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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公安部副部长王小洪因迫害法轮功被举报

【明慧网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七日】自1999年7月20日中共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以来,王小洪曾陆续任职福建省漳州市政法委副书记、公安局局长、厦门市公安局局长、河南省公安厅厅长、政法委副书记、北京市公安局局长、中国公安部副部长等职,在其任职期间和所辖地区,发生了对法轮功修炼者非法抄家、监视、抓捕、洗脑、关押、施以酷刑等迫害,给法轮功学员造成了无法弥补的精神和肉体伤害。王小洪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美国政府正在严格审核赴美签证,并严厉制裁侵犯信仰自由、迫害人权的中共官员和基层执行者。中共公安部副部长王小洪已被法轮功学员举报给美国政府。

一、个人信息

王小洪,Xiaohong Wang,男,1957年7月出生,汉族,福建福州人,中共党员。
1998年2~2002年5福建省福州市公安局局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福建省漳州市公安局局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2002年5月~2011年9月福建省公安厅副厅长、党委委员,福建省公安边防总队第一政委、党委第一书记;
2011年9月~2013年8月福建省厦门市政府副市长、市委委员,厦门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2013年8月~2014年12月河南省政府省长助理、党组成员,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
2014年12月~2015年3月河南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省公安厅厅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
2015年3月北京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
2016年5月公安部副部长,北京市副市长(至2018年1月)、公安局局长(至2020年4月)。

二、在福建任职期间的主要罪行

以下收集的是王小洪在福建任职期间,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部份事实。

(一)遭警察绑架后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

1.陈美芬,原福建漳州市法轮功义务辅导站站长。2000年7月2日陈美芬与十几个功友到公园晨炼,被警察一起绑架到芗城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遭到非法审讯。之后,陈美芬等人被非法关押到漳州市第一看守所。此次晨炼震惊漳州市委、市政府。以漳州市委书记李敏忠、市政法委书记曹盛文及市公安局长王小洪为首的漳州市高层,借此打击迫害法轮功学员。陈美芬被非法判刑6年,于2001年3月被送往福建省女子监狱迫害。

2.许国泰,男,1948年出生,原漳州市龙海市颜厝镇粮站职工。2000年7月2日,许国泰到中山公园参加晨炼,被绑架到芗城公安局。国保警察以许国泰“态度不好”为由,用手抽打他的脸,并用拳头击打他的腹部。后来许国泰被非法关押到漳州市第二看守所。2001年1月,许国泰被非法判重刑8年,被送往福建闽西监狱关押迫害。

3.张花玉,女,1967年出生,家住漳州市芗城区。张花玉因将陈美芬等人被绑架的消息发往海外被绑架,警察诬陷张花玉“勾结境外机构”。2000年10月25日,张花玉被非法关押到漳州市第一看守所。在看守所期间,张花玉数次被警察施酷刑,罚戴“三脚扣”(也叫“上铐”,把两只脚和一只手紧铐在一起,只剩下一只手是活动的),每次上铐时间长达几天或数周不等。上铐时张花玉整天弯腰塌背,异常痛苦。后张花玉被非法判重刑7年,被投入福建女子监狱继续迫害。

4.朱文龙,男,1977年出生,漳州市云霄县莆美镇人。因发放法轮功真相材料于2001年12月4日被绑架。后来朱文龙被转押到城关派出所一间刑讯室里,双手被铐在窗户上,脚尖点地。期间,派出所警察抱住朱文龙的身体故意往下拽,致使朱文龙的两只手被手铐卡破皮流血,全身剧痛难忍,感觉心脏就要停止一样。警察还不停的对朱文龙拳打脚踢、掐脖子、用烟头烫手,以及对其不停的谩骂和人格侮辱。

当天晚上,朱文龙被转送到云霄县看守所,警察纵容犯人殴打朱文龙,用刺骨的冷水泼他,并用洗衣刷给他“洗头”。几天后,朱文龙又被带到云霄县安全局,被关押在一秘密房间,窗户已用布封死。警察把朱文龙铐在铁椅子上(酷刑),刑讯逼供,不让睡觉、扇耳光、揪头打骂、用竹管打身体、手脚和关节处等。后朱文龙被非法判重刑10年。

