个月。又将她劫持到马三家劳教所非法劳教三年。因身体不合格拒收。只好将其送回县看守所,第二天将其放回家。并强行扣除其半年工资三千七百元。政法委勒索三千元(发放真相传单罚款);“六一零”勒索三千元(保证金);公安局金凤广说:“交两千元,才给工资卡和钥匙,否则就不给。”无奈家人又交了二千元钱。
迫害者:警察张杰、新宾县派出所匡庆威;公安局金凤广;政法委宋俊林。
◇以威胁手段索取张德艳一万九千元
一九九九年十月份,张德艳去北京证实法。走到抚顺被警察绑架。由新宾镇派出所张浩劫回到新宾县看守所。政法委说:“炼”就拿一万元保证金;不炼就拿五千元。后来家属就交了一万元保证金。新宾镇政府也勒索了所谓“保证金”,还有伙食费,一共被讹诈一万四千元后,张德艳才被放回家。
二零零零年正月,新宾镇派出所的王振强、张浩还有两个不知姓名的警察,闯到张德艳的家,进屋就乱翻东西,把大法书都抢走,然后将她劫持到看守所被非法拘留了十二天,勒索了二千元钱后才放回家。
二零零一年二月份的一天,公安局的王永平到张德艳家问她去过洗脑班没有,得知她没去过,就说,那就跟我们走一趟吧,将其带到公安局后,又劫持到看守所。非法拘留了十二天,又被勒索三千元后,才让她回家。
◇王华遭经济迫害两万元(警察非法抄走)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九日上午,新宾县苇子峪王华等四名法轮功学员到平顶山镇赵家村,挨家挨户赠送真相台历时,被劫持至平顶山镇派出所。将王华非法判刑四年。出狱后,王华发现家中价值二万多元的黄金首饰及其它一些贵重物品被非法抄家时抢走,因为王华是独居生活。
◇盛宝仁两次无故被抓,被勒索现金两万元
一九九九年十月的一天,盛宝仁正在他家开的东风汽车配件门市部卖货,被闯入商店的县公安局的于占江、柳大刚劫持到公安局。只因为盛宝仁说要继续修炼法轮功,后被恶警送到看守所迫害。恶党又使用了邪恶的一招——逼迫他上电视违背良心说法轮功坏话,让他说假话欺骗世人,后看守所逼迫盛宝仁交了一万元所谓“保证金”才被放回家。
二零零八年六月,正值北京奥运会的前夕,盛宝仁又被抚顺市公安局一处的彭越等恶警绑架,非法关到抚顺公安局一处。在一处关了两天三夜后,又被非法关押到抚顺市南沟看守所。又送到抚顺罗台山庄洗脑班。在洗脑班被迫害一个月,才被放回家。而盛宝仁的个人银行卡里的钱被彭越等人强行抢走了一万元。
◇万长文被经济迫害两万零七百余元现金
拘留两次;劳教一次;经济迫害两万零七百余元现金。(七百元是北京警察搜走)
1)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后,万长文进京上访,被天安门广场的警察抓捕,关了两天后,将他送到一个不知名的看守所,警察开始搜身、衣服被全部扒光,身上的东西全部抢走。万长文的一件皮大衣,价值一千多元,还有七八百元现金,全部被没收。在那里关了八天,第九天有一个专车,把他拉走,走到半路就把万长文扔下。
2)二零零二年的夏天,万长文第二次去北京证实法,到天安门广场上大喊“法轮大法好”,被警察抓捕,在北京的前门派出所被非法关了两天,就给抚顺办事处打电话,没等办事处的人到,万长文走脱了。回家一个月后被非法抓捕。绑架到新宾县看守所后,送至抚顺市教养院劳教三年。在这几年的迫害中,万长文不但受到肉体上的折磨,还在经济上被红庙子派出所敲诈二万多元钱。
◇金哲、金英姬夫妇遭受经济迫害一万九千元现金
二零零三年四月间,金哲、金英姬夫妇被恶警绑架到县看守所,并被抄家两次,抢走一万九千元钱、手机一部、BB机一个、房门钥匙等物品后。将夫妇二人送抚顺罗台山洗脑班。为摆脱迫害,当晚金哲走脱。
◇穆国栋、于海艳夫妇被经济迫害八千元现金、存折三万元。
