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七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济南市七旬法轮功学员张惠清(张慧清),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一日在家里被警察用手机视频非法开庭。张惠清的老伴被非法判刑三年半,目前还被非法关押在冤狱中。
张惠清和老伴刘嗣堂,因为坚持修炼大法“真、善、忍”,十几年来屡遭警察骚扰、绑架、罚款、劳教、判刑迫害。这一次,只因二零一八年九月六日,在济南天桥区桑梓店集市赶集时跟人讲真相,被桑梓店派出所警察绑架后,刘嗣堂于十月二十五日转为非法批捕,后于二零一九年初被非法判刑三年半。
张惠清老人被非法拘留至十月二十五日取保候审回到家中。后又于二零一九年多次被天桥区检察院、法院传唤签字。二零二零年,老人还是一次次被检察院、法院传唤,被警察哄骗、逼着去签字。明慧网十月二十九日曾报道了《济南七旬老太张慧清被警察两次逼着去法院签字》的经过。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一日下午1点半至4点半,由济南市天桥区桑梓店派出所刘文涛及两个年轻警察出面,在张惠清家里,用手机视频“开庭”。天桥区的法院法官王勇、检察院公诉人张雪霞、书记员耿明慧在法院那边视频开庭。(张慧清对参与的人说,你都报出名字来,我记下来,将来也好有个说法。)
警察带来了律师王圣刚,张惠清老人问:这是谁?回答说我是律师。张惠清说:我没请律师,我不要律师,我要自辩。律师说,老太太,我是来帮助你的,我不收费。张惠清说,帮助我好啊,这也是缘份,你也好好听听真相,你做好事有好报,做坏事对你自己不好。人在做,天在看!
张惠清叫来了娘家二弟(身体不好,刚做了开刀手术,耳朵也有点背)陪同。
手机视频效果不好,听不大清。特别是法官王勇,好象没精神,声音很低,听不清楚。张雪霞声音高点。过程中还是问了2018年她和老伴刘嗣堂在集市上讲真相、给人小册子的事,张惠清讲了那是为了让人明真相、保平安。然后王勇说了什么听不清。问他说的什么?律师说:说你违反了刑法300条。张惠清说:用刑法300条,我根本就不承认!信仰什么是我的自由,是宪法规定范围内的。我要不炼法轮功,早就死了,我能有今天就得感谢法轮功。我告诉人法轮功好,让人也受益保平安是为他好。请问:我一个老太太,我怎么能破坏了法律的实施呢?我不知道是破坏了那条法律不能实施了呢?!没人说话反驳她。
然后,张惠清自辩陈述。张惠清就拿出预先准备好的自辩词,对着手机视频读了其中的主要内容。
张惠清老人说:我要用我们国家的法律来证明我是无罪的,你们迫害我是违法的。请问各位:我们国家谁才有权制定法律和解释法律,是江泽民吗?是法院或是检察院、还是公安部?你们谁能作出回答?我要告诉你们,我国《宪法》和《立法法》规定,我国的国家立法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司法的最终解释权也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江泽民的讲话,各个部的文件、通告、两高的司法解释都不是法律。直到目前为止,没有任何一部法律给法轮功定什么罪。公安部2000年39号文自定的14种邪教中也没有法轮功。法轮功学员是在我国宪法法定范围内活动,没有犯法。2011年3月1日,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第50号令,第99项、第100项也已明确废止了对法轮功出版物的禁令,这是国家机关在表明自己的态度。
张惠清老人说:“四二五”上访无罪。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公民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建议、申诉、控告和检举权利。法轮功学员采取上访形式向中央有关部门申诉,说明法轮功的事实真相,完全是行使公民宪法的权利。“自焚”事件,是政法委导演的一场栽赃陷害法轮功,欺骗蒙蔽世人的闹剧,纯属造假。《宪法》三十五条、三十六条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有信仰的权利和自由。
张惠清老人说:法轮功是佛家上乘高德大法。大法弟子按照“真、善、忍”做好人不好吗?还怕好人多吗?不是好人越多越好吗?根据宪法、法律,修炼法轮功完全是合法的,是信仰自由,法轮功学员不应该受任何组织和个人的非法询问、搜家、绑架和审判。
张惠清老人告诉相关人员:你们回去好好学学《宪法》第35条、36条至第41条和《刑法》第13条、第14条,《刑法》第245条规定、《刑法》第251规定。迫害法轮功学员,犯了侮辱罪、诽谤罪、故意伤害罪、滥用职权罪、非法剥夺公民信仰罪、诬告陷害罪、伪证罪等罪。
《警察法》第一章第七条(法治原则):人民警察必须以宪法、法律为行为准则,尊重和保障人权,严禁滥用、超越权力。所有迫害大法弟子的人都已被记录在案,他们会依法控诉把那些人推上审判台的,你们就等那一天看审判吧!迫害好人的下场在不长的时间就会看得到的。
老人还告诉他们:你们要用国家的那些法律好好对照一下你们迫害大法弟子的行为,看看自己到底犯没犯法?犯了多少条?赶快回头不要再做蠢事了,这就是我今天要给你们要说的话。算是我对你们的忠告吧!(过后本人要求法官把自我陈述录入案卷中)
没有人打断张惠清的自辩陈述。张惠清读了自辩陈述以后,又讲了大瘟疫要淘汰坏人,善恶有报,然后把准备好的刘伯温预言每人给了一份,律师没要,其他人都接了,他们也没再说什么。张惠清又再次善劝他们,该讲的我可都给你们讲了,千万不要再参与迫害好人了,将来大淘汰时你们怎么办啊?说到这时,张惠清不由得心生慈悲,流出了悲悯的眼泪。
法官问律师意见,律师说了一句:她发了几本小册子也不是什么大事,也没什么大影响,酌情处理吧。就被警察送走了。
法院的书记员耿明慧大约四点二十分到张惠清家中说,你不愿上那边去,那我就跑一趟了。拿着一大摞材料让张惠清看看、签字。张惠清说:我不看,你们这些东西与我没有任何关系,我没犯罪,也没违法,我符合宪法规定的信仰自由。刘文涛对那个书记员说:那你签上吧。书记员耿明慧就在每一张纸上签了名字。大约下午四点半多离开张家。
七十多岁的张惠清和老伴刘嗣堂,都是济南市济钢退休职工,老伴刘嗣堂,原是济钢总公司设备制造公司机动科科长兼技术工程师,夫妻二人因为身患病痛折磨,走入了法轮大法修炼,从此二十多年了身心健康,受益良多。
张惠清一次次给接触到的公检法人员平和地劝善讲真相,他们多多少少都听了一些真相,也知道法轮功学员都是好人,他们明知用所谓的法律对善良的法轮功学员起诉判刑,是完全违反法律、道德、天理和良心的,可是却在“自己说了不算”的借口下,为了自己的饭碗,还是违心的维持着对好人的迫害!如不悔改,他们的生命将面临最可悲的下场。
值得欣慰的是,现在明白真相的公检法人士也越来越多了,有的表示同情,有的告诉消息,有的默默的给大法弟子提供帮助。俗话说:三尺头上有神灵,他们的善行一定会的到上天的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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