5.吴四伟,男,1970年出生,漳州市南靖县第四中学英语教师。吴四伟因散发法轮功真相材料,于2001年10月10日晚在家中被警察绑架。第二天,吴四伟被带到一个招待所遭到非法审讯。吴四伟被绑架以后,其所教班级的100多名学生自发地集体联名上书,要求无罪释放他们心目中的好老师吴四伟。2002年6月,吴四伟被非法判刑3年,送往闽西监狱关押迫害。

在王小洪任职期间,因户外炼功、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被警察绑架后被非法判刑迫害的法轮功学员还有:黄惠芳(女),8年;徐琳珑, 7年;石素美(女),6年;朱闽杰,5年;陈少珍(女),4年;胡添武,4年;郑漳州,3年;吴永鑫,3年;吴志群,3年;卢平心(女),3年;高其才,3年(缓刑3年);林丽苹(女),3年(缓刑3年)。

(二)遭非法劳教的法轮功学员

在王小洪任职期间,遭受非法劳教迫害的部份法轮功学员有:

1、陈玉羡,女,1963年出生,曾4次被非法劳教。2000年12月初,陈玉羡因拿两张法轮功真相资料给民众看,被警察绑架、拘留,陈玉羡绝食抗议非法关押,10天后被释放回家。可是一个月后,国保警察突然非法闯进陈玉羡家,将她直接绑架到福建省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

2、呼春萍,女,1965年出生,原漳州市法轮功义务辅导站副站长,在经历多次骚扰、拘留迫害后,2000年呼春萍再次被漳州市“610”人员及国保警察绑架拘留。同年,呼春萍被送进福建省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在劳教所遭受罚站、限制睡眠时间,高强度的精神洗脑等迫害。

3、洪惠珠,女,1962年生,曾5次被非法劳教。2000年新年期间,洪惠珠外出访友,回家后竟然被监视居住。之后洪惠珠进京上访,被漳州市“610”、国保警察绑架后,非法劳教1年,并被劳教所加期3个月。出狱后1个月,由于洪惠珠拒绝放弃信仰,再次被绑架,非法劳教迫害1年6个月。

开办洗脑班,迫害法轮功学员

漳州市政法委、610办公室为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伙同漳州市公安局于2001年9月开设第一期洗脑班,公安局警察绑架了10名法轮功学员到洗脑班迫害。2001年12月,他们又开设了第二期洗脑班,绑架了9名法轮功学员进行洗脑迫害。此外,漳州市芗城区于2000年8月期间也开设洗脑班,绑架了10多名学员。漳州市的东山区于2001年开设洗脑班,绑架多名学员。该洗脑班还成为全国的“典型”、学习的“榜样”。

法轮功学员石素美,于2001年9月8日被漳州市公安局一处处长卢坤山和警察朱加明到家威胁,绑架到洗脑班,非法关押2个月,受尽精神折磨,所在单位还被勒索几万元作为迫害经费。

2011年9月至2013年8月期间,王小洪任福建省厦门市政府副市长、厦门市公安局局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王小洪作为主要分管政法系统(包括610办公室)的副市长,继续执行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政策,迫害法轮功学员。

朱凤灵,女,30多岁。2013年5月22日早6点多钟,厦门市“610”、市公安局国保大队伙同思明区公安分局和莲前派出所多个警察闯进朱凤灵家中非法抄家,抢走个人物品,并绑架了朱凤灵。同一天,70多岁的法轮功学员李回英和50多岁的郭凤杰也被绑架、非法抄家。之后朱凤灵、郭风杰、李回英3人分别被非法判刑3年2个月、3年3个月、3年4个月。

三、在河南任职期间的罪行

王小洪从2013年8月至2015年3月任河南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其中2014年12月至2015年3月间兼任河南省政法委副书记。

2014年,河南省政法委、610办公室、公安厅加大了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力度。骚扰、绑架事件时有发生。仅1月至7月,有129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甚至发生了多起大规模绑架事件,如2014年4月20日,周口市郸城县16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6月24日,周口市淮阳县11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7月20日至31日,河南省洛阳偃师市10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

据不完全统计,在王小洪任职期间河南省至少有穆素霞、王庆凯、秦海先、张花芬、杨祥珍6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害死,此外遭绑架、关押、非法庭审、诬判的法轮功学员为数更多。