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五日早晨七点左右,于海艳和丈夫穆国栋准备到婆婆家吃饭,一开门,就进来十多个警察,问于海艳和丈夫叫什么名字,不由分说就把于海艳按在沙发上戴上手铐。同时,丈夫也被戴上手铐,恶警们象土匪一样乱翻一气,家中被抄,抢走了电脑、手机、现金(八千元)、存折(三万)等私人财产。家中剩下两位七十多岁的老人和一个不满三周岁的孩子。于海艳被非法劳教一年,穆国栋被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
◇造林专业户张华波被经济迫害一万五千元
张华波,新宾县大四平镇草盆村造林专业户、市造林状元,被非法拘留两次、劳教一次、经济迫害一万五千元现金(大四平政府一万二千元保证金;大四平派出五百元车费款;妻子董金花被勒索二千元,派出所索要五百元)。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后,张华波到北京上访,被新宾县公安局于占江等人劫持到新宾县看守所非法拘留。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间,张华波被释放时,新宾县政法委书记宋俊林指使新宾县大四平镇政府,向张华波勒索一万二千元保证金,大四平镇派出所索要五百元车费款。张华波的妻子董金花也被绑架到新宾县看守所,被勒索二千元,派出所索要五百元。才被释放。后因坚持信仰被非法劳教。
◇陈继祥被经济迫害两万七千元现金。
一九九九年九月十一日,陈继祥被永陵派出所的张荣庆等人抓到看守所拘留,被勒索四千元被放回家。
二零零零年八月间,陈继祥又被永陵派出所的所长郭华伟等人非法抓到拘留所,被勒索罚款三千元钱释放回家。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间,新宾县公安局警察王永平等人闯到陈继祥的家中翻箱倒柜,将他家的录音机和一个香炉抢走,家中积蓄七千元被抢走,并再次将其绑架到拘留所,家人托人送礼三千多元,才被释放。
二零零一年一月间,永陵派出所的恶警郭华伟等人又将陈继祥抓走,在拘留所里非法关押了十几天。被关入抚顺市“洗脑班”,一个月后被释放时,又被勒索一万多元。
二零零三年七月十四日早晨,在抚顺市新宾县政法委书记宋俊林下令指使下,永陵派出所恶警将陈继祥抓至派出所后,送往抚顺罗台山庄洗脑班迫害。
二零零三年秋天,永陵派出所的恶警郭华伟、曹思信等人把陈继祥抓到抚顺市罗台山庄迫害。释放回家后,二零零五年八月二零日,陈继祥含冤去世。
三、恶人恶报实例
古人说:“祸福无门,唯人自招,善恶有报,如影随形。”二十年来,迫害法轮功的恶人恶报案例屡见不鲜,而且近几年数目与日俱增,当然,这不是法轮功学员愿意看到的。法轮功学员秉持“真善忍”法理,在残酷的迫害下,仍然怀着一颗慈悲善心,苦口婆心对他们讲真相,劝善,就是为了挽救他们,在大劫之前能留下自己的生命。但是,一些人仍一意孤行,执迷不悟,最终断送了自己和家人的性命。
▼ 赵宇翔,男,原榆树乡派出所所长,此人积极跟邪党走,迫害好人。威逼法轮功学员交书、勒索罚款、非法拘留、非法劳教。勒索吴秀琴六千元;刘士杰七千元;刘秀兰二千元;随玉珍六千五百元……大约是在二零零五年七月间,赵宇翔得心脏病死去,年仅四十一岁(二零零八年报道)。
▼ 金学明,榆树乡原司法所所长。曾多次到法轮功学员家中搜书,恐吓法轮功学员。在恶党迫害法轮功高潮的时候,还主动担任编辑、导演污蔑法轮功节目,而且亲自上演。他先在榆树乡边外村试演,当时政府的干部去了二十多人。节目上演结束后,金学明从屋中出来,被榆树乡的南景云——金学明的仇人用枪打死了。当地人议论着说:南景云的枪里有五颗子弹,打完金学明之后,还想开枪打仇人曹伟等人,可枪就卡壳了。
