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四川报道)四川省阿坝州汶川县今年55岁的法轮功学员马永兰女士,曾因坚守信仰,向民众讲述真相而被非法判处三年徒刑,于2014年6月20日——2017年6月19日被强迫服刑。蒙冤入刑已是人间悲剧,然而中共邪党还进一步进行经济迫害。2020年7月,汶川县人社局通知马永兰将停发其退休金,最近又变本加厉的还要追索已发的退休金。
马永兰1986年于阿坝州工业技术学校毕业后,在阿坝州棋盘沟铁厂参加工作。1996年失业后,从2000年起自己筹钱购买社保,如今社保养老金是她唯一的生活来源。
但2020年7月,汶川县人社局派了蒋晓宇、蒋勇两个人来通知马永兰,说是根据上级通知,将停发马永兰养老金,马永兰当即表示这是违法行为,应该停止。
10月23日,这两人又来通知马永兰,说根据上级文件,马永兰服刑期间本属正常调增的养老金不符合标准,要求马永兰退还,总数66156.72元。
马永兰当即指出扣除养老金的行为完全违反现有法律,有关政策于法律法规抵触,属于无效文件,并向他们讲述了法轮功真相。两个人当即表示他们也很为难,只是执行“上面的指示”。
事后,马永兰和有关正义人士向汶川县人社局寄去了真相信函,逐一列举有关政策的违法、荒唐之处。然而,汶川县人社局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并没有听进去真相,而是把法轮功学员的慈悲行为视为对他们权威的冒犯,反而加重了本就违法的行政行为。10月31日,仍是这两人找到马永兰,怒气冲冲地说追索金额又增加了,总额达到82216.87元。
马永兰与法轮功学员王华2014年6月19日到汶川山上的一个叫秉里村的山寨讲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世人恶告遭绑架,随后被非法抄家,恶警在王华家抄走了电脑、打印机、真相资料和各种耗材。恶警利用这些所谓的证据进一步迫害。2014年11月5日下午,汶川法院非法对法轮功学员王华、马永兰庭审,律师当庭做了无罪辩护。12月8日上午,汶川法院非法判王华三年零三个月,判马永兰三年。
蒋晓宇(副局长) 15984702727
蒋勇 18990415763
汶川县人社局电话 0837—6222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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