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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刘志民被非法判刑两年八个月

【明慧网二零二一年一月一日】(明慧网通讯员重庆报道)近日辗转获悉,重庆长寿区法轮功学员刘志民,被重庆市江北区法院非法判刑两年八个月。目前刘志民正在上诉。

二零二零年一月七日,过年前,刘志民和杨定产在长寿区双龙镇协助八十岁的老人吴生华免费为人书写对联。吴生华老人自掏腰包,购买笔墨纸砚,书写好后免费提供给人们,这些对联的内容都是教人向善,弘扬传统文化的,受到人们的热烈欢迎。

当时,围观的人和等着拿对联的人围得水泄不通,人们欣喜的说:“这才是真正的对联啊!这样的对联才有年味。”

正当人们兴高采烈的等待对联的时候,双龙派出所的几个警察不问青红皂白的把刘志民、杨定产和吴生华强行带到派出所。当时在场的群众非常气愤,质问警察人家是在做好事,为什么那么多坏人不抓偏要抓他们?

第二天上午,杨定产和吴生华才被派出所释放。刘志民二零一六年因起诉江泽民被非法判过刑,派出所和长寿区国保及610于是认为可以做文章,于是指使受中共谎言毒害的人左合长、左时勇叔侄诬告刘志民给他们发了真相资料,然后又把另外几封真相信安在刘志民头上,对他构陷。

江北区法院十月十五日非法对刘志民开庭审判,刘志民在法庭上陈述法轮功教人按照“真、善、忍”做好人,从未被国家定为X教。法官黄娅立马打断他。

吴生华老人到法庭作证,证明刘志民一直在协助他写对联,根本没有给其他任何人发放过真相资料,并且提供了他和杨定产的书面证词。

休庭后,刘志民的女儿再次向法院提交了其他三个在场的目击证人,证实刘志民当时没有发放资料。但江北区法院仍然非法判刑刘志民两年八个月。

事实上,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会,提升大众道德,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应被抓、被起诉、被庭审。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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