河南郑州巩义市女法轮功学员穆素霞帮人安装数字卫星接收器看新唐人电视节目,于2013年8月15日被警察绑架,被劫持在郑州看守所迫害几个月,并被非法判刑3年半,被迫害得生命垂危,于2014年12月22日含冤离世。

王小洪应对其任职期间,在其管辖和职责范围内发生的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酷刑、致死、致残等严重罪行负主要责任。

四、在北京任职期间的罪行

王小洪从2015年3月至2020年4月间任北京市公安局局长,同时于2015年3月至2018年1月间兼任北京市副市长。王小洪调任到北京后,继续执行中共迫害法轮功的政策,指挥、操纵各级公安局、派出所警察迫害法轮功学员。

2015年5月1日,中国最高法院宣布“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后,北京市有4000多名法轮功学员及家属纷纷向中国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依法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简称“诉江”)。北京“610办公室”伙同北京市公安局、各派出所执法犯法,骚扰绑架上百名依法控告江泽民的法轮功学员。根据明慧网报道统计,自2015年5月至12月,北京因参与诉江被当地警察绑架的法轮功学员多达253人次,大多数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拘留3~5天到1个月,被骚扰的有100人次。

在王小洪任北京市公安局长的5年间,至少有许秀红、文木兰、贾玉萍、徐俊明、李成山、柳艳梅、杜文革、李秀红、侯俊文、敖瑞英、李钢、高艳12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众多的法轮功学员遭到绑架、非法关押、骚扰、非法庭审、判刑等迫害。

据不完全统计,2015年北京市法轮功学员有39人被非法判刑,55人遭到非法庭审,28人被非法批捕,127人被无理骚扰,609人遭到绑架。

2016年有353名法轮功学员受到不同程度的迫害,其中被绑架、非法关押至看守所与洗脑班的有245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的有53名;被非法庭审的有11名(不含非法判刑);被骚扰、恐吓、抄家的有58名。

2017年至少有陈小林等68人被非法判刑或非法开庭,李万庆等254人(次)被绑架,其中22人被非法批捕,33人被非法刑拘,王国英等269人(次)遭骚扰。

2018年,有44人次被非法庭审,38人被非法判刑(包括在2018年之前被非法判刑的2人),131人次被绑架,另有6人被绑架到洗脑班;128人次被骚扰(含非法采集信息),36人次被监视居住。

2019年上半年,有3人被非法庭审,4人被非法判刑;3人被关入洗脑班,31人次被非法抄家,74人次遭绑架;67人次遭骚扰迫害,包括被监视居住的24人次。

以下是部份迫害致死案例:

案例一:遭警察酷刑、药物等迫害 女青年许秀红含冤离世

法轮功学员许秀红于2016年1月21日,被北京通州区警察非法抓捕,被非法关押迫害3个月。许秀红回家后,身体出现明显的被喂食或注射毒性药物症状,身体每况愈下,伴有经常性的莫名恐慌,于2017年4月2日含冤离世,年仅40岁,直到离世前,许秀红的两个手腕上当年被酷刑折磨留下的疤痕依然清晰可见。

案例二:善良老太文木兰遭看守所迫害 含冤离世

法轮功学员文木兰于2017年10月14日,被大城子镇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在密云区看守所迫害。文木兰绝食反迫害,后全身浮肿、青紫,生命垂危,疑似中毒,有中毒迹象。密云看守所为推卸责任,把文木兰送回家中,中共对家中老伴恐吓,致使老伴拒绝接受文木兰回家,文木兰无家可归,于2018年2月27日含冤离世。

案例三:顺义区法轮功学员柳艳梅被迫害致死

顺义区法轮功学员柳艳梅,2016年11月邀请民众旁听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庭审而被绑架,在通州看守所遭受惨无人道的虐待折磨,一直被戴手铐和脚镣,全身伤痕累累,头发被揪掉很多,头皮化脓,精神受到刺激,惨不忍睹。2017年7月,柳艳梅被非法判刑4年,于2018年11月12日被迫害致死,年仅52岁。

王小洪作为北京市副市长、公安局长,北京市迫害法轮功的直接指挥者之一,应对其任职期间,其管辖范围内发生的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酷刑、致死、致残等严重罪行承担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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