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九日】(明慧网通讯员云南报道)12月7日下午,昆明东川区吴朝坤女士在自己经营的服装店中被东川国保大队及新村派出所警察非法绑架,12月9日送到昆明市看守所非法刑事拘留。
吴朝坤女士今年四十岁,是昆明市东川区拖布卡镇大荒地村新厂沟小组14号村人,在东川区铜都商场经营一家服装店。
12月7日下午五点左右,东川区消防队、新村派出所人员到她店里,要求她做登记并要她的微信,让她加微信,遭到吴朝坤女士拒绝。这些人在她店里看到她用手写在纸板上的“法轮大法好、真善忍人好”九字真言,来人扬言:“她是炼法轮功的!”随即打电话给东川区国保大队。很快,国保大队长李红义带了几个人到了吴女士服装店,没有出示搜查证,就在店里乱翻,搜走了吴女士自己阅读的三本《转法轮》,然后将吴女士一并绑架到新村派出所。
当晚,吴朝坤女士的家属去新村派出所,但未能见到吴女士本人。第二天早上,吴朝坤的大姐又去派出所询问自己妹妹的情况,听到吴朝坤说警察把她的手铐卡的太紧了,大姐要求保安将手铐放松一点,保安却威胁再说下去就要将她大姐一起关进去。
12月8日中午,新村派出所警察将吴朝坤女士送到昆明市看守所,因差了一个手续,又将她带回新村派出所非法关押一夜,12月9日送到昆明市看守所非法关押至今。几天后家属收到了昆明市东川区公安局拘留通知书,东公(国)拘通字[2020]2号,上面写的时间是12月8日将吴朝坤送到昆明市看守所,与事实不符。
2020年3月26日,吴朝坤女士就曾被绑架、非法行政拘留15日。当日,昆明市东川区公安局、国保大队、新村派出所一伙人,闯入吴朝坤家中非法抄家,抢走了吴朝坤用以修炼的法轮大法书籍、MP3等物品,并将吴朝坤绑架到派出所。之后吴朝坤被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她的大姐和弟弟去国保大队询问情况,也被劫持,姐姐吴朝会被非法抄家,弟弟吴朝仟被非法行政拘留了八天。而吴朝坤女士被绑架的原因竟然是他按“真、善、忍”做好人,退还一位老人的话费。详细报道见明慧网二零二零年八月六日文章《昆明吴朝坤姐弟三人遭非法抄家、拘留》
昆明市东川区公安局
地址:昆明市东川区桂苑街29号
邮编:654199
电话:0871-62120346
副局长:陈绍俊
政工室主任:尹学奎
东川区国保大队长 李红义 电话:13888195777
东川区国保大队 教导员 马建琨 电话:13888482717
新村派出所
地址:昆明市东川区团结路10号
邮编:654199
电话:0871-62120604
所长:秦绍俊
片警:段顺良 电话18808806181
拖布卡派出所
地址:昆明市东川区拖布卡镇拖布卡区
邮编:654115
电话:0871-62518110
教导员:张天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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