后来,金学明的妻子到榆树乡政府哭诉着说:“这都是污蔑法轮功的结果。”(二零一一年三月报道)
▼ 葛鹏,男,四十多岁。原上夹河镇政府干部。此人迫害法轮功表现积极,充当打手,经常诽谤大法,协助当地迫害法轮功,曾在半夜里闯入当地多名法轮功学员家中骚扰,强制他们到政府去写“不炼功的保证”,并威胁道:“不写的就送走。”二零零五年葛鹏被骨癌夺去了生命。有当地不了解情况百姓议论说:“没听说葛鹏干什么坏事呀!怎么这么早就过世了。”(二零零七年报道)
▼ 李丹,男三十岁,南杂木公安分局临时工,主管迫害法轮功工作。他经常到法轮功学员家骚扰,并诽谤大法师父;帮助邪党掠夺钱财,逼迫法轮功学员写“保证书”,收抵押金,全都是他经手。
二零零二年五月,景淑芝因遭迫害而流离失所,暂居吉林省东风镇一亲属家。他听到消息后,伙同另外二人前去非法抓捕,致使景淑芝被非法判刑三年。特别邪恶的是在二零零二年的九月份,他出了一个特别坏的主意,在当地公安派出所所长的支持下,把几名学员传讯到公安派出所。他做审录,逼迫学员骂大法,骂师父,否则送新宾县拘留所。当天晚上这家伙和派出所所长一次送走三人,并每人处罚现金一千元。
李丹不听法轮功真相,一意孤行。不久他的父亲突发急病死亡;其妻子怀孕(第一胎)流产,后经多方医治才又怀孕生个男孩。李丹不知悔改,继续参与迫害善良人,后下岗(失业)回家。二零零五年四月的一天,李丹在岳父开的加工厂值夜班,次日早被发现已经死亡。在李丹死后不到两个月的时间,他三岁的儿子又不知何故的死亡。(二零零九年报道)
▼ 郭华伟,男,原任永陵镇派出所所长。任职期间,紧随江氏集团与法轮功为敌。永陵镇及所属村的法轮功学员,绝大部份被非法抓捕、拘留、送进监狱,劳教所、看守所、洗脑班,并都被重额罚款,多则达万元以上,少则三千至七千不等,而且多次勒索罚款都不给开收据。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十二日,郭华伟把温连举、陈长平二人铐在一起,一天一宿不让吃饭、睡觉、上厕所。佟金福被他抓了几次,总计勒索罚款一万余元。最后一次被送进看守所,迫害得奄奄一息才放回家。佟金福被迫流离失所,体弱多病的妻子和儿子没有了经济的来源,只好外出打工,母子相依为命,艰难度日。
二零零三年初春,郭华伟的父亲去沈阳串门,被一出租车司机一拳打死。法轮功学员多次给他讲善恶有报的天理,给他送劝善信,他非但不听,还变本加厉的作恶。二零零三年至二零零六年又有多名学员被他绑架,送进了劳教所、洗脑班。致使陈继祥、吴广远在酷刑折磨下离开人世。
二零零七年初,郭华伟被调到新宾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任大队长,这个人恶性不改,并涉足与黑社会勾结,被辽宁省纪检委二零零八年四月十六日逮捕,后被判刑两年。(二零零九年报道)
▼ 吴凯、宫茂林、汪成文是大四平“六一零”人员。一九九九年年底,大四平镇张华波被释放之时,新宾县政法委书记宋俊林,指使新宾县大四平镇政府,勒索张华波一万二千五百元。当时张华波的妻子董金花也被非法关押在新宾县看守所,又索取董金花二千五百元。吴凯、宫茂林、汪成文用这笔钱随意挥霍,后全部花掉。
吴凯骂法轮功学员及法轮功的创始人。不能真诚的去了解真相。当他瘫痪在床上,由别人伺候的时候,什么都晚了。只能在痛苦的折磨中偿还自己造下的罪恶,于二零一一年初春离开了人世。
宫茂林曾遭了一次车祸还不醒悟,后来和汪成文一样得了脑血栓,一步一步的挪着走路。(二零一一年报道)
