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辽宁省锦州市凌海市金城法轮功学员魏秀英,因坚持信仰,二零零九年九月被诬判七年,在监狱中受迫害九死一生,所幸二零一四年四月保外就医回到家中。二零一六年十二月,锦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凌海市分局(以下简称凌海市社保分局)依据所谓的上级文件停发了魏秀英的养老金(至今整整四年),并要求其返回服刑期间的养老金104635元。
魏秀英通过法律诉讼获得了胜诉,但法院和社保部门沆瀣一气,使法律成了一纸空文,魏秀英原本就艰难的生活不但丝毫没有改善,反而更加艰难。
魏秀英胜诉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被无理驳回
在历时一年的民事和行政一审、二审诉讼后,最后以执行凌海市法院判令“确认被告锦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凌海市分局扣发原告魏秀英养老金的行政行为违法”“被告锦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凌海市分局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全额履行支付原告魏秀英养老金的行政职责”为结局。但凌海市社保分局置法院生效判决于不顾,狂言:不承认法院判决,只会听从上级文件,若魏秀英不服哪告哪接着!并继续违法追缴魏秀英的退休养老金。鉴于此,魏秀英只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此行政判决。
凌海市法院执行庭法官李刚接案后,让魏秀英重新起诉社保以确认金额,此荒唐之举不但不合理,更不合法,魏的家人据理力争,李刚才与凌海市社保分局“面谈商量”。但是,半年后的二零一九年十月十二日,以该法院行政判决条款中“未明确养老金的数额、不符合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必须具备的明确给付内容的条件”为由,驳回了魏秀英的执行申请。
凌海市社保分局的再操作
紧接着,凌海市社保分局于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向魏秀英送达“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决定书(凌人社决字[2019]第1号)”,“责令返回多领取的养老金人民币104635元”,逾期六个月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之后的一天,凌海市法院两名女职员到魏秀英家送来一份文件,上面有曾经行政判决魏秀英胜诉的主审法官才波的签名。魏秀英当时没在家,她的老伴说:我们的官司胜了,不替我们执行,还交来什么东西?就把当时的判决给两人看。她们二人说:不明白这个细节,就是“上头”让来。家人没留这个文件。后来魏秀英家人打电话给才波法官,她说是她下的执行,按程序。家人说你判的我们胜了,怎么又给社保执行了?才波只留了一句话:找你们律师去。
六个月后的黑社会手段
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九日,金城街道的才妗(音,女)骗开了魏秀英家的防盗门,凌海市社保分局、金城街道和公安局共十一人鱼贯而入,为首的是凌海市社保分局发放科的科长戴岩,他们拿着凌海市社保分局的《关于限期缴回服刑期间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催缴通知书》,由于当时魏秀英不在家,他们要其老伴签字,遭到拒绝。
这些人到魏家没有出示任何证件证明其身份,加之随行中有四、五个警察,还有两个流氓形象的“光头”,魏秀英的老伴精神受到刺激,压力很大。或许这就是这些人此行的目的吧!
《关于限期缴回服刑期间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催缴通知书》中声称再延长十天,如不缴回,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实际上,自从凌海市法院李刚驳回魏秀英的申请后,凌海市社保分局上门骚扰魏秀英家已达四、五次之多。
魏秀英的工资卡被非法冻结
二零二零年十月份,按照往年惯例,魏秀英的住房取暖补贴由魏退休单位金城造纸厂按月陆续打到其工资卡中。家人到银行取钱时,被告知工资卡已冻结,钱无法取出。
对于冻结工资卡,法院的李刚说,已经按社保向法院做出的申请,对魏秀英强制执行,只要把社保的钱还上,就会恢复(执行法官还是李刚)。
魏秀英连续四年没一分钱养老金收入,其家非常拮据,经历过请律师打官司,并四处奔走寻求公正,不但不能凑够十万多元钱,就连眼下冬天这笔正当的取暖补贴也拿不到了。家人打电话给李刚,未果,无奈之下和单位商量,所幸从第二个月开始,取暖补贴可以打到办理的新卡里。
李刚打电话给魏秀英的家人,说让魏秀英去趟法院。可是由于魏秀英在监狱期间受到的残酷迫害,听力、记忆力都很差,言语表达也不清楚,家人担心老人再被刺激,没有答应。
结束语
魏秀英经历了冤狱的酷刑,经历了家庭的变故,经历了追讨养老金法律诉讼的艰辛,本希望法律彰显正义,在年逾古稀之年能老有所养,不想这本属于个人的合法财产却被以政府的名义堂而皇之的掠夺,这不能不说是对这个社会的莫大讽刺,也是我们中华民族的悲哀!过程中,我们不难看出,这是一场闹剧,不只社保、法院人员参与其中,幕后是政法委等部门的强力支撑。
历史将证明,真正可怜的恰恰是参与迫害者自己。迫害法轮大法修炼者,就等于放弃了良知,同时也就把自己的未来和福份都放弃了;与中共红魔同舞,难以逃脱覆灭的命运。
相关报道请参考明慧网报道《锦州魏秀英养老金案胜诉 社保分局拒不履行判决》、《魏秀英被扣发退休金 辽宁省凌海市法院判决社保局违法》、《魏秀英起诉社保局扣发退休金一案已开庭审理》、《五年冤狱折磨 辽宁锦州魏秀英九死一生》、《熟睡中遭警察绑架 辽宁女孩精神失常逾七年》、《辽宁凌海市大法弟子魏秀英被迫害致命危》等。
参与人员信息:(区号:0416)
1、凌海市法院:
地址:辽宁省凌海市商业路41号 邮编:121200
院长:李宏 8152001办
凌海市法院执行庭:李刚
审判长:才波13904160708,8152066办
审判员:丁士勇
陪审员:李健杰
书记员:刘佳 8152032办
(以上为魏秀英被停发养老金案行政一审合议庭人员)
凌海市金城法庭:
电话:8187258办
审判长:谢丽华
陪审员:洪羽、赵明明
(以上为魏秀英被停发养老金案民事一审合议庭人员)
2、锦州市中级法院: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市府路60号 邮编:121000
审判长:钟鸣18941600356
审判员:方结平18941600536
审判员:韩晓武18941600130
书记员:商阔
(以上为魏秀英被停发养老金案民事二审合议庭人员)
审判长:田笑非18941600565
审判员:李勇18941600167
审判员:王锦鹏18941600123
法官助理:闫雪娇18941600967
书记员:张艾嘉
(以上为魏秀英被停发养老金案行政二审合议庭人员)
3、锦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凌海市分局:
地址:辽宁省凌海市中兴大街15号 邮编:121200
局长:曹志宏8655002办
社会化发放和服务科科长:戴岩13464643701,8655015办
代理律师:柏卓林13841669925(辽宁方兴律师事务所律师)
律师事务所地址:凌海市商业路31号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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