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二日】2012年,因为前夫出轨而离婚的我经过8~9年的颠沛流离,认识了丧偶带着儿子的现在的丈夫。开始的时候,由于中共媒体的宣传对丈夫的信仰(修炼法轮功)很不理解,甚至大发脾气,捂耳不听。但是在后来的接触中,越来越觉得他是个好人,是个让我安心的人。
他没有社会上的不良习气,吃喝嫖赌抽全不沾边,经过一段时间的考验,虽然他因为给前妻治病,家里甚至还有外债,我还是毅然嫁给了他。婚后的生活果然没有让我失望。他处处事事忍让我,对我什么事情考虑的很周到。但也有矛盾的时候,但他立刻意识到他是修炼人,不跟我一般见识。
他是干装修的,对客户认真负责,从来不拿回扣,客户的利益至上。所以这些年来,也没有象现在的装修工人一样发小财,也没买的起楼房,依然是租房住。虽然这样,因为他平时的为人处世我看在眼里,渐渐对他炼法轮功也有所了解,最起码知道了善恶有报是天理而不敢随便的去做坏事。夫妻之间是最了解的,他做什么都是秉着为他人着想的心。
突然,在大连疫情封城的前一天,丈夫被大连开发区公安分局国保及大孤山边防派出所的警察绑架抄家。当时我和孩子都不在家。后来经多方打听,才知道他是被警察带走了。就到各个派出所找,也没找到。半夜丈夫回来了,被告知是监视居住。
后来才知道是因为有一天丈夫在工作地给一个陌生人讲做好人的道理,讲在当前疫情下躲避瘟疫的良方“真善忍好,好法轮大法好”九字真言,被这个人恶意举报。在我的观念中,警察都是正义的化身,是维护正义的。可是丈夫的善心善行却遭警察抓捕迫害,至此家属没收到任何什么书面通知。
大连开发区检察院口头通知丈夫,案子已转到大连普兰店检察院了。12月2日大连开发区检察院通知去检察院做调查。丈夫去了检察院叙述了自己没有犯罪的事实,并且劝办案人员要按照国家法律行使权力,及善恶有报的道理。然而在12月4日派出所警察就通知丈夫去派出所签字。经过考虑,出于对国家、政府机关的信任,7日我们去派出所,结果丈夫被检察院以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第一百六十五条构陷、劫持。
家里的顶梁柱身陷囹圄,现在的我终日以泪洗面,我只是一个家庭妇女,好不容易有了一个温暖的家。我现在不知该怎么办,不知怎么去面对白发苍苍的婆婆,也不知怎么去面对以后的生活。
现有的国家行政机关如此不顾百姓的权利、不顾法律的尊严,打压真正修心向善的人,这个国家还有未来吗?这是我一个普通老百姓,一个家庭妇女的疑问。
真心希望社会上有正义感、有良知的人士能够发声,帮助我寻找公正、寻回道义、寻回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