▼ 赵林义,男,平顶山镇原派出所所长。他仇视大法,迫害法轮功十分卖力。经常去炼功人家中骚扰,并在二零零四年二次积极参与绑架二名学员,送到抚顺罗台山庄洗脑班进行迫害。因倒卖黑车和其他执法违法的事被撤职。(二零零五年十二月报道)
▼ 张忠民,男,新宾县公安局看守所警察。曾在驻京办事处逼迫马思媛站马桩,不一会,马思媛就汗流浃背,双脚麻木;在看守所当狱警期间,给法轮功学员野蛮灌食;在永陵派出所任指导员期间,又对法轮功学员办洗脑班,强迫其放弃“真、善、忍”的信仰。他将犯人领出看守所喝酒遭到惩罚,后遭处分。(二零零五年报道)
▼ 曲秀峰,男,原新宾县看守所所长;唐胖子,男,看守所副所长,二人抵触大法,特别是曲秀峰经常打、骂法轮功学员,后因受贿,二人一同被撤职。(二零零五年十二月报道)
▼ 赵树堂,男,平顶山镇退休的派出所所长,是原派出所所长赵林义的父亲。父子都很邪恶,赵树堂不在家安度晚年,在迫害法轮最严重的两年里,早晨起来也不散步了,专捡法轮功学员散发的真相资料,全部上交到镇政府,后来得了脑血栓差点丢了性命。(二零零四年十二月报道)
▼滕志军,男,永陵镇嘉禾村人,二零零一年上任为嘉禾村党支部书记,为了升迁,一上任就为江氏集团卖力。长期蹲坑、监视、恶告法轮功学员,并雇不明真相的村民夜间蹲坑,跟踪。滕志军与永陵镇的派出所所长郭华伟,互相勾结往来,无度的榨取法轮功学员的钱财,多者上万,少者几千,勒索的钱不给凭证。
二零零四年三月十七日,是村书记的换届改选日。滕志军为了争得上级的信任,达到下届连任的目的,三月十六日白天拉选票,夜间在村里蹲坑,监视发真相资料的法轮功学员。温连举、陈长平被滕志军抓住送到派出所,两人被勒索八千元,然后又送进洗脑班迫害,造成两为法轮功学员身心受到严重伤害。
二零零五年八月十一日上午十一点左右,从村里的北边向南边刮起一阵大风,将滕志军家三间房上的瓦,全部掀掉在地上,摔成一堆废墟。而左邻右舍的房子却安然无恙,看到的人都惊叹不已。而滕志军面对现报的警示,却不知悔改,继续作恶,撕传单、毁条幅,涂毁真相标语。
二零零六年年初,他当众撕掉贴在墙上的法轮大法公告,并破口高声大骂法轮功,显示自己有多威风。事后,他得了股骨头坏死病,专用好药、贵药也不见好。法轮功学员去他家讲真相,他说:“我宁可满地爬,也不听你的。”他说的话可真应验了,痛的严重时,真的是满地爬,这是村民亲眼所见,他每天都痛不欲生,生不如死。(二零零九年报道)
<▼ 赵兴成,男,任永陵镇嘉禾村的村长,这些年与滕志军互相配合,监控、恶告法轮功学员,无数次毁掉大法资料,使得村民看不到真相资料难以得救。
二零零八年九月间,他骑摩托车在离家三公里以外之处,与自己小舅子开的农用车相撞,当时右腿股骨撞成两节。(二零零九年报道)
▼ 郭云栋 , 男,永陵镇嘉禾村会计。受村长指使,经常在村里宣传板上登广告:抓一个法轮功学员奖赏五百元。时间长了,字被抹掉了,他再重新写上,而且三个自然屯的黑板上他都给写上。二零零八年夏天,他得了脑血栓,神志不清,丧失记忆,后来郭云栋患脑病死亡,遭了恶报。(二零零九年、二零一三年报道)
▼ 韩运进,男,永陵镇二道村党支部书记。听信江氏集团的谎言,仇恨法轮功。他强迫法轮功学员交书、签名、罚款,把全村所有大法书籍收到村部,扔到办公室走廊的地下,让众人用脚踩;经常破口大骂法轮功,法轮功学员多次给他讲真相,他不听劝告,大大小小的报应接连不断。
二零零八年四月被外乡人骑摩托车撞断二只胳膊、二根肋骨。法轮功学员向他讲真相,他还是不听,还要到派出所去恶告。九月份外出买猪崽,被大雨灌的回家病倒,躺在炕上就起不来了。紧接着又得双侧淋巴癌,去市医院检查,医院告诉家人说只能活三个月了,可回家第二天就死了,那天是二零零八年十月三十日,时年六十二岁。(二零零九年报道)
▼ 张秀文,男,原平顶山镇大琵琶村书记。曾积极调查、登记法轮功学员姓名,收夺大法书籍。后因一场车祸花掉数万元,才得以保命,但却成了植物人。其妻子也得了一场大病花了数万元。(二零零五年十二月报道)
▼ 王传弟,男,原平顶山镇桦树村村长。夫妻俩白天黑夜拼命的监视法轮功学员,本村的法轮功学员见面说句家常话,这夫妻俩看到了都要往派出所、镇政府打电话密告。而且长时间的不间断。不久,王传弟的妻子得了脑血栓,花光家中的所有不义之财,才勉强保住性命。王传弟卖力的迫害法轮功,本以为能连任村长,可是刚到届就被换掉了。(二零零四年十二月报道)
四、逆境中坚强不屈,近五百人起诉元凶江泽民
自二零一五年五月起,新宾已有近五百人用自己的真实姓名向中国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邮寄控诉书,要求依法追究江泽民的刑事责任,将其送上历史的审判台。这些递交诉状的人中,上至耄耋老人,下至十几岁的学生,还有不修炼的世人,他们发出了共同的心声:还大法师父清白,还大法清白,法办江泽民。他们在诉状中记录了他们被迫害的经过,一份份用血泪凝聚起来的诉状,不禁让人潸然泪下。
诉江是天意使然,民心所向。诉江大潮气势洪大,得到世界各地的支持,澳大利亚资深律师杜博乐先生(Robert Dubler SC)表示:中国人民就是应该在自己的国家控告江泽民,任何人不可凌驾于法律之上。目前正在发生和掀起的控江大潮都是正常的反应,真是难能可贵。这是非常可喜的一步。
不可一世的江泽民,现已惶惶不可终日,等待着他的,必定是正义的审判。
四、结语
“潆洄千曲水,盘叠百重山。”新宾,一代皇朝满清的发祥地。如今,这里被红色恐怖笼罩,打击善良,残害生命,令古人为之蒙羞,也令今人为之哀叹。
法轮大法是佛家上乘修炼大法,纵观历史,迫害正信者都没有好下场,上天绝不会允许暴政在这片土地上继续肆虐。古罗马帝国迫害基督徒,经过四次大瘟疫,强大的罗马帝国灭亡了。历史或许不会重演,但却总是遵循着相似的轨迹。目前,大瘟疫又一次降临,这正是来解体中共清除其追随者的。
法轮功学员怀着一颗慈悲之心,向人们讲述法轮大法的美好,是在守护人类的良知与正义,是为了挽救世人,让他们在历史变更的关键时刻,能做出正确的选择,能有一个美好的未来。他们用生命彰显了正义,他们的善举令世人惊叹、折服。
越来越多的人明白了真相,认清了中共的谎言,不再与其为伍,三退(退出中共的党、团、队组织)大潮势不可挡,人数逐日攀升。二十多万法轮功学员及世人起诉迫害元凶江泽民,也有越来越多的警察明白了真相,选择了正义,不再参与迫害。“皇天无亲,惟德是辅。”善待法轮大法的人,必定会得到上天的保佑。
中共犹如百孔千疮的破船,摇摇欲坠,那些仍紧随中共的人只能随着它堕入深渊。历史的帷幕即将落下,人类也将走入新的纪元。奉劝那些仍在作恶的人,留给你们的时间已经不多了,抓住最后的机会,做出正确的选择,摆脱中共的桎梏,为自己以及家人留下一个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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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宾县法轮功学员三百九十三人被迫害实例